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如果king和清欢再在斯坦星逗留的话,以他们的体质,也很有可能被同化。尤其是和斯坦星人差不多的拉法星人,极其容易受到影响。
所以最后他们也没能拯救斯坦星。一个星球有无数的生命,这些生命最后都成了end手中的试验品。
可清欢觉得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她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好像从她降临这个世界开始,就有些东西在慢慢地发生变化,以一种极慢极慢的姿势。
是她的错觉吗?
清欢想了想,但又觉得不大可能。因为到目前为止她并没有感觉到这个世界在崩坏,虽然有战争有分歧,但一切都在朝正常方向进化。
那么心底的那一丝怪异是从何而来?
从end出现后到现在,从斯坦星球迅速的老化,淘汰掉老弱病残的斯坦星人转化成为二代机械破坏者,这速度快的超出了清欢的想象。虽然king不认识end,但end对king却好像很熟悉,还有他话里对king的恶意嘲讽,都让清欢感到不能理解。
“end刚才跟你说的话有其他意思么?”清欢退出战斗模式,问。
king沉默了几秒,道:“有些事情,目前我还不能告诉你,因为我自己也不确定。
”
清欢并不是咄咄逼人的人,既然king不愿意说,她也就不问了。随着宇宙船逐渐升高离开,斯坦星在以肉眼清晰可见的速度变成灰色,而在这之前,它是美丽的绿色,因为地表上覆盖着大部分丛林。
就像是曾经拥有美丽蓝色的拉法星,在面临毁灭后,都会变成了无生机的灰。星星是不会死的,星星只会消亡。即使失去了生命,它们也仍然存在,直到被光年磨灭成无数碎片,才算是真正的不复存在。
拉法星是,斯坦星也是。唯一的区别在于拉法星人全部被杀死,而大部分的斯坦星人却被转化成了二代机械体。
这个宇宙里藏着的秘密让清欢越来越无法理解,越来越无法想象。拉法星之所以会灭亡,幕后主使到底是谁。end又是什么人,为什么他能制作出那么多的幻境,他口中的“我们”指的又是谁,他们的目的难道就仅仅是为了征服宇宙,打开另外一个宇宙?恐怕没有这么简单吧?
还有king。
清欢看了king一眼,他正在驾驶舱里,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好人,但同时也是一个背负了许多秘密的好人。谁能没有秘密呢,即使是清欢也无法否认说自己对朋友毫无保留,但问题在于,king和end那边到底有什么关系?
他致力于追踪机械体,真的只是为了给母星报仇?也许……会有别的原因呢?
可是作为朋友,这些问题清欢都不能问。
☆、第三十七碗汤(十)
离开斯坦星后,king和清欢继续旅行,他们没有目的地,只是随着斯坦星被毁灭的同时,机械破坏者们也离开了。斯坦星上只留下了老弱病残,被进行基因融合的女人们被丢弃,只有已经成型的二代机械体,随同end的舰队一起离开,剩下的所有生命都随同这个星球一起灭亡了。
无论是king还是清欢,他们都不想看到这一幕,但很遗憾的是,他们无计可施。斯坦星的灭亡势在必行,这是必然且无可改变的。
清欢坐在大厅里看着外面。星星远在天边的时候是那样美丽,可是靠近了才能看见上面斑驳的痕迹。现在她和这么多星球近在咫尺,有些没有生命,有些拥有生命,可他们都只是茫茫宇宙中最最普通的一员。
科技上的巨大差异形成了侵略与被侵略,任何一个星球都无法避免。
king从驾驶舱出来,看见清欢若有所思,便问道:“在想什么?”
清欢抬头看向他,微微笑了一下:“在想end。”
听到她说想end,king的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他问清欢:“想他做什么?”
“只是觉得他有些话很有意思,我对这个宇宙基本上是一无所知,他说的话,有很多是我听不懂的。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也不知道他口中的我们是指谁,还有他们的下一站目的,太多不知道的了。”
king道:“想理解这些是很难的,就像是我永远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能够眼睛都不眨的毁灭掉一个星球。无数的生命因此消亡,这一切仅仅只是为了一个也许根本就不存在的传说。”
“你认为传说是假的吗?也许他们根本就不存在?”
