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孟稚立刻“紧张”地看向镜头,坚定地说道:“当然是我老公最帅了!”
两人笑闹了几句,孟稚就切入了正题:“今年世界范围内各大文学奖项,包括缪斯文学奖又叕叕被您公司签约的作家给包圆了,同时在书法、绘画、雕塑等艺术领域你们公司的艺术家们也时有大奖斩获,对此您有什么感想?”
乐景耸了耸肩,笑道:“我能有什么感想?获奖的又不是我。”
“我不信。”孟稚对镜头做了个鬼脸:“我想你当时一定在心里想,见鬼,这都第五年了,怎么获奖的还是我们公司的人?”
乐景大声叹了口气,摆出一副诚恳的表情:“说实话,刚听到获奖的消息时我还真的挺忐忑的。”他顿了顿,拍着胸口对主持人说道:“我真的,真的,很担心人民群众们会认为我上头有人。”
台下立刻笑开了。孟稚也乐不可支问道:“所以你上头到底有没有人?”
“有啊。”乐景无奈地摊了摊手:“我算发现了,我公司里的那些人都是神仙下凡,没有他们罩着,我们这种小作坊公司早就倒闭了。”
孟稚暗暗在心中为乐景的回答叫好。
因为‘黄金时代’耀眼的履历,网上已经出现了一些阴阳怪气的舆论,不乏有人质疑其中的暗箱操作。而乐景的这番话就是对那些质疑光明正大的回应。
两人说笑了几句,孟稚按照台本问了乐景一个中规中矩的问题:“今天是黄金时代成立五周年纪念日,这五年来黄金时代的成绩有目共睹。乐先生旗下的艺术家们纷纷在各个领域大放光彩,黄金时代也由一个只有几个人的小公司,成功发展成了现在旗下员工一百多人的大公司。请问乐先生,你成功的秘诀是什么?”
青年沉思几秒,给出了一个意料外的答案:“幸运。”
孟稚挑眉笑着反驳道:“我可不这样认为。”她笑着看向台下观众:“谁都知道乐景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大家说对不对啊?”
台下观众齐声答道:“对!”
孟稚冲乐景摊了摊手,调侃道:“您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您就别谦虚了。”
乐景笑了笑,解释道:“幸运确实是我的第一成功秘诀。”
“我何其有幸能和这些天才们生活在一个时代里。就算我没有发现他们,他们总有一天也会大放光彩的。”乐景顿了顿,对着镜头真心实意地感慨道:“所以不是我成就了他们,而是他们成就了我。”
这五年里,群星荟萃,天才云集。
每一天都有无数作品问世,它们有的是地球青史留名的著作,有的是这个位面土生土长注定也将会名传千古的佳作。
无数传奇堆积在一起,才铸就了独一无二的奇迹。而乐景自认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他充其量不过是一段伟大历史的亲历者罢了。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了,在二十分钟的节目即将进入尾声之前,乐景终于把他此次参与节目的目的全盘托出:“为了庆祝公司成立五周年,我将举办一场盛大的文艺沙龙。”
“参与沙龙参与沙龙的有路苗苗、莘于恩、桑青、菲茨杰拉德、科林……”青年一口气说出了几百个名字。
他们有的威名赫赫,有的初露头角,有的无人知晓。他们中的一部分是黄金时代签约的艺术家们,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分散在世界各国的各行各业中,他们中很多人是新闻中的常客。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是才华横溢,光芒四射——哪怕很多人并不认识他们中一些人,但是能和那些伟大存在相提并论的只有另一些伟大存在。
然后在台下无数双或目瞪口呆或激动难耐的目光中,青年对着镜头眨了眨眼睛,露出一个调皮的笑意:“但是——时间,地点,我通通不会告诉你们,我只会在一切结束后写进我的回忆录里。”
绕是能言善辩的孟稚也有那么一瞬间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他们中的十几位聚集在一起都会是新闻热点,而当所有人浩浩荡荡地汇聚在一起,孟稚模模糊糊感觉那将会是一场绝无仅有的盛事。
可是乐景却不告诉他们时间和地点!
