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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岑至心里有些烦,也有些无力感。要说小野什么都好,勤奋、敬业,聪明也知分寸,现在几乎是所有圈内人交口称赞的明星典范。只除了一样,只有最亲近的身边人知道。
  岑野酗酒。
  晚上只要空闲下来,第二天没工作,他就会要酒喝,而且一喝就会喝很多,喝得彻底醉死过去。昨天开完演唱会他就喝了个大醉,今天又是这样。
  这样下去,谁的身体受得了?也就是岑野仗着年轻身体好乱来。岑至他们想拦,也不可能每次拦住,小野一旦横起来,天王老子都不认。只能尽量看着、提醒着、管束着,避免情况进一步失控。
  好在岑野永远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从来没有喝酒影响过正事。
  岑至端详了一会儿弟弟的脸,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如果说岑野真的压力大有心事,需要借酒消愁,那也应该是朝暮乐队刚解散、那个女人走的那段时间。那时候,岑野确实整个人24小时低气压,不要命的工作,很长时间都看不到一个笑脸。但也没有酗酒。而且那些人和事渐渐也就过去了,随着钱越挣越多,岑野的地位越爬越高,他也开始结交新的圈内朋友。岑至也看到了,弟弟开始尽情享受金钱和地位带来的成就、快乐。
  所以岑至觉得弟弟已经淡忘了。而且岑野之后一次也没有提起过许寻笙,仿佛生命里从来就没有这个女人存在过。人嘛,就该朝前走。而且岑至相信,如今得到的一切,绝对不会让弟弟后悔。
  只是最近几个月,岑野忽然开始喝酒。起初是一杯、两杯、半瓶、一瓶……每次越喝越多,明明看起来没什么心事,就是莫名其妙把自己灌个大醉。
  岑至也见过别的酗酒的人,知道说到底都是因为心里压力太大,才会对酒精产生依赖。他猜想,一定是因为这半年工作太累,小野又站在了比去年更红的位置,全娱乐圈瞩目,才会有无法排解的心理压力。
  这倒也不是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岑至想等这段时间的巡回演唱会开完了,就想办法让岑野多休息放松、调养身体。但想到接下来还有几个城市要去,也不能让他马上休息,岑至心里有些歉意和心疼,伸手又给弟弟掖了掖被角。
  岑野的手机就丢在枕头边,岑至刚想替他收起,别吵到他,屏幕亮起,弹出一条推送。
  是个知名小视频网站推送的头条,岑野平时爱玩。岑至无意间瞟了眼标题和小小的封面图,刚想把手机关掉,整个人突然顿住,看了眼熟睡的岑野,走到一旁,又把视频点开了,音量开到最低。
  视频不长,两三分钟就放完了。岑至愣愣地站了一会儿。
  他没想到有生之年,还会看到那个女人的消息,而且是在知名网站的推送里,并且恰恰被岑野的手机接收到。
  幸好现在,是他看到了。
  岑至看了眼床上熟睡的人,脑海里浮现的却是那个女人走的那天,很清秀明艳的模样,只是安静站在那里,就宛如一支深谷幽兰。她的眼睛是通红的,语气自始至终都很平静。可哪怕岑至并不太喜欢她,也无法不注意到那双真正心碎的眼睛。只是那天的她,岑野并没有来得及赶回看到。
  岑至想了一会儿,删除了这条浏览和推送记录,又把app关掉,手机关掉。
  明天又会有数不清的新消息推送,旧消息很快会被淹没。岑野和那个女人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无鳞的鱼(上)
  华灯初上,湘城的夜晚总是热闹非凡。尽管已是深秋,天气倒也不十分寒冷。街两旁停满了私家车,各种餐馆夜宵店里坐满了人。旁边酒吧门口,还有好几个揽客的小伙子在徘徊。
  许寻笙背着吉他,穿了件厚毛衣和裙子,下公交后沿着街边慢慢地走。她这样的装束,在这条街上并不少见,因为酒吧驻唱歌手皆是如此。不过当她路过另几家酒吧时,依然有男人不停对她吹响口哨,或者轻声喊:“嗨,美女,去哪儿啊?”“你在哪家驻唱?”嗓音中带着几分浮光夜色的味道。
  许寻笙眸光清净,不闻不理,只是往前走。
  “熊与光”livehouse就在一幢旧写字楼的地下一层,既是酒吧,也是表演场所。一年半前开业,现在已成为湘城紧追黑咖livehouse的知名地下乐迷聚集地。所以当许寻笙下了楼梯,就看到livehouse外间已聚了不少人。过道旁有小窗,围着铁栏杆,卖票的小妹看到许寻笙,笑容灿烂:“姐,你来了?”