“我没有这么说,我只是觉得,在可能性基本为零的情况下,为了一己私欲毁灭那么多生命,这种行为我无法理解。”
清欢看着他,突然笑了笑:“也许吧。”
接下来他们在宇宙中航行了很久,时间很难准确估算,期间除了在经过的星球进行补给之外,机械体们没有停下,清欢和king也就度过了难得轻松的一段时间。king现在是完全摒弃了压缩饼干,也不再想念胶囊了,清欢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一段时间下来,他还胖了几斤。
这一天他们停留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这个星球科技水平比较落后,还处于刚刚出现“电”的时代。但与此同时也有个好处,那就是蔬菜水果等食材特别新鲜,空气也很好。king将宇宙船隐藏后,两人到街上去补给食物。
由于要买的东西比较多,而他们要快些回去继续追踪end的舰队,所以清欢决定分头行动。刚好从菜市场入口出分开,清单一撕两半,然后在出口处汇合。
king不差钱,因此不讲价,买东西极快,清欢却要精挑细选。以往分开买东西的时候都是king先好,可这一次清欢都到了出口,等了有五六分钟也还没见king出来。
她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了,king做事从不拖泥带水,这个菜市场撑死了步行十五分钟就能走完,更别说她在半途中还被热心的老板叫住,尝了几个新鲜水果。这段时间下来,不管怎么说,king也应该到了呀!
清欢立刻转身回去找,先是绕了一圈,然后才听到有人议论纷纷,又见前面不远处围了好多人,顿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上去一瞧,果然是king出了问题。他手上还拎着食材,黑着脸,裤脚被一个女人抓住,听起来好像是在说他非礼了人家被抓住后想跑。
清欢:“……”king也会非礼女人呐?
定睛一看,那女人的确长得不错,小家碧玉似的柔美动人,和king的长相也没什么差异,尤其是在周围一堆中年女性的衬托下,更是觉得女人娇小美丽。而king黑着一张脸面无表情的样子也挺让人反感的,有正义爆棚的大叔喊道:“……你轻薄了人家姑娘,怎么连个对不起都不说?!把他送进宪兵队!”
立刻有人支持:“送进宪兵队!送进宪兵队!”
地上的女人掩着小脸,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king很想一脚将女人甩开,可是自小受到的贵族教育告诉他不能这样对待女人,尽管如此,这还是他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从前他不需要进食,只需要压缩饼干,所以不需要来买菜,自然也就不会遇见这些普通人,更不会惹到麻烦。
此刻他脸上虽然没什么表情,但眼神就像个被欺负的孩子,有点愤怒,有点不理解,更多的还是委屈。清欢看见了,忍不住有点想笑。感觉king是真的受不了了,才轻轻拍拍前面一个大叔的肩膀:“您好,能麻烦您让一下吗?里头那位我认识。”
大叔回头见是个漂亮的姑娘,看看king又看看清欢,擅自揣摩他俩的关系,对清欢苦口婆心地劝道:“姑娘啊,这找男人可不能光找那好看的,人品才是最重要的,看你年纪轻轻,也刚结婚没多久吧?你看,这种男人虽然脸蛋儿好看,却一点都不老实,大庭广众的就知道摸人家姑娘,是不是欠打?”
清欢忍着笑:“大叔放心吧,他不是这样的人。”
嘴上说着,大叔让开一步,清欢快步走到king身边,压低了声音问:“怎么回事呀?”
king眼底的委屈在看到清欢的那一刻瞬间泛滥成灾:“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是从她身边经过,她非说我非礼了她,但我根本没有碰到她!”
他可委屈了,两只手都拎着食材,怎么去非礼人家姑娘?
