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叶重晖冷笑一声,道:“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我堂姐相貌才华样样拿得出手,之所以千里迢迢来京城,是因为此地才子众多,有可挑选的余地,不是因为相貌丑陋,嫁不出去。”
  “那就好。”罗衍松了口气,笑道:“如此一来,我兄长必定更加真心实意。”
  叶重晖抿了口茶水,道:“素未谋面,谈何真心。”
  罗衍噎住,坐在他对面,抬手给自己倒了杯茶水,递到唇边却未饮下,他放下杯盏,沉声道:“重晖师弟,我知道你是个直率的性子,所以这些话我也只跟你说,咱们这样的门第,要找个情投意合的姑娘实在是难,趁着年轻时还能潇洒些,年纪稍大一些,还不是家里让你娶谁就得娶谁,哪怕对方是安成郡主那样的母大虫,为了家族的欣荣,也容不得咱们说一个不字。”
  叶重晖抬眸道:“所以,你兄长想娶我堂姐,仅仅是为了你罗家的欣荣,并无半分真情。”
  “便是成婚前没有真情,相处久了,总是会有的,所谓日久生情,不就是如此么。”
  叶重晖道:“若是成婚后也还是没有呢,可是要接二连三地纳妾,置原配于不顾?”
  罗衍皱眉道:“男子三妻四妾乃是寻常事,便是夫妻和睦,为了子嗣昌盛,也少不得要纳几房妾室,你看我爹娘成婚这么多年,始终相敬如宾,和和美美的,后院里还不是有三个姨娘,可她们只有任人拿捏的份,谁又撼动得了正室的地位。这京城里头,除了晟王爷和叶相,怕是寻不出第三个不纳妾的男人来。”
  “师兄说的这些,在下都懂,可惜无法苟同。你还是请回吧,不必浪费口舌,这亲事怕是成不了的。”
  罗衍着急道:“叶兄!”
  叶重晖道:“罗兄误会了,此事不在我,而在我堂姐,她自小生活的环境单纯无垢,凡事率性而为,一心只认真心,你兄长既无真心,就别来凑这热闹了。”
  罗衍闻言一愣,却是无奈地笑道:“若是如此,那位叶姑娘怕是只能做个老姑娘了。毕竟这座繁华的皇城,最缺的就是真心。”
  叶重晖又抿了口茶水,淡道:“总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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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完话,天已经黑透了。叶重晖亲自送罗衍出门,刚到院门前,正遇到叶重锦来送晚膳。
  夜色正浓,叶重晖却一眼看到了他弟弟,走过去问:“阿锦怎么来了。”
  叶重锦指着身后丫鬟拎着的食盒,道:“你晚膳没用,母亲让我来瞧瞧,到底是什么要紧事,耽误到这么晚,连饭也顾不上吃。”
  叶重晖弯起眉眼,道:“算不上要紧事,只是有些麻烦,已经处理妥善,哥哥给你买了寻香楼的点心,就在屋里。”
  罗衍抱胸立于一旁,略一挑眉,他还是第一次瞧见叶重晖笑,没想到,这师弟笑起来竟比平日还要好看许多,那模样,恰似兰花盛放,儒雅贵气,叫人不敢冒犯。
  叶重锦听到“寻香楼的点心”,眼眸蓦地一亮,转身就要进去找,却听一旁的少年笑道:“又见面了,阿锦弟弟。”
  罗衍的相貌不差,但是跟叶重晖站在一起,就显得有些过于平凡,但他的笑容富有感染力,叫人瞧着极舒服,叶重锦顿住脚步,朝他轻轻一点头,道:“衍哥哥好。”
  叶重晖抿着薄唇,皱眉道:“阿锦认得他?”
  叶重锦道:“就是上次来找哥哥,恰巧遇到的。还有其他几位哥哥,唔,先不说了,我进去找点心。”说着跑进屋里去,已然忘了自己是来送晚膳的。
  他刚一走,罗衍便不敢笑了,讪讪地解释道:“叶兄,其实我跟你弟弟不熟的。”
  “阿锦叫你衍哥哥,你教的?”
