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陆修珏喝了口豆浆,醇厚的豆香味瞬时弥漫开来,适中的甜味在舌尖扩散。豆浆意外的好喝。
“厨艺不怎么样,舌头倒是精贵。”
陆修珏嘟囔了一句,把豆浆全都喝光了。然后迅速的把目光投在了已经有些冷了的茶叶蛋上面,解决了味道很不错的茶叶蛋之后他开始想明天干脆让茅九把他那份也一起买了。
最多,最多水电费减一层。
吃饱喝足,陆修珏心情变得有些愉快。微微的眯着眼,开上了高速路。高速路车不是很多,车流也不挤,大概是时间还早。毕竟开得起车的大都不必那么早上班,陆修珏身为陆氏当家,还是需要以身作则。
他的车开得挺稳,不快不慢,在规定的车速限制内。有几辆车开得快,超过了他。他还是不慌不忙的开着车,抬眸瞥见一辆路虎在后面跟着,逐渐的接近。
陆修珏眉头一拧,多年的习惯和经历令他对于危险有一定的警觉性。脚下一踩油门,suv飞速行驶。后面那辆路虎也加快了车速,始终和他的车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陆修珏一边注意着前面的路况,一边不慌不忙的排除跟踪他的人。商场上的仇家?不会是。陆氏基业大,虽然惹了很多人眼红,但陆氏低调不说,始终响应国家号召。陆氏也因此被明里暗里的扶持,否则哪会成就现今陆氏在帝都无可动摇的地位。
没有仇家那么蠢会明目张胆和陆氏作对,而且陆氏向来与人为善,哪怕商场无情、唯利是图。陆氏做事也会留一线,绝不干害人家破人亡的缺德事儿。
所以仇家这点可能性可以排除。
那么是他以前的仇家?他以前是跑到毒贩窝子歼了好几个据点,可他向来做好事不留名,做坏事就更加不留名了。以前的仇家找不到他这儿来。
那是——
窃金贼?
那天在明曲园对面的旅馆暗中偷窥的也是窃金贼这个团伙吧。窃金贼绑了一张肉票,撕了就会估摸着找下一张。前两天切下周家小孩的肢体寄过去,把周家刺激到了。估计是这两天耐不住把赎金交了导致窃金贼撕票了吧。
所以这会儿,他们的目标是他?
陆修珏有些玩味的笑了,眸里却是深不见底的寒潭,瞧着一片的冰冷瘆人。脚下松开油门,车速放缓,身后的路虎也放缓了车速。
走了大约两分钟,陆修珏猛然踩上油门,车子似离弦的箭般射出去。眨眼间就把身后的路虎甩出老大一段距离,路虎显然意识到陆修珏早就发现他们了,这一快一慢分明是在试探。当下也不藏着掖着,猛踩油门追上去。
如此便可见大清早的高速路上,一辆suv一辆路虎一前一后的追逐,车速飙到了高速路限制车速的两倍有余。渐渐的,两车的距离缩小。后面的路虎几乎够到了suv的尾巴,只是当路虎一鼓作气踩着油门要撞上去的时候,suv速度猛然提高,又拉了老长的一段距离。
如是三四下重复之后,路虎主人再怎么蠢也知道被耍了。当即恼恨得不行,疯了一般的踩油门,完全不顾在高速路上只顾撞前面那辆suv。
陆修珏踩着油门,闪避前面突然出现的车辆。车子在逐渐拥挤起来的高速路上仍然游刃有余,灵活的穿梭在车流中,跟鱼入了水似的。
倒是后面的路虎对飙车不太行,原先车不是太多,他就只需要朝前开,直的弯的路线都没问题。但现在车流来了,他便捉襟见肘。从一开始的狼狈闪躲到后面的惊慌失措。
这类人,眼里只装得下钱,心狠手辣,偏偏最惜命最怕死。也是极大的讽刺。
陆修珏知道前面路段要转弯,角度还刁,出过很多事故,很危险。除非是赛车高手,否则高速行驶很容易就撞上护栏,严重点还会甩飞出去。
他放慢了车速,在车流中很难察觉到。尤其是路虎里面的人闪避各种险险擦身而过的危险已经筋疲力竭的时候,陡然见到自己离目标越来越近只剩下泄愤的快感。
陆修珏对把控车速极为老练,像个赛车老手。始终吊着后面的路虎,给了对方一种就快要追上的错觉却怎么也追不上。
心急、惊慌和愤怒折磨的路虎主人烧红了眼猛踩油门朝前面的suv撞,他也不管任务目标生死也忘了金钱。在这场无声的博弈里,他就像是无能为力的老鼠,被猫逗弄着还以为自己胜券在握,自己是捕猎者。
陆修珏手上脚下不停,拉手刹和猛踩刹车配合得当,方向盘打着,整辆车子跟条鱼似的甩尾,完成了一次极为漂亮的漂移。
而身后的路虎却因技术不过关直接撞上了栏杆,把栏杆撞凸出去好大一块。路虎直接熄火,前面的车头塌了一半。车是毁了,估计里面人的性命也悬。
来来回回很多车都停下来查看,一时之间把路堵塞住了。陆修珏从后视镜中瞟了眼后面的状况,打了一个漂亮的响指。
“高速路上不能斗车,交通规则都吃进肚子里了吧。”
陆修珏摇头晃脑的同情一番,然后悠哉悠哉的打电话——报警。
绑架撕票砍人追尾出车祸,不找警察留着祸祸别人吗?