清欢同情地看了他一眼,转过身去,弯腰问那姑娘:“姑娘,我想这是一个误会——”
话没说完就被打断,那姑娘看着柔弱,其实挺泼辣的:“什么误会!没有误会!他就是摸我了!我一转身看见的就是他!不是他还能是谁!”
说着,两只眼睛瞪得特别大,燃烧着火一样的生命力。
清欢觉得这姑娘挺顺眼的,一般女孩子在遭到非礼后大多会选择忍气吞声,别说是大声反抗了,就是说出来都不敢。她看了眼king,又看向姑娘:“我想这其中肯定是有误会的,他不是这样的人……”
“你怎么还给他说话?!”姑娘不敢置信地瞪着清欢。“你这么年轻漂亮,怎么会跟这种男人在一起?!我跟你说,这样的男人就来拉出去剁了喂狗!你——”
“我们不是——”清欢和king异口同声地否认,结果话说到一半听到对方也开口了,便尴尬地没有继续。清欢叹气道:“要真是他非礼了你,那他还怎么拎手上这么多东西呀!”
姑娘这才注意到king两手拎的满满的根本没空呢,她愣了一下,刚才实在是气愤太过,也没注意,只想着要把这个色狼给灭了,没想到……人家根本就没碰自己?!她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想起自己转身的时候king就拎着东西一直没放下,那一大袋一大袋的,根本腾不出手啊。就算腾出手了,自己转身很快,对方也不可能把东西再拎起来。
不管怎么自圆其说都是没用的,正确答案就是她误会了。
king注意到了对方的眼神,不想再与其纠缠,对清欢道:“我们走吧。”
也许是因为他气势太强,竟然没有人拦他,清欢拍了下姑娘的肩头,和king一起转身离开了。
无厘头的开始,以无厘头的结束作为尾声。但他们走了没多远就听见后面有人喊他们等一等,听声音是那姑娘,清欢回身,姑娘跑到他们面前,气喘吁吁地道歉:“对、对不起啊……我刚才、刚才误会了你。”
king冷淡地看着她,没有回话。清欢觉得这姑娘挺直爽的,就道:“你不用放在心上,他没有生气。”
只是有点不高兴而已。
姑娘先误会人家,未免有些心虚,可是见king又没有要原谅自己的意思,低声又说了句对不起,转身走了。
清欢看着她的背影,问king:“还不高兴呢?”
“没有。”king硬邦邦地说,大步往前走。他步子很快,清欢一时很难追得上。她摇摇头,觉得就算活了好几百岁,king骨子里也还有着孩子气的一面,追上去拍了拍他的肩:“是那姑娘太冲动让你丢脸了,所以不开心呀?”
king哼了一声。清欢被他这一哼逗笑了,“我们以后又不会再来这里,放心吧,就算你真非礼了人家,也不会有人抓得到你。”
一听这个,king不高兴了:“我没有非礼她。”他只是倒霉地恰好在那女人被非礼的时候经过她身边而已。
清欢点头:“是是是你没非礼她,你不是这样的人,我知道的啦。”
听清欢肯定了自己的人品,king才稍微算是满意了一点。他很快又扭过头去,看到一家面馆,突然停了下来:“我饿了。”
“想吃面?”清欢注意到他的眼神。
kin□□头。
“那我们就吃完饭再走好了。”清欢决定。
☆、第三十七碗汤(十一)
结果这一吃又吃出了事儿。本来他们都吃完准备走了,可是刚一出店门就遇到了刚才那姑娘,姑娘直冲冲地往这边跑,清欢好奇地看着,king却下意识地往后躲了一步,生怕再被人抓住喊非礼,那他可就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清欢看见king的动作了,有点想笑,但为了照顾king的面子没有笑出来,只是那眼神莞尔的明显,king又如何瞧不出来。在一个淑女面前发生这样的事,对king来说是非常丢脸的。虽然母星早已陨落,但自小受到的贵族教育仍然让king感到羞窘和尴尬。仔细看的话,他英俊的面孔上有着淡淡的红晕。
“救命啊救命啊!”姑娘朝着他们的方向冲过来,清欢反应比较灵敏,率先避开,king本来还沉浸在丢脸的窘迫中,只觉得前方一阵风,条件发射地侧身躲让,于是可怜的姑娘就一头撞在了门上。
她好像是要跟清欢和king求救的,只是没想到这两人的身手一个比一个好,而后头追来的人让姑娘心慌意乱,也没有心思琢磨,只想着先抓根救命稻草,谁知道一个不察撞到了门框上,疼得她立刻冒出两大泡眼泪。
避开“不□□”后清欢才好奇地问道:“你不是刚才那姑娘么?怎么,你不信我说的,还认为我的朋友是非礼你的人?”