  许寻笙点点头。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卖票小妹今天看她的目光格外闪亮,而且那些候场乐迷,也有不少人在看她,窃窃私语。许寻笙心想他们可能是对表演歌手好奇,也不理会,一挑livehouse入口处的帘子,走了进去。
  熊与光livehouse比起别家,有很大不同。虽然是老地下室改造,保留了很多管道、糙墙,有重金属工业感。但老板却把整个空间拾掇得比较干净通透,无数扇通风窗转动着,沙发上的靠垫、半墙上嵌放的绿植,以及墙壁高处奇形怪状的挂画,都是文艺风的点缀。所以许寻笙能接受在这样的环境。
  她径直走往后台,她到得早,今晚另外几名歌手还没到,倒是老板大熊坐在那儿,在拨弄吉他,身后跟着个小弟。
  看到许寻笙走进来,放下背上吉他,那两人偷偷对视一眼,又见她姿态从容如常,从随身挎包中拿出个小保温杯,慢慢喝着自制的养生茶。显然是对那件事还一无所知。
  大熊拍了拍小弟的肩,让他先走。幕布后就剩他和她了。大熊把吉他往边上一放,问:“这两天没怎么上网?”
  许寻笙很少说废话,看他一眼,算是默认。
  大熊笑的有点难以形容,说:“阿笙,前两天有酒吧客人,把你弹唱的视频发到网上去了。”见她依然眉目平静毫不在意。大熊接着说道:“结果……你懂的,歌太好人太美,上了网站的热门推送。据说现在那个视频还很火。一会儿要是看到很多乱七八糟的人来围观,别生气。当他们不存在好了。”
  许寻笙正喝水的手这才一顿,看着他:“很多吗?”
  大熊说:“平常门票只能卖个一二百张,今晚卖了四百,就被我喊停了。不然还会更多。”
  然后就看到许寻笙也没有多大情绪起伏,摇了摇手里的杯子,那手指又细又白,好看得足以吸引任何男人的注意。她把水喝完,嗓音还是慵懒的:“四百也很多了,站都站不下,不怕场面彻底乱了啊?”
  大熊淡淡笑着说:“我的地盘,我还做不得主?”
  许寻笙微微一笑,也就不再问了。后台的灯光微弱,她就站在墙边,越发显得纤瘦安静。乌黑长发披落肩头,露在毛衣外的下巴、脖子、十指,都莹莹如玉。
  大熊这么静静地凝望了她几秒钟,说:“你要是讨厌这么多人围观,要不要……戴个帽子上场?”他从抽屉里拿出顶鸭舌帽,递给她。
  许寻笙没有转头:“不用。”
  大熊怔然。蓦然想起当年比赛时,许寻笙在他的印象里,总是一顶鸭舌帽,长发披落,既俏又美。那是顶半旧的男孩戴的帽子。
  后来再重逢,确实再也没见她戴过鸭舌帽。
  自从黑格悖论当年从全国决赛淘汰后,这支已经辛苦打拼了十年的乐队,并没有维持太久。大概也把那次比赛当成了乐队的绝唱。几个月后,乐队解散。大熊用这些年的积蓄,开了这家livehouse。他在湘城人脉广,又有绝对一哥主唱地位,邀请了很多朋友过来演唱捧场,酒吧很快一炮而红。
  他也联系邀请过许寻笙,原本也就是抱着尝试心态,以为以她的性格,不会得到回应。没想到许寻笙居然来了,而且一唱就是一年多,已成为“熊与光”的常驻实力唱将。这个秀气淡雅的女子,甚至在湘城地下音乐圈,也积累了相当人气和粉丝。只不过她当年参加全国赛时一直没露过正脸,现在也没用“小生”的艺名,用了别的名字,而且毕竟是两个圈子,时间又过去这么久了,所以知道她就是当年如同昙花一现般红极一时的朝暮乐队键盘手的人,其实不多。
  很快就到了开场时间,一支新乐队上台演唱,许寻笙坐在后台,听到格外热烈的欢呼声,倒也惊讶了一下。看来今天来的人,确实很多。