茅九带着小山在街头站牌边等公交,从他这儿到警察局得过个区。本来他是可以走过去的,他脚程快。只是小山没习武,不是练家子便只能坐大巴。
他也不太赞同让小山待在公寓里,既然把孩子带出来了就顺便让他见见世面。盲婆大概也是有这个意思,否则不会求他让小山跟着。
阿玲死了,盲婆孤苦伶仃一个人。她也是半只脚踩进棺材的人了,放心不下小山。让茅九带着出来,有托孤的意思在,也有抱着找到小山亲人的渺茫希望在。
所以尽管多带了一个人显得有些麻烦,茅九也并无怨言。他本来就是个温柔的人,要不然就不会顶替茅老的身份当村子里的巡警,跟小孩儿和老人玩得最好。
没点耐心干不来这差事。
两人正等着公交,后面跟了一长串男女,有一大半是捧着手机当低头族。有个阿婆推着绿色的垃圾车经过,不远处是臭气熏天的两个垃圾箱。
茅九的身后有个穿白裙子的长发姑娘捏着鼻子不悦的抱怨:“这大热天的人都偷懒了吧。放这儿臭气熏天的垃圾,不得隔个小时收一次吗?这么臭……别是放了一整天吧。”
给长发姑娘撑伞的是她男朋友,闻言低声道:“忍忍吧,车快来了。”
长发姑娘不太乐意:“太臭了……”
茅九发现不止是长发姑娘这么认为,其他人嘴上没说,行动上都表明了的确臭得他们难以忍受。而且从姑娘的话里可以推断平时没这么臭的,即便是大夏天也是隔个把小时收一次垃圾,所以不会那么臭。
大城市里对卫生比较讲究,毕竟人流量大,一要注意疫病,而要注意市容。尤其是帝都。
那臭味茅九闻着也觉得恶心,而且闻着像是肉的腐臭味。
茅九觉得,任何一种臭味都及不上肉体腐烂后的臭味,能生生让人把隔夜饭吐出来。
茅九皱着眉头盯着那处垃圾,那个阿婆在收拾垃圾桶,把里头的垃圾袋提了出来。她提着垃圾袋的方式不是直接提出来的,因为阿婆瘦小,那垃圾袋太重,估计得个成年男人才能提得起来。
阿婆是先把垃圾桶推倒在地,一点点的把垃圾袋拖出来的。第一个垃圾袋很顺利的拉了出来,到第二个的时候因为里头的垃圾太满,推倒的时候不小心洒了出来。
顿时,那股臭味更浓了。行人走过纷纷捂住鼻子,有的人还夸张的作呕。站台的人全都捂住鼻子一脸嫌恶。公交到了,缓缓的停下来,前面的人迫不及待的上车,像是逃命似的。
轮到茅九的时候他停在原地不动,后面的人怨声载天。
茅九注意到垃圾桶倒下的时候有个挺大的纸箱滚了下来,里面应该是装了重物的,因为很明显摔在地上时发出了沉重的闷响。
阿婆收拾了所有的垃圾,捡起纸箱。她得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把纸箱留下。踩扁了拿回家,能卖几分钱。
后面的人催促:“你还走不走了?别当道啊?”
小山仰头望着茅九:“九哥,我们不上车吗?”
茅九收回视线:“上去——”
“啊!”
“死人啦!死人啦!”
“有尸体啊——纸箱里藏着尸体——”
一时间人群慌乱,最先看到尸体的阿婆吓得倒退好几步,跌坐在地上站都站不起来。有几个胆大的壮汉上前去看了几眼,顿时都捂着鼻子到一边儿吐起来了。
茅九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查看,扑鼻而来的是能把人熏晕过去的腐臭味。捂住鼻子忍着那股钻进鼻腔里的臭味,查看里头是什么情形。
纸箱里有具腐烂程度很高的尸体,是小孩的尸体。估摸着七八岁左右,身上的衣服还很新。不好估算死亡时间,毕竟是大夏天,高温容易导致尸体腐烂。
茅九眼尖的注意到小孩尸体左手上两个指节残缺,瞧着缺口挺平整,应该是拿了锋利的刀切下来的。
除此之外倒是喉咙口一道极深的勒痕已经泛紫发黑,应该是致命伤。
很明显是他杀。
小山走过来瞧了一眼,随即不忍心的挪开目光。他问:“九哥,怎么办?”
