第16章
莱斯走了进来,视线对上布加的刹那,他皱起了眉。
布加笑着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老伙计,你的女朋友够辣啊!”他一定把几辈子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我甚至能感受到他手掌间呼呼的风声。但莱斯的眉头都没挑一下,他面无表情地瞪着他。
“好样的。”布加说道,又转过身冲我眨眼,“你也是好样的,不过……考虑一下我的那个建议怎么样?”
我怒极反笑,“我根本不会考虑!”
等布加走了,莱斯才走上前,他盯着我半晌,仿佛在研究我脸上的表情。
“你不要误会!”我赶忙冲他申明,“我根本不认识他。”
“以后不要和他接触了。”莱斯弯腰帮我把冲浪板捡起来,“他不是个好东西。”
我眼尖地看到地板上的小纸片,忙捡起来藏进怀里。
“那是什么?”他问我。
我可不能让莱斯看到,他刚从贩卖枪支的黑窟窿里钻出来,不能再叫他掉进毒品的深坑里。
“是我的一张单词卡。”我说,“你也不要和他有太多接触,因为他……他……”
莱斯瞥了我一眼,他突然看到打印机上的一张纸,拿了起来。
我的那句话就卡在喉咙里,好像一根鱼刺上不上下不下。
那是莱斯还在约旦赛车队的照片,当时的他意气风发,好像整个世界都在他脚底下央求他看它一眼。
莱斯盯着那张纸沉默了良久,再递给我,我接过,心中没来由地一阵心虚。
“你真的想帮我翻案?”他问。
“当然,莱斯,我做事从不开玩笑。”
“是吗?”他说,竟然笑了,“要翻案的话。”他走过来,替我合上电脑,将它扔到不远处的棉花垫子上,“可不是和冲浪一样简单。”
相似的话他早就说过了。一股热气从我的心口冲到大脑里,我不客气地说,“这我当然知道。”
莱斯的嘴唇克制地动了动,他别过脸。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低声说,“我什么都给不了你。”
我没有回答。因为这个问题的答案这么显而易见,如果莱斯不是笨蛋,他铁定早就知道了。
“该死的,你知不知道你是个傻蛋。”他挫败地喊道。
“那你现在岂不是在和一个傻蛋较真?”我说。
“你真是……真是……”他抓着自己的头发,没辙,最后竟然笑了起来。“算了,我也不是不知道你是什么性格,过来,好女孩。”
我走过去了,他默不作声地盯了我一会,用坚实的胳膊环住我,把脸埋在我浓密的头发里。我很想告诉他,我头发已经有两天没洗,那味道就和臭鸡蛋一样难闻。
不出我所料,没过多久莱斯果然就被臭哭了,我感觉到有几滴热热的东西从我的头皮上滑落。莱斯这个人真奇怪,被臭到了还不跑,他竟然把我抱得越来越紧,勒得我差点喘不上气,仿佛这辈子都不想松手似的。我自然是心中暗喜,忙不提地伸出手,也把他抱得紧紧的。
我们一同走出酒吧,天已经黑了,海滩上的人还是很多,在灯光下,沙子像金子一般闪闪发光。莱斯放开我去取自行车。
我重新把冲浪板绑在背后,他看到了,摇摇头阻止我。
“太重了,我来。”他让我坐在自行车的前面,自己将蓝色的冲浪板系在自己背上。
“你今天得住我家。”他不容我反抗地说,“你不能继续在塞西尔住下去。”
可我多交了一个礼拜的房钱。
“退掉。”他说,“布克盯上了你,我们不能冒险。”
我不满于他咄咄逼人的态度,我不喜欢别人指手画脚告诉我应该做这个不应该做那个。
“酒店很安全。”我回答。
“狗屁,”他发怒,“塞西尔是我见过世界上最危险的酒店。”
我也有些生气了,“你什么都不问就擅自替我决定,你当我是什么东西,你的小宠物吗?布克他又怎么了,贩毒,是的,可他关我酒店什么事?”
莱斯看我的眼神仿佛我是最无可救药的一摊屎,“他强/奸女人,你懂吗,强/奸!”
我瞪他,内心先于外表软化下来。
“是吗……”我咂咂嘴。
“是啊!”他也回瞪我,“你说我能让你一个人住塞西尔,半夜布克冲进来把你上了?”