  没多久,到她上场了。她抱着吉他,大熊为她弹键盘,还有个鼓手,所有阵仗仅此而已,简单而足够。
  大熊替许寻笙掀开帘子,走出去时,看到台下满满簇簇的人头,许寻笙还是怔了一下。看到她出场,人群明显骚动,很多人在低语,在幽暗的光线里看不清表情。但是也有很多乐迷在喊她现在的昵称:“金鱼!”“金鱼!”尤其是前排,那些死忠歌迷。
  许寻笙也没有太动容的表情,只是浅浅一笑,在麦克风前坐下,轻声说:“谢谢大家。”她的嗓音天生柔美纯净,仿佛有某种叫人宁静的魔力,场面很快平静下来。她轻轻拨动琴弦,说:“第一首歌,《无鳞鱼》,送给你们。”
  舞台上有一束光,打在她那一方小天地里。键盘响起,鼓轻轻捶着,很缓慢的节奏,却像击在人的心上。许寻笙的吉他弹得非常清亮悠扬,朦胧的灯光下,你只见她清秀得如同远山云霭的脸,一缕发丝垂在吉他上方,她的葱葱十指拨动在琴弦上,也仿佛小小的精灵在跳动唱歌。
  “你说你是孤岛的鱼
  脱尽麟片的鱼
  你说想到对面孤岛去
  看看哪里风景多美丽
  是否有不一样的光影
  是否有另一只无鳞的鱼
  大海的波折一路难尽
  多少暗涌席卷身躯
  你终于到了那座孤岛里
  孤岛依旧没有无鳞的鱼
  我想告诉你
  孤岛那边孤岛无尽
  我也愿为你褪去鱼鳞
  你去吧,你去吧
  尽管大海一路波折难尽
  依旧一路把你追寻
  不带你看遍世界新奇
  停下脚步看看周围迤逦
  看看关于孤岛的曾经……”
  若说台下原本只有小半是她的歌迷,大部分的都是来凑热闹的。可是第一曲唱罢,全场刹那宁静之后,爆发出欢呼和掌声。当然也有很多人举着手机在拍,闪光灯不断亮起。但台上的人依然好像完全不在意,一曲唱完后,只浅浅笑着,那双眼里仿佛盛着溪流般的光泽。她将发丝捋到耳后,依然只是轻轻柔柔的嗓音:“谢谢大家。第二首歌是……”
  ……
  在她演唱完当晚的三首歌后,是在全场齐声大喊“金鱼”、“金鱼”的欢呼声中下台。迎接她的,则是大熊一众人等,含笑关切的表情。而她只是无奈一笑,脸色终于也有了几分绯红。背起吉他,与他们道别,从后门悄悄离开。
  第一百四十五章 无鳞的鱼(下)
  其实别的驻唱歌手也问过她,为什么叫“金鱼”这个艺名。许寻笙则想起初次在这里登台那天,大熊问她在通告版上写什么名字。
  “还是叫小生吗?还是别的?”大熊迟疑地问。
  当时许寻笙静了一会儿,抬头看见卖票小妹的窗户后,放着很小的一个水缸,面有一只红色小金鱼,游来游去。当时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波光盈盈,那尾鱼仿佛也是活在光芒里的。
  “金鱼。”她说,“就叫金鱼吧。”
  酒吧歌手叫什么的都有,什么大熊开心二狗纶纶,所以她叫这个艺名,并不特别。随着乐迷越来越多,这个名字也叫开了。
  深夜,终于有些冷了。许寻笙搭乘末班公交车回家。小小的院子里,秋意浓浓,好几棵果树上都结满了果子,地上的菜也长得肥厚油绿。刷成蓝白两色的房屋,依旧是老样子,只是显得旧了些。唯一的不同,“笙”工作室的牌子不见踪迹。
  许寻笙穿过院子,打开家门,开了灯。屋内显得宽敞但并不空荡,一角放着两架古琴,只有两架。其他的琴她已转卖出去。客厅里添了张很大很舒服的布艺沙发,还有个占据了小半个客厅的巨大工作台,放满了她的各种手作。旁边是满登登的书柜。
  许寻笙把吉他摘下,放在墙角。洗了手脸换了身衣服,下楼。