姑娘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有几分傻气。她挠了挠头:“其实不是这样的,我知道不是他干的。主要是我刚才知道谁干的了,把那人给揍了一顿,这不,他带着他的走狗们来追杀我了。”
说着乞求清欢:“能帮我个忙吗?待会儿要是有人过来问有没有看见我,记得说没有啊!”说完也没等清欢回答,速度极快地掀开面馆外面的一个大水缸,扑通一声跳了进去,然后又把盖子盖上。
清欢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然后大脑里才被普及这个星球的生命是可以在水里存活的,即使没有空气也没关系。
正在这时,不远处拐来了一帮嘴里骂骂咧咧到处踢东西见人就拽着衣领子询问的人,看起来凶神恶煞的,想必就是追姑娘的人了。
king上前一步将清欢挡在身后,但却根本阻止不了对方的目光。美丽的人无论到哪里都是美丽的,不因审美而有偏差。所以为首的男人立刻停下了脚步,不住地朝king身后的清欢看,还想问她叫什么名字。
清欢看着挡在自己身前的king,都快记不清有多少年都是自己挡在别人前面了,这种被保护的感觉她都忘得差不多了。king一开始没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那个男人:“你不是要找人吗?”
“不找了不找了,你让我跟你后头那姑娘说句话!”
清欢笑意盎然地看过去,男人见状对清欢挤了挤眼睛,做出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来:“姑娘叫什么名字呀?”
king拧眉,将两只手提着的东西放到一只手上,空出一只手去牵清欢,不由分说地要带她离开,结果那男人却挡在了前面。嬉皮笑脸道:“做个朋友嘛,不用这样紧张,我又不会对你做什么是不是?你——”
“淫|贼!”没等king和清欢反应过来,一声娇喝乍起,水缸被打开,湿漉漉的姑娘从里头冒了出来,拳头攥的噼里啪啦响威胁着男人:“还没挨揍够是不是?本姑娘跑是不想伤到你们,你真以为我是怕你了?!”
一见这彪悍的姑娘,男人先是打了个哆嗦,随即想到此番自己才是人多势众,立刻吆喝道:“来人啊!给我把这女的抓起来!把人抓过来的,都重重有赏!今年的租子少一半!”
这个条件可真是太诱人了,很快他的手下们就朝着清欢等人扑过来,看那架势,好像是要连清欢也一起抓走般。
莫名其妙的,king和清欢也开始四处奔逃,逃跑过程中清欢还问:“为什么我们也要逃?”
先前的姑娘一边逃一边说:“那恶霸要是看上你了,你不跑难道还要留下来给他做小老婆啊?这个垃圾,家里都有好几个媳妇了,竟然还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也不怕遭报应!”
她身上的衣服还是湿漉漉的,但速度却不慢,和她看起来柔弱的外表非常不搭。清欢有点想笑,也不知今天这搞的都是些什么乌龙,king板着脸往前跑,他还是头一次做这种不战而逃的事情,刚才也不知怎么会死,脑子里一片空白,听到有人喊快跑,身体比大脑更快一步做出了决定——他为什么要跑?不是打不过,也不是害怕,逃跑这种行为简直太丢份了!
king一边跑一边后悔,可都这个节骨眼上了,要是再停下来转身去打好像也谈不上什么气势。
活了五百多年的king,生平头一回做了逃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