“那你可以和我一起住在塞……”看到他恐怖的眼神,我咳嗽一声,自知理亏,“好吧……”
我在他的指导下靠在他的怀里,晚上的加州很凉,莱斯的赤/裸的肌肉在如水的夜色中紧绷,我几乎能从他满是汗渍的白背心上嗅到雄性荷尔蒙的味道。
“我要起飞了,你准备好了没?”他问我。
“报告长官,好了。”我硬邦邦地说,柔软的海风吹拂在我的嘴唇上,就像有人在亲吻我,虽然不喜欢他的态度,但我还是有种被人关怀的感觉,心里甜滋滋的。
“我真是上辈子吃了狗屎这辈子才能遇上你。”他说,“老天,真难以相信对不对,我竟然这么倒霉……”
他的喉咙滚动了一下。
我不乐意了,“被我喜欢哪里倒霉了,明明是很幸运。”
“帮帮忙茱莉,请你闭嘴好吗。”
我抿着嘴唇嘿嘿直笑。
然后我们穿过幽静的林间小道,一路往洛杉矶城,往莱斯的住处飞驰而去。
☆、23最新更新
莱斯住在比佛利山庄西斯区,这里被西好莱坞和整个洛杉矶城环绕,拥有权世界最尊贵的住宅区,大多数在世界上有点名气的人都想在这儿买下一块地皮,尽管在一百年前,这个区域只有豆芽菜。
“真不知道为什么有钱人都喜欢扎堆住在这里。”我抱怨道。
于是莱斯和我成了这里格格不入的两位住户,莱斯住在地下室里,每个月租金极为便宜,甚至比我住一个礼拜塞西尔酒店都便宜。
我在听到莱斯的租金时惊讶地咂舌,但在看到他所住的地下室后马上就领悟到为什么会这么便宜了。天花板很低,或许这根本不能称之为天护板,因为上面就糊了层便宜的水泥,地也是灰色的水泥地,墙壁像是被人捶了一圈,有个近乎一米的大坑,莱斯在上头贴了上报纸,但还是挡不住。
地下室并不大,莱斯在里头走五六步就可以到尽头,还漏水,总是滴滴答答的,幸亏我们有盆,得以应付。
整个空间只依靠一串窄窄的灯泡照明,那大概是莱斯从废旧场拖来的,八个里坏了六个,只剩下两个管用,还有一个一闪一闪像圣诞树上的节日小灯。但所幸的是地下室有通向外头的窗户,虽然不大,但有新鲜空气总是好的。屋子的角落还有一个水龙头,拧开它竟然有水。
莱斯用冲浪板把地下室分成两个区域,一半属于他,一半归我。
“你觉得这儿怎么样?”他问我。
我一边听着水敲击在塑料盆里的声音,一边说,“挺好的,很自在。”
他“恩”了一声,低声说,“本来想以后给你看的,现在……是不是太简单了一点?”
我打量着空空如也的四壁,第一次明白什么叫穷得连刷墙的油漆都买不起的道理。这个时候我终于懂得为什么布克会坚定地说我们迟早会改变主意了,但这个念头只是飞快地闪过脑海,很快被我的理智压制。布克一定看出了我们的拮据和窘迫,我虽然心酸,但还是说,“我们可以慢慢来。”
第二天我去工作的时候顺便绕了圈市场,但太贵了,我看中一面镜子,但那超过我口袋里所有钱。我还想买一个衣柜或者沙发,可我也买不起。网上的家具光运费就吓死人,我是绝对不会考虑的。
下班的时候我经过一个垃圾处理站,灵机一动,溜了进去。不出我所料,这儿真是个大宝库!除了食物以外,还有各种各样能变废为宝的垃圾。我看中了一个被丢弃的大木柜,可人太小,运不回去。所以我捡了几个绿色的玻璃酒瓶,几卷布,两三个书本大小的褐色木框,几根长钉子,只剩下半截的颜料,还有一些彩色的纸和麻线,我把他们都装进了口袋里,和那些文件一起。
路上我顶着被巡警鄙夷的目光摘了一大捧花。回到莱斯的地下室,我从那堆破烂里翻出颜料,把绿色的玻璃瓶涂成五彩的,像是博物馆里那些色彩艳丽的雕塑瓶,装上水,把花束分批插在里头,摆在屋子的正中央。
我把彩色的纸折成一个个活灵活现的千纸鹤,用麻线串起来,悬挂在窗户上,褐色的木框也被我漆成了五颜六色的相框,我找到了榔头,把他们一个个钉在墙上,每个框里摆上一点我找来的东西,圣塔莫尼卡沙滩上的五彩贝壳,一捧雪白闪着珠宝光泽的沙子,扎成一小束象征富裕的黄色麦穗。
我把那些麻布摊开,我找楼上的住客接了针线,开始细密地为这些麻布缝边,不出一个小时,我们就拥有了一张大红色的垫子。我从黄色的麻布上剪了点小花,缝到了垫子上。在莱斯回来之前,我又用蓝色的麻布做了另一个垫子,这样我们的屁股就不用直接和冷冰冰的水泥地接触了。
“我想要垃圾场的那个大木柜。”莱斯回来后我这样对他说。
于是第二天我们借了酒馆老板的卡车直冲垃圾场,垃圾场有专门的值班人员,所以不敢直接冲进去,我们趁着他们在晚上十点换班的时候从侧门进入。
“你说要是被发现了怎么办?”我问他。
“就说我们是来扔垃圾的。”他低声说。
莱斯真聪明!