“现在,嫉妒我吧。”青年挑了挑眉,露出一个孩子气的满足微笑:“我将会是一场传奇盛事中的唯一一个游客。”
虽然说出了如此拉仇恨的话,乐景却明白此时其实很少能有人意识到这个文艺沙龙将会有多么传奇、伟大。
就像海子在诗里说的那样:“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
只有当那些大师们故去后,人们才会将他们供与神坛之上。只有当这一切被记载成历史供后人阅读,后人才能从寥寥数语间感知这其中的惊心动魄和波澜壮阔,才会对这个时代憧憬向往。
而在奇迹酝酿、诞生的日子里,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大多懵懂浑噩,浑然未觉。
乐景想,就让他做个幸福的先知吧。若干年后,当后人翻阅史书,或者看到这段影视资料时,一定会嫉妒到想要杀了他的。
作者有话要说:
1余秋雨的名言。
写到这章时,突然想起现在网上流传的所谓的伟人大师的“黑料”。死亡虽然也会铸就伟大,但同时还是滋生谣言,陷害,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的温床。
对此鲁迅先生做出过最好的回应:战士死了的时候,苍蝇所首先发见的是他的缺点和伤痕,嘬,营营地叫,以为得意,以为比死了的战士更英雄。但是战士已经死了,不再来挥去他们。于是乎苍蝇们即更其营营地叫,自以为倒是不朽的声音,因为他们的完全,远在战士之上。的确的,谁也没有发见过苍蝇们的缺点和创伤。然而,有缺点的战士终竟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终竟不过是苍蝇。——《战士和苍蝇》
第75章 织梦师(10)
夜色未稀,窗外还是一片浅淡的墨色。霍母从卧室里打着哈欠走了出来,惊奇地看着已经在玄关处穿鞋的霍思骞,“今天周日,你怎么起的那么早?”她暧昧笑道:“去约会?”
“哪儿跟哪儿啊。”霍思骞穿好鞋,背起书包,哭笑不得的跟母亲说道:“您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什么日子?”霍母刚睡醒,大脑还有点蒙,努力回忆了一下不确定问道:“……你爸生日?不对啊,我记得还要等几天呢。”
眼看母亲越发糊涂,霍思骞揭开谜题:“今天是10月12日,是黄金时代成立70周年的大日子,时代广场今天一天都有纪念晚会的预热活动。”说起这个,少年脸上是眉飞色舞的笑意:“预热将会持续一天,路苗苗路先生作为唯一还健在的黄金时代核心成员也要来参加这次的预热活动。”
霍母当然听说过路苗苗。
应该说只要大部分华国人都听说过路苗苗的名字。
——两度获得缪斯文学奖,几乎获得了全世界所有著名文学奖项的传奇作家。
霍母肃然起敬:“这位女先生现在得有……一百多岁了吧?”
“今年正好是一百岁。您忘了,新闻前些日子报道过她的百岁寿宴。”
“哦对对。”霍母拍了下脑子,“我这脑子。我记得当时还是在电视上看到的,大半个文艺圈都出动为老太太庆祝百岁大寿,可气派了。”
闻言霍思骞眼中浮现深深的艳羡之意,他不无向往的说道:“做人能做到这份上,这辈子都值了。可惜路先生的寿宴不对公众开放……”
“没关系。”霍母安慰他说:“70周年庆一定很盛大,除了路先生一定还有其他你喜欢的作家接受了邀请。”
“是的!”霍思骞的双眼闪闪发亮:“所以我一定不能错过今天!”他看了一眼手表,惊呼一声:“我先走了!!”
他背着书包骑上自行车就向时代广场赶去。越是靠近广场,周围的路段就越堵,他就看到很多人穿着和他一样的黄金时代70周年纪念t恤。霍思骞的70周年纪念t恤上印的是一个引天长啸的狼一样的男孩——这是路苗苗作品里的主角,狼孩莫里。
霍思骞不免有些懊恼,他五点就爬起来了,没想到还是落到了后面。毫无疑问,现在时代广场那里一定已经挤满了人。
等他气喘吁吁来到时代广场,果真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预热活动搭建的场地周围更是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霍思骞抹了把脸,努力向人海挤去。在不知收获了多少句骂声,以及差点被踩掉鞋后,他终于挤到了最前面。前方便是搭建好的舞台和大屏幕,高高的栏杆隔开了人群和舞台。
他看了下表,现在才七点,正式的预热活动要等到九点才开始。他叹了口气,只能等了。
“嗨,哥们儿。”旁边一个戴眼镜的瘦弱男生主动跟他搭话道:“你是路先生的粉丝?”
霍思骞的目光下移停留在这个男生的70周年纪念t恤上——上面印了美丽灿烂的星空。
霍思骞了然:“你是莘于恩的画迷?”
“对,我是。”眼睛男补充道:“我也很喜欢路苗苗的《1984》,那句‘老大哥在看着你’的t恤我也有,不过没穿出来。”
都是年轻人,又都有共同的语言,他们很快就愉快地聊了起来。
“告诉你一个内部消息。我表哥的邻居是黄金时代的员工,我表哥是从他那里听说的。”眼睛男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嘀咕道:“据说这次预热活动会公布那场传奇沙龙的内部影视资料!”