“报警。”
警察很快就来了,这儿算是市中心,在市中心发现了命案那还得了?警察办事效率很高,也非常专业,拉了黄色的警戒线。一部分警察在查纸箱里的尸体,一部分在询问围观的群众。
茅九作为报警人员,被带过去问话了。这是很正常的程序,警察想知道第一目击者有没有什么发现。毕竟从尸体被发现到他们赶过来,可能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此时第一目击者的线索就很重要,之前的阿婆吓得魂飞魄散,颠三倒四没什么有用的信息。反倒是茅九积极配合,条理清晰,说了几点比较重要的线索。
因为他很配合,所以询问的警察也对他和颜悦色。
后面是老钱赶了过来,边指挥着人把尸体和纸箱一块儿运回去一边询问茅九:“你说小孩左手两个指节缺了?”
茅九点头。
“不是天生残缺?”
茅九说:“切口很平整,而且腐烂了。”
切口会腐烂就说明那伤口是最近才造成的,天生残缺或是比较久以前的切口是不会因为尸体死亡而腐烂——这些跟尸体腐烂是不一样的。
尸体腐烂面积只在脸部、腹部,四肢还没有到达腐烂的程度。因为尸体在死没多久时最先腐烂是从头部、脸部到腹部腐烂,最后再蔓延开来。而面前的这具尸体四肢完好,唯独左手两个指节处开始腐烂。
这就说明那伤口是不久前才造成的,或者说那两个指节是被什么切下来不久。
线索都已到了这份儿上了,老钱哪儿还能不明白那小孩就是周家小孩。没想到他们千防万防还是没防住周家人把赎金交了过去。
窃金贼一收到赎金就会立刻撕票,更何况周家人交一半的赎金,耍这种小聪明恐怕是惹怒对方了。
老钱狠狠的吸了口软中华,这玩意儿不便宜,平时省吃俭用才敢抽这么一包。也就遇到这种棘手的案子他才敢抽。
“同志,得麻烦您到警局一趟做个口供。”老钱熄灭了烟头,扔进灭烟盒里头,叹口气说道。
他是有些担心茅九不配合,毕竟大部分人是不太愿意和警局扯上关系的,即使没犯什么罪也不愿意。是忌讳也是心虚,警局这种正气凌然的地方总会让人无端心虚。
茅九应得爽快:“警民合作,我懂的。”
老钱诧异了一瞬,随即对茅九心生好感。
茅九又说道:“我从大龙村那儿来的,替盲婆领回她孙女的尸体。盲婆她孙女前段时间传了死讯过去,说是在这儿出了意外。”
老钱点点头,寻思着帮忙:“她叫什么?我让人问去。”
“她叫方玲。”
老钱霎时震惊的抬起头来,全国同名同姓的不在少数,可能同名同姓还是同个地方出来的也就那么一位。这也实在是太巧了。
半晌摇摇头,老钱沉默着又想抽烟了。忍了忍还是没抽,他老了,能少抽点就少抽点吧。
“你来得也不知算巧还是不巧。”
不巧便是见不到人的最后一面,巧的却是尸体火化了少了些领取步骤。
茅九诧异,询问了方玲的死因。
不怪乎他奇怪,方玲虽不常回大龙村却也孝顺。每次回来也都一副很体面的样子,莫名其妙的死掉太过突然了。最令他感到疑惑不解的却是茅老曾说过方玲是个长寿的。
茅老看相算命的功夫不错,基本上一张嘴八九不离十。不过他也说过命这东西是最为瞬息万变的,上一秒命相是大富大贵之命,下一秒就能变成一生颠沛流离。
生命中遇到的人事物或是自己一念之差都会改变自己的命,命不是绝对的。
方玲本有长寿之命,现在却死了。这就说明有什么改变了她的命。
茅九告诉了老钱自己大龙村巡警的身份,老钱也把关于方玲的一些消息告知他。当听到方玲死了还能站起来自己跑去火葬场火化自己时,茅九皱眉:“行尸?”
老钱不语,到底是公务人员,不好说这些。
茅九也懂得,因此一路上安静的回想关于行尸之说。
茅老曾提过行尸。行尸,虽死犹生徒具形骸之人。从很早时候的志怪小说中就有所流传,有些是在野墓荒屋里从尸体变为能自动行走寻逆鲜血的尸体,称之为僵尸。有些则是在人死七天之内,被人为操纵成为没有神志只知听命行事的行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