  罗衍默了默,嗫嚅道:“是我。”
  叶重晖冷笑一声,片刻后,墨园前的莲花池里扑通一声响,却是罗家大少爷落水了。
  罗衍泡在池水里,狼狈不已,却升不起半分怒气,因为岸上的白衣少年正勾唇瞧着他,眯着狭长的黑眸,皎洁皓月下,那张出尘的面庞蒙着月色,似梦似幻。
  罗衍猛地撩起一抔池水泼在脸上,低声呢喃:“我怕是失心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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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完罗衍,叶重晖回到墨园,叶重锦已经找到点心,自顾自吃了起来,他坐在一旁,抬手拭去小孩嘴角的碎屑,沉声道:“总有不怀好意的人,想接近哥哥的阿锦。”
  叶重锦不知道他又发哪门子神经,把膳盒推到他跟前,道:“饭菜都要凉了,你快吃,吃完我好回去跟母亲交差。”
  叶重晖应好,打开食盒慢悠悠吃起来。他想多留弟弟一会。
  叶重锦问:“罗衍这个时间来找哥哥做什么。”虽然不知道缘由,可他哥哥似乎不喜欢他唤别人哥哥,所谓吃人嘴短,吃了这些点心,只得暂且顺着他一些。
  听小孩改口,叶重晖眼里显出一丝笑意,道:“他已然学成,进不了泰安书院,要寻我,只有等我下学这段时间,故而到这么晚。他是为了堂姐的婚事而来。”
  叶重锦有些惊讶,道:“他想娶若瑶堂姐?”
  叶重晖摇头,道:“不是他,是为了他兄长,他兄长罗文清前年科考考中了进士,如今在朝中谋得了一官半职,来年春就要外派江南了,熬个几年回来,倒是有些前途。这人我也认识,姑且算是个不错的人。”
  他哥哥的眼光是极挑剔的,连他也说好,那应当是真的不错。叶重锦道:“如此说来,那罗文清倒不失为良配。”
  叶重晖却道:“他是不是良配有什么要紧,重要的是若瑶表姐是什么心思,母亲给她寻来那么多的好人家,里头比罗文清有出息的大有人在,她瞧不上,便都是空谈。此事,还要看堂姐自己的意愿。”
  叶重锦点点头,道:“还是哥哥看得透。”只是谈何容易,那叶若瑶怕早有心上人了,哪能轻易变心呢,依他看,把人绑上花轿才是最好的主意。
  两人正说着,却是夏荷闯了进来,她在福宁院里没规矩惯了,直接就道:“小主子,太子殿下遣人送来了一堆石头,您快去瞧瞧。”
  “石头?”叶重锦把手上剩下的半块绿豆糕塞进嘴里,含糊不清道:“是什么稀罕的石头,难道是金子做的。”
  顾琛送来的,肯定不会是普通物什。
  夏荷道:“听来人说,那石头是从深潭底下挖上来的,凉气很重,摆屋里可以避暑,奴婢摸过,的确是冰凉温润的,却不怎么冻手,小主子一定会喜欢的。”
  叶重锦一愣,想起前几日他跟顾琛抱怨苦夏,顾琛说他来想法子,竟真的叫他想到了。他朝叶重晖道:“哥哥,我回去瞧瞧,你记得把晚膳吃完,别叫母亲担心。”
  说着带着夏荷跑了出去,叶重晖望着小孩略显急促的脚步,却是一口也吃不下去了,寒潭石子,常年浸泡于冰水中,虽有凉气,却不似冰的寒气冷入骨髓,的确是极好的主意。
  那个顾琛,总有法子给他添堵。
  第45章 生辰礼
  转眼到了七月二十八,是叶重锦的七岁生辰。
  这日一大早, 他迷迷糊糊被唤醒, 换上一身红色的如意云纹衫,屋里的几个丫头笑着说了几句吉利话, 叶重锦说了句赏,案上有备好的碎银锦囊, 安嬷嬷着人分发下去,各自讨个喜。
  小孩伸了个懒腰, 抱怨道:“这么早, 笼子里的鸟都没醒,我这个寿星反而要早起。”
  安嬷嬷笑道道:“一年就这一次, 小主子且忍耐些,老太爷一早派人送来了一套岱山玉砚做生辰礼,从前老爷跟他要了好几次,他都舍不得给呢,可见有多疼咱们小主子。”
  叶重锦自然是欢喜的,道:“那等下先去康寿院,跟爷爷道谢。”
  夏荷正在给叶重锦梳理发髻,闻言笑道:“只可惜那么好的砚, 给了咱们小主子,怕是暴殄天物。”
  她这是在笑话叶重锦的字拿不出手, 屋里的丫头都捂着嘴笑起来。
  谁叫叶岩柏夫妇俩素来心疼这心肝,迟迟不让小儿子入学,到了今年年初, 眼看拖不下去,夫妻俩才轮流教他识了几个字,小孩倒是勤奋,时不时拿笔墨练一练。搁在别人家里,长辈们不知多高兴,搁在这丞相府里,却是一家老小轮番来劝,一个个睁着眼说瞎话,曰:阿锦的字已是极好,不必再练的。