  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她也重新装过了。原来就是水泥台阶,现在包成了全木的,包括地面,也铺了木地板。墙刷成了奶黄色,天花板上挂着形状错落的小灯。所有乐器都已不在了,中间有张木桌,是她用来画画的。四周放满了画,画的有湘城、南都各处景色,岳麓山上云开日出,南都小巷里屋檐落水。多是水粉,也有线描。人物很少画,画的也比较简单,譬如画人的一只手,一个背影,一个侧脸。
  离木桌最近的一张画,颜色最鲜亮,是许寻笙今天画的。她走近看了看,干了一大半了,她比较满意,又看了看其他画,安安静静矗立周围。不见得画艺高超,却是叫她心满意足的。
  站了一会儿,她关灯上楼。
  自从结束了工作室的古琴教学,她只需要每周三次去驻唱,时间好像变得空闲了很多。于是她就自然而然做了很多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譬如手绘笔记本、明信片、毛笔、印章等等。自己用不完的,就放到网上售卖。大熊还把她的手作售卖消息,挂在了livehouse里。大概是“金鱼”渐渐小有名气,那些物品每次她做了,基本都会抢购一空。所以现在,维持生计基本不成问题。
  今天就是她每半旬一次的上货销售日。白天她就把链接放到网店里了,一天也没怎么看。现在在电脑前坐下,大致翻看了一下,她做的每样东西数量本就不多,基本卖完了。
  这时她还没什么睡意,她做事仔细,便拿了个本子,将每个订单大概记下来,准备明天发出。刚记了两笔,阮小梦的电话来了。
  那时候阮小梦和她做了几个月的室友,后来比赛结束,两人也一直有联系。再后来阮小梦所在的乐队也因为看不到前途,解散了。她就跑来湘城,找许寻笙玩了一段时间。许寻笙自然倾心倾力招待,把这原本失意的姑娘温暖得不行。加之大熊的livehouse刚做,需要人手,阮小梦干脆就留下来,既在酒吧驻唱,也干活。
  不过这段时间,阮小梦和大熊、许寻笙一起在干另一件事。
  电话一接起,阮小梦兴奋的声音就传来:“笙笙啊,快夸我!”
  “怎么了啊?”
  阮小梦得意地说:“在我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对那群工人的死缠烂打下,咱们的工作室已经基本搞定啦!当然了,这也离不开大熊的英明领导和你的创意设计咯!明天你们就来看看,过几天就可以录歌了!”
  许寻笙也很惊喜:“确实收尾很快,太好了。那我明天约大熊一起来。”
  阮小梦:“呜呼……等你们哦。我还在工作时旁边发现了一家特别好的麻辣烫,明天就带你们去吃……”
  她哇啦哇啦说着,只说得许寻笙整个耳朵里都热闹起来。后者嘴角一直带着浅浅的笑,直至阮小梦说完挂了电话。
  做一个工作室的想法,是大熊提出的。现在三人皆是无牵无挂,也没有什么在事业上还谋得进取的心。但对音乐的热爱都在,否则大熊不会开livehouse,每天让新的老的乐手在自己这里能讨口饭吃。许寻笙不会去驻唱,阮小梦也不会来投奔。
  后来三人讨论了一阵子,干脆自己做个工作室,简陋不要紧,慢也不要紧,赚不赚钱也不要紧。只要有套最基本的设备,可以录制自己唱的歌,小规模分享给乐迷,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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