霍思骞倒抽一口气,声音都结巴了:“就…就是那、那个传奇经纪人乐乐乐乐景组织的……?”
眼睛男用力点头,声音也是隐藏不住的激动:“就是那个!”
一股酥麻自他的脊椎骨处升起爬到他的大脑皮层,他兴奋地全身全身控制不住地直哆嗦,他一副梦幻的表情:“我在网上看过70年前的那期《行业秀》,老天,我真嫉妒他……”
眼镜男大声叹了口气:“谁不是呢。”顿了几秒,他忍不住问道:“你知道乐景拥有他签约的所有作家的手稿吗?”
霍思骞表情好像被踹了一脚似的懵逼和愤怒:“……现在我想杀了他。”
眼睛男耸耸肩:“所有黄金时代的崇拜者都嫉妒得想要杀了那个男人的。”
霍思骞知道他口中的黄金时代不是黄金时代公司,而且那个由黄金时代公司铸就的黄金时代。
那是众神的时代。
神祇们手拿权杖,轻描淡写间铸就传奇与辉煌。
那时是当之无愧的黄金时代。
群星荟萃,大师云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那时的每天都像金子般在史书上闪闪发亮。
而乐景就是每个谈论起黄金时代的后世人绕不开的名字。
他是黄金时代的缔造者,发起人,是黄金时代公司的灵魂人物。他一手挖掘出路苗苗、莘于恩、桑青、菲茨杰拉德等大师的故事在六十年后的现在还被人津津乐道着。
而比他挖掘作者更富有传奇性的是他的神秘失踪。是的,失踪,而不是意外身死或者寿终正寝。
在黄金时代成立十周年之际,乐景突然在记者会上宣布辞职,并把ceo的位置交给了公司内的一个资深经纪人。至于那51%的股份,他选择了把股份平分给了公司内的所有艺术家,用来支持他们未来的创作生涯。
然后他就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后世的史书上再也没有记载过他的名字。他就好像从世界失踪了,就像他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时一样突然。所以史学界至今也无法确认他的死亡日期。而这也注定成为围绕着黄金时代无数大大小小谜题中的一个。
说实话,霍思骞挺期待眼睛男口中据说要公开展示的纪录片的,不仅是因为那些他崇拜许久的大师们,还是因为那个叫做乐景的神秘男人。这个男人身上好像有一种古怪的魔力吸引着霍思骞。他总觉得只要他能读懂这个男人,那么他就能驱散些许笼罩了黄金时代半个多世纪的迷雾,更加靠近那个梦幻的时代。
时间就在霍思骞焦灼的等待中一点一点过去了。
盼望着,盼望着,预热活动开始了。1
而刚刚开始,就出现了一个重量级人物把预热活动的氛围顿时拉到了顶峰。
霍思骞和眼镜男激动地拥抱到了一起,像两个追星的小女生一样兴奋地蹦跳着。
“路苗苗!”人海沸腾中无数人兴奋地大喊道:“是路先生!路先生来了!!!”
路苗苗穿着朴素的布衣布鞋,瞒珊地走向舞台中央,微笑着跟台下沸腾的人群招手示意。
活的够久就是有这样的优势。她不无自嘲地在心里想,就连她也成为这样了不起的大人物啦。
在朋友间,她远远不是最有才华的那个,也不是最勤奋高产的那一个,可是活到最后的只有她。
他们都回到天上啦。
她是最后一人。她要留下来谢幕。
“关于我的故事,你们早已通过无数渠道看了无数次了,我想大家也没耐心听我这个老婆子在这里千篇一律。”路苗苗喘了口气,又继续说道:“我也没有什么想告诫你们的,我早就把我想说的都写了出来。”
台下所有人都屏气凝神倾听者这个伟大的世纪老人的讲话。
“那么,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呢?为了一个无聊的,形式主义的庆祝?不,不是。”
路苗苗咳嗽了几声,身体因为驼背而不自然地前倾着:“我来这里是因为,前些日子,桑青——我最后一位朋友去世了。在她的葬礼上,我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老人凝视着台下的观众,表情淡然恬静宛如秋日的晴空:“我自己是我这一生中最后一个死去的人。2”
霍思骞激动的情绪慢慢冷却,心中浮现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伤感和惆怅。
他眷恋而用力地看着台上那个貌不惊人的老人,她是整个黄金时代的缩影,也是最后的残影。
“所以我来了。”老人苍老的双眸穿越近一个世纪的沧桑依旧清亮动人:“就由我给我们那个时代谢幕吧。”
她对着哗然的众人深深一鞠躬,“这些年,承蒙喜爱,不胜荣幸。”她直起身来露出一个洒脱爽朗的笑容:“接下来的日子里,就请你们去喜欢其他更年轻,更有才华的作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