  说来说去,还不是怕他累着。
  安嬷嬷眉头一拧,指头戳在夏荷的脑门上,训道:“你这妮子,小主子平日惯着你,你便越发没大没小起来,老太爷尚且没说小主子的字不好,你也敢拿来取笑,再敢胡说,仔细你的皮。”
  夏荷知道她在吓唬自己,缩着脖子,告饶道:“嬷嬷,你可错怪夏荷了,夏荷是在激励小主子呢,哪里是取笑啊。”
  叶重锦哼道:“取笑便取笑吧,我的字现在是拿不出手,等过些时日,便叫你们瞧瞧,什么叫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他前世的字还算过的去,可字迹一露,最后一层面纱就要被揭开了,他的字是顾琛教的,不可避免有那人的影子,旁人认不出,顾琛是一眼就能瞧出来的。
  改变笔迹固然容易,书写的一些小习惯却是极难纠正的,他如今是把自己当做不识字的孩童,抛却前世的经验,真正地从头学起,难免吃力些,不过假以时日,必有所成。
  安嬷嬷闻言露出笑意,夸赞道:“正是这个理,小主子身体里流着叶家的血脉,自然是文曲星的命数,即便字不够好,那也是年岁未到,早晚也能如大少爷那样,写得一手好字,不会枉费老太爷送的这稀罕物。”
  夏荷也连忙道:“是了是了,我们小主子最是聪慧不过的,早晚能写出一手好字的!”
  几个人插科打诨把这件事给糊弄过去,生怕他往心里去,真的去刻苦练字,要是累坏了身子,院里的下人谁都甭想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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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还不算很热,枝头几只鸟雀叽叽喳喳地叫唤,老爷子坐在窗前,翻阅一本古朴的棋谱,对着棋盘摆弄棋子,忽然听得屋外婢女道:“小少爷到了。”
  门吱呀一声响,小孩乌黑的小脑袋探了进来,看到他,立刻露出甜甜的笑,道:“爷爷,阿锦喜欢爷爷送的礼物。”
  老爷子顿时笑眯了眼,把小孩拉到跟前,道:“阿锦喜欢就好。”
  “可那么好的玉砚,给阿锦用,是不是浪费了,听说父亲一直想要,阿锦赠给父亲可好。”
  老爷子竖起花白的浓眉,道:“给阿锦用怎么能说是浪费,爷爷的阿锦是天赐的福星,合该用最好的,至于你父亲那里,”老爷子轻哼一声,“他是堂堂丞相,要什么好砚没有,哪里就缺这一方砚台。”
  叶重锦吐吐舌,心说这可不是我不割爱,老爷子不许我也没法子。
  他鬼灵精怪的模样惹得老爷子一乐,大手掌抚着小孩的脑袋,感慨道:“一转眼,咱们阿锦都七岁了。记得你刚出生那会,只有这么点大。”
  老爷子伸手比划了一下,似追忆,又似叹息:“像只猫崽儿似的,哭声都像小猫儿叫,比你哥哥降生时小了整整一圈,脸上也皱皱巴巴的,活脱脱就是个小老头,谁能想到,会长成如今这样好的相貌。”
  小孩依偎在老人怀里,俏皮地眨眨眼,道:“爷爷年轻的时候,相貌也一定是极好的,我跟哥哥都是随了爷爷。”
  老爷子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道:“可不是,你那早逝的祖母,当年可是津州城第一美人,却对爷爷一见倾心,乞巧节那日,她在茶楼上,我恰巧路过,她把贴身的帕子往我头上扔,还装作是不小心遗失的,其实我都知道,她就是有意的。”
  “……”
  叶重锦想,老太太是实打实的名门闺秀出身,即便对老爷子一见倾心,也做不出当众扔帕子的行径,应该是真的不慎遗落,不过看老爷子这般欢喜,他也不好拆台,只点头应和:“祖母一定是瞧上了爷爷的英俊潇洒。”
  这祖孙两个聊得不胜开怀,一直到叶岩柏派人来催早膳。
  平日里叶岩柏要上早朝,叶重晖又要去书院,一家人都是各自在院子里吃早膳,午膳和晚膳在一起吃,老爷子喜欢清淡口味,又有诸多忌口,因而不和子孙们一起,康寿院里有小厨房,专门准备他的吃食。但今日是叶重锦的生日,一家人难免要热闹热闹。
  老爷子牵着小孩往前厅走,路上遇到叶重晖,他几步走上前,规规矩矩地道:“祖父早,阿锦早。”
  老爷子颔首,道:“今日不去书院?”