借着头顶微弱的月光,我们忙活起来。我去收集小玩意,莱斯忙着搞那些大件的。
“搬了两个柜子了,够了吗?”他低声问我。
“那个席梦思看到没,席梦思也要!”
正当我们合力把席梦思推上卡车时,远处突然照来白色的光,有人拿着手电筒来了。我先是焦急,但很快镇定下来,在那个人走到附近时,我推莱斯,“快,我们一起把卡车上的柜子搬下来。”
“可我刚搬上去。”
“有人来了,我们得装成来倒垃圾的。”
“你们,什么人!”那个拿手电筒的家伙终于看到了我们,刺目的白光唰的一下扫到我们脸上。我被强光照得根本睁不开眼睛,连带着抬着木柜子的肩膀也哆嗦起来。
“我们……我们是来扔东西的。”我“颤抖”着说。
那个人狐疑地摸出皮带上的手枪,咔哒一声上膛,“是吗,半夜十二点来扔垃圾?”
我转头冲莱斯骂道,“是啊,都怪你下班那么晚,半夜才来扔垃圾,人家都怀疑我们车上有鬼了。”
那个人拿着对讲机噼里啪啦冲里头说了一通话,又手电筒把我们卡车上的东西扫了一圈,确认没有尸体或者其他东西后,才回头冲我们说,“你们明天来倒也可以,这个垃圾场不是谁都能倒的,你们得做登记。”
美国人最形式主义,只要有规矩,他们一定会一板一眼照着规矩办事,半点圆滑都不会。
“下次一定做。”我赶紧说,扭头冲莱斯说,“要不我们明天再来吧?”
莱斯僵硬地看着我。
我只好看向那个工作人员。
“你们明天再来吧。”他不耐烦地挥挥手,我诞着脸冲他赔礼道歉,莱斯在我颜色下也勉强说了几句抱歉,最后当我们爬上卡车准备从侧门走的时候,那个人走过来敲了敲玻璃,“从正门走吧。”他说,“你们也怪可怜的,下回扔垃圾请赶早。”
我赶忙说是。
当我们开离了垃圾场,我终于忍不住大笑出声,就连紧绷脸皮的莱斯都露出了笑脸。当我们把席梦思拖回地下室时,我一想起那个看门人的脸色,就笑倒在垫子上。
“听到没有莱斯,下次要赶早啊!”我抹了把眼睛,擦掉笑出来的泪。
地下室虽然小,但摆下席梦思还是绰绰有余的,我用清水擦了一遍,莱斯把柜子放在墙角。 这天晚上两个人将就着在水泥地上窝了一晚。第二天刚起床,我就挽起袖子用捡来的油漆粉刷柜子,很快,我们多了个黄色的大立柜。莱斯则把洗好的布拿到地面上去晒,没办法,没有烘干机我们只能借助阳光。
今天莱斯和我都没有去上班,我是本来就放假,莱斯则索性请了一天假陪我。感谢加州炙热的阳光,下午的时候莱斯把布料扛了回来,我们还捡了一些别人不要的衣服,剪成片拼起来,再填上买来的棉花,这里的棉花格外便宜,只要3美元就能换来一大袋。很快,我们拥有了第一张五颜六色的地毯。
第三天的时候我们席梦思摆在地上,地下室实在小,他原本打算到水泥地上睡,我阻止了他。把洗干净的床垫铺上,洛杉矶的夜晚有些冷,所以我们盖上了莱斯本来就有的毯子。
莱斯就在我的身边,他热烘烘的身体近在咫尺,只要一伸手就能够到。我翻了个身,就掉到了他的怀抱里。莱斯的手犹疑了一会,便缓缓搭在我的肩膀上。
鼻尖被阳光的味道所环绕,我安心地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