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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糙汉宠娇气锦鲤美人 第7节

  “嗯。”孟晓桃连忙点了点头,应了下来。
  “哎呦,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
  *
  隔了一个院子的房间内,孟青禾捧着碗,小口小口喝着鸡蛋汤,脸蛋被热气熏得红红的,可爱极了。
  “真好喝,谢谢妈。”
  见孟青禾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林爱云这心里就偎贴得很,温柔的笑了笑:“好喝就多喝一点儿。”
  这鸡蛋汤当然不可能是黄秀英大发慈悲给孟青禾做的,如果是的话,那太阳都要打西边出来了。
  这其实是林爱云花了五毛私房钱跟隔壁家的婶子偷偷换的。
  平时大家吃野菜,啃洋芋也就算了,可是今天自家女儿遭了这么大罪,连顿鸡蛋都没得吃,实在是说不过去。
  而且青禾她自小在城里长大,吃的用的肯定不会差,如果回家后,生活条件猛地降低,她绝对习惯不了的。
  身为一名母亲,缺少亲生女儿十八年的光阴,心里既遗憾又愧疚。
  自得知此事后,林爱云就一直在想,如果当初自己在医院的时候,能让家里人和护士小心点儿,会不会一切就不会发生。
  私心里,她现在只想好好补偿这个女儿,其他的都不重要。
  “对了,青禾,你是怎么知道你大伯母把钱藏在鞋底的啊?”林爱云猛地想起这件事,便问了出来。
  孟青禾喝鸡蛋汤的动作一顿,随后从碗里抬起头来,歪头甜笑道:“因为她的鞋子鼓起来了。”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有些合理,但又有些奇怪,因为孟青禾当时可是一口咬定彭娟鞋子里就藏着钱,单凭鞋面鼓起来了,就这么肯定,实在有些牵强。
  但是林爱云现在就是个“女儿控”,自然是孟青禾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丝毫没有怀疑的意思。
  “原来是这样啊,我们家青禾今天受委屈了,都怪你大伯母。”林爱云只要一想到彭娟今天理直气壮诬陷孟青禾的事,就气得心肝疼。
  “对,都怪她,气死我了。”孟青禾见林爱云没有继续追问的意思,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要问她为什么会知道彭娟把钱藏在了鞋子里面,那当然是……!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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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娇气绿茶心机大美人x身强体壮黑心偏执权臣】
  蒋南絮出身农门,爹不疼娘不爱,从小受尽折磨,却生得花容月貌,娇艳多汁。
  她不甘心。
  从小她便知自己的优势所在,撒撒娇便能让村里的小秀才主动教她念书,让村口卖猪肉的多送斤两,让卖货郎送两朵头花……
  后来这娇一路撒到侯府去,成了那世子爷的房中妾,可每日来她房中的却是……
  对方手里握着她的把柄,她只能任由他每晚毫无节制地肆意求欢。
  可渐渐的肚子却大了起来,这可如何是好?
  *
  周沅白出身名门,年少成名,乃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自入朝为官便一路高升。
  谁不赞一句君子风范。
  可无人知,他最喜深夜潜入“弟媳”闺房,拿腰带束之,握住美人玉足,听她嘤嘤求饶。
  小剧场:
  侯府家宴,歌舞升平,身为妾室的蒋南絮没有资格入席,本想着去院子里赏赏红梅打发时间,没逛多久,却被人拉进了那假山之中。
  寒风夹杂着熟悉的檀香萦绕鼻尖,怕被?????人发现,她只能无助低泣道:“别这样,我该回去了。”
  闻言,男人想起前日听说的事情,眼眸微眯,冷笑道:“回去争宠吗?”
  “你怎么会知道?”蒋南絮眼睫微颤,转身便想逃,下一秒却被掐住了腰肢给拖了回去。
  *
  本以为嫁进了侯府,讨好了夫君便可锦衣玉食,谁知却和那同样低贱的下人搅合在了一起,日日提心吊胆生怕被人发现。
  直到怀了身孕,眼见丑事即将败露,贪生怕死的她一咬牙,卷了钱财跑了。
  隐姓埋名在南方当起了她的富贵掌柜。
  可某天,新帝南巡,浩浩荡荡的队伍经过店门口,她藏在帘子后一眼便瞧见了那高头大马上的男人。
  别人说那是当今辅佐幼帝的摄政王!
  蒋南絮:“……”说好的打杂下人呢?
  【食用指南】:1、1v1双c,架空历史勿考据
  2、含有追妻火葬场,强取豪夺,带球跑多个狗血剧情
  3、女主非传统好人,一心想攀高枝,一切以自己的利益为主
  第6章 维护
  那当然是借助了金手指的力量!