  叶重晖道:“回祖父的话,今日是弟弟的生辰,孙儿昨日跟夫子请了假,想在家陪阿锦。”
  老爷子满意地点点头,他这嫡长孙样样都好,就是漠然的脾性叫他不喜,成才固然重要,可若是没有人情味,满腹才华也是枉然。还好这孩子心里有他弟弟,不算真正的冷漠。
  小孩歪了歪脑袋,露出狡黠的微笑,道:“那哥哥可有准备礼物?”
  叶重晖嘴角弯起一抹弧度,道:“哪年少过你的生辰礼,方才去你院子想给你,谁知道你先去了祖父那里,这才错过,我交给了安嬷嬷,你用完早膳回屋里找找看。”
  比起老爷子出手大方,他哥哥每年送的礼物未必贵重,却一定是合他心意的,叶重锦故作矜持道:“多谢哥哥。”
  几人一道入了膳厅。叶岩柏和安氏,还有叶明坤一家子都已经坐在席上。
  叶明坤作为长辈,出手很是大方,送了侄儿一副前朝名家的字画,正是叶重锦喜欢的那种作画者已逝,价值连城的字画。叶若瑶送了个亲手缝制的香囊,里面装了宁神的草药,她的手极巧,竟比得上京城里顶好的绣娘的手艺,叶重锦当即就给挂在腰间,诚心道谢。
  倒是叶云哲的礼物有些神秘,拿了红布遮盖着,一掀开,却是一只蓝绿色的小鹦鹉,有嫩黄色的尖喙,还有一对鲜红的小爪子。
  叶云哲提着那鸟笼,兴冲冲地道:“阿锦弟弟,我想你什么都不缺,可平日里都闷在院子里出不来,肯定无聊得厉害,这小鹦鹉会说话,拿来解闷该是很不错的。”
  屋里一时有些安静,只有那只鹦鹉扑扇翅膀的声音。
  他们这样书香世家,对于玩鸟斗蛐蛐之类的娱乐是看不上的,觉得是玩物丧志,只有纨绔子弟才会对这些事情感兴趣,拿来送礼都上不得台面,何况还是重要的生辰礼,就连素来温和的安氏都敛了笑。
  叶云哲不明就里,却也知道自己大约做错了什么,心里委屈极了,这小鹦鹉花了他不少私房钱,若不是阿锦弟弟的生辰,他才舍不得呢。叶明坤蹙起眉,刚要训斥他,忽然瞥见一旁的小寿星咧开唇,竟是笑了。
  那张白皙精致的小脸一下子绽开一抹笑,甜得像蜜糖,方才还严肃的气氛瞬间消弭,只剩下小孩温暖的笑颜。叶重锦接过那个红木鸟笼,伸出食指戳鹦鹉的小脑袋,那鹦鹉还很小,比他的小手掌大一点点,被他戳的一歪,晃了晃脑袋又站直,挪着小爪子往里面靠了靠。
  叶重锦噗嗤一笑,抬头看向这位堂兄,认真地说:“谢谢云哲哥哥,阿锦很喜欢小鹦鹉,一定会好好照料它的。”
  “不客气,你喜欢就好。”叶云哲呐呐地道,整个人如坠云雾里,他还以为少不得挨一顿骂,忽然情况就反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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