  在黄秀英说自己偷了她的钱后,孟青禾就打开了系统,将周围目光所见的一切,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所以在看到彭娟一双布鞋的价值竟高达五十几元后,再结合之前的事,便可得知钱就是她偷的,并且还将其藏在了鞋底。
  不然孟青禾又不是彭娟肚子里的蛔虫,怎么可能知道她把钱藏在了哪儿。
  “我出去看看你爹和哥哥们从山上砍柴回来了没有。”
  林爱云的话唤回孟青禾的思绪,她连忙乖乖点了点头:“好。”
  没多久,林爱云和孟仲夏就进来了,其他人还在外面搬柴。
  “小,小妹,我来背你回房间。”孟仲夏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背心,又瘦又高,留着一头利落的板寸,鼻尖有一颗小黑痣。
  长相跟孟青禾有两分相似,是一个清清秀秀的男孩子。
  其实孟家二房的孩子没一个长得丑的,但是其中要数孟青禾最好看,全挑父母的优点遗传,五官漂亮得跟大城市玻璃橱窗里摆放的洋娃娃差不多。
  虽然孟保国长得周正,却并不是特别俊,要认真来说,肯定是全凭林爱云一个人拉高了家里的整体颜值水平。
  林爱云当年可是村里数一数二的美人,相貌娇美,皮肤白腻,三千乌发如墨,十里八乡的好儿郎趋之若鹜,都想要将她娶回家做媳妇儿。
  可是她最后却选了孟保国,一个家里穷得叮当响的贫农。
  有人问他是救过你的命吗?不然为什么放着那么多条件好的后生不嫁,偏偏要嫁给他。
  哎,还真是因为他救过她的命,不过这却不是主要原因。
  感情这玩意儿谁又说得清呢?有时候认定一个人了,便是如此奋不顾身吧。
  “谢谢二哥。”孟青禾注意到孟仲夏面对自己时流露出来的那不自然的神情,不甚在意地冲着他甜甜一笑。
  二哥,快看,我这个妹妹是不是比你之前那个妹妹要可爱得多?她未来可是再也不会回来认你这个哥哥了,是一个很没有良心的人啊。
  所以能不能放下对我的戒备和疏离?虽然灵魂上我不是原主,但是身体上是啊,咱们流着一样的血,我才是你亲妹妹!
  看着眼前的小姑娘眼巴巴望着自己,孟仲夏心中猛地一颤,偏头轻咳一声,在床边蹲了下来。
  林爱云扶着孟青禾趴到孟仲夏的背上,虽然已经很小心了,但还是牵动到了她右腿上的伤。
  “有些疼。”孟青禾可怜兮兮地嘟起小嘴,手紧紧搂住孟仲夏的脖颈。
  “要不今晚青禾就住在这屋,我们睡你那儿去?”林爱云见状,心疼得不行。
  孟青禾摇了摇头,无声的拒绝了,接着道:“没事,我能忍。”
  “我动作快些,马上就到了。”孟仲夏连忙站起身来,向外面小跑而去。
  原主的房间就是之前沈书瑶的房间,位置处在林爱云和孟保国房间旁边,虽然小小的,却因为是家中唯一的女孩子,所以也算是个独立房间。
  哪里像孟仲春四兄弟,就只能挤在一个屋子里睡觉,一点儿私人空间都没有。
  乡下大多都是纯土坯修建的房子,孟家也不例外,里面摆放着几件旧家具,一张床,一个木衣柜,一个木头洗脸架,一个大红的搪瓷盆。
  里面看起来最好最贵的东西,就是墙边放着的那个红木箱子了,就这还是原主从沈家带回来的。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孟青禾突然有些理解为什么原主会在回这里的第二天,就想跑路了,因为她现在也想跑!!
  这是什么居住环境啊?又脏又破,真的能住人吗?会不会住着住着,房子给塌了?
  说实话,在后世,她家养的狗住得都比这好。
  呜呜呜,老天爷,能不能来道惊雷把她给送回去啊?
  这个想法刚冒出来,外面竟真的响起了一道震耳雷声,吓得孟青禾直往被子里钻,拜托拜托,我说着好玩的,老天爷你大可不必当真啊。
  咱就是说万一没送回去,而是送去见阎王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啊,还不如在这里走一步看一步呢。
  见状,不明所以的林爱云和孟仲夏以为她是困了,便体贴的走到了房门口,帮她关上了门。
  于是房间里就只剩下了孟青禾一个人。
  墙边有一个木框子支起来的小窗户,上面挂着草帘子,风一吹,便将其带起,随之一缕光漏了进来,洒在孟青禾的脸上。
  万物安静下来,她这会儿才感觉到一直压抑在心底的委屈涌出来了几分。
  “为什么偏偏是我啊?”
  虽然说身为一名流量女星,她需要时时刻刻紧跟潮流,但是这所谓的穿书潮流,她是真的一点儿都不想参与啊。
  家庭幸福美满,父母亲戚疼爱,粉丝量庞大,颜值爆表,手中存款多到下下下辈子都用不完……
  这样的她明明可以在后世活得风生水起,却偏偏穿到了这个年代的乡下受苦。
  造孽啊。
  可是既来之则安之,孟青禾相信自己无论在哪个世界都能活得很好,毕竟美貌还在,脑子还在,其他的都不是事。
  俗话说得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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