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看着恶心。
  倒是他跟清欢相谈甚欢。文凉性格很好,有点少根筋,清欢是他遇到的第二个同伴,而每个同伴的能力等级都不一样,有的是新手有的是老鸟,有的和常人无异有的却已经强大无敌,在文凉看来,清欢就属于后一种。
  他活了这么久,经历了许多世界才能做出以假乱真的幻象,就这样还要花费他许多精力和时间,但清欢只是一挥手,就能让幻象变成现实,那么对方的强大程度,绝对是自己无法想象的。
  但同伴之间是有默契的,不问过去不问未来。见面即交心,熟稔又留底线,因为能够遇到同伴,这概率太小了,值得珍惜。
  好在清欢很随和,但文凉不信……不久前他还深切地栽在她手上过,差点都要怀疑自己了!可同伴难求,尤其清欢看起来脾气很好又温柔善谈的情况下,当着她的面,文凉不知不觉就变成了话唠……
  第三十一碗汤(一二)
  苍怡安前世是个说普通又不普通,但要说不普通其实挺普通的女人。普通是因为她的外表身材学历家世没有任何过人之处,大学也是勉强吊车尾才考上一个三本,拼死拼活毕了业,谁知不知走什么狗屎运竟然嫁了个不普通的丈夫。
  她的丈夫骆楷从小学霸,重点大学毕业,本硕连读,还在学校的时候就已经被一家大企业聘用成了管理人才。不仅如此,骆楷长得也十分帅气,家世就更不用说了,是在b市很有名的房产大亨。
  可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不能再优秀的男人,他看上了苍怡安,并且爱上了她。个中原因我们先不论,因为这根本就不是重点。重点在于骆楷跟苍怡安结婚后,南蕾出现了。
  南蕾从国外留洋回来,热情美丽又高傲不已。她对骆楷一见钟情。巧的是,骆楷正在工作的集团就是她家里的,而她爸爸非常宠爱她这个女儿。
  如果要套用电视剧的话,苍怡安就是默默无闻平平无奇但最后却是人生赢家的女主角,而南蕾则是心机深沉手段歹毒令人防不胜防的女二号。两个人当然不对头,甚至在见到彼此第一面的时候就知道对方是自己的大敌。
  这种时候自然需要骆楷的态度。但是很遗憾的,他跟苍怡安已经结婚六年了,都说七年之痒八年抗战,骆楷对苍怡安的爱还没到第七年就因为南蕾的出现开始动摇。
  先不提南蕾的父亲跟骆楷的父母逐渐走近,就说南蕾的豪放热情,她看上他,就不择手段想要得到他。男人总是无法拒绝一心爱慕自己的女人——尤其还是南蕾这样优秀的令男人都甘拜下风的类型。
  骆楷很可耻的动心了,但同时他又没办法放下苍怡安,夹在两个女人之间左右为难。他爱苍怡安的迷糊单纯,也爱南蕾的精明能干,前者做事糊里糊涂他觉得可爱,后者即使耍手段他也觉得厉害。就这样,摇摆不定。
  南蕾一直催着骆楷跟苍怡安结婚,大不了到时候给苍怡安多点钱就是,可谁知道苍怡安却并不是一朵真正意义上的小百花!她得知骆楷出轨后,什么也没说,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就在骆楷欺骗苍怡安说出去出差实际上却是跟南蕾进行甜蜜旅行的时候,苍怡安不知怎么的跟了来。
  永远不要小看女人的直觉。丈夫出轨最先察觉的永远都是妻子,她们只是不说,不代表她们不知道。
  苍怡安撞破两人□□,骆楷自然惊慌失措,他急着解释,但南蕾却翘着二郎腿对着苍怡安说了许多过分的话。告诉苍怡安她跟骆楷有一腿都好几个月了,还说骆楷马上就会跟苍怡安离婚然后来娶她!
  苍怡安一冲动,走到南蕾面前。南蕾身形修长而苍怡安很娇小,所以她根本没把苍怡安放在眼里。可谁知道苍怡安过来不是要打她,而是直接把藏在袖子里的水果刀扎进了她的心脏!
  于是,南蕾就这么翘辫子了。
  苍怡安杀了人,又是悔恨又是害怕,骆楷也傻眼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事情能闹得这么大,这让他手足无措,一个大男人,竟然被苍怡安这么个小女人追的满屋子跑。苍怡安的想法很简单,杀一个也是杀,倒不如把背叛自己的男人也给杀了!
  紧要关头骆楷突发神威,虽然受了点皮肉伤但还是成功将苍怡安手中的刀子夺了过来。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抢夺刀子的时候他没注意竟然把苍怡安给捅了……
  时间刷刷而过,南蕾发现自己回到了被杀之前!她立刻踹开在她身上耕耘的骆楷,一看时间苍怡安差不多也要出现了,心里又是紧张又是懵逼——怎么回事?就五分钟前,她不是还被苍怡安给杀了吗?
  很快地,南蕾发现自己似乎有了预知能力。她以为那是个梦,事实上并不是。因为胸口处虽然没有刀痕,但却仍旧隐隐作痛。
  这一次一切的发展都和她半小时前的记忆一模一样,只不过这一次,是南蕾反杀了苍怡安——她这是正当防卫,是苍怡安先攻击她的!
  于是,这一次,苍怡安挂了。
  时间再一次刷刷而过,终于来真格的了。
  苍怡安到酒店已有三天,一直在观察那两人,直到听人说他们自称夫妻,才忍无可忍用结婚证身份证得到了骆楷的房间号跟门卡。她在袖子里揣了把水果刀,刚出电梯她就摔倒在地。大脑里的记忆如同潮水般奔腾不息,信息量太大一时间她难以接受。先是她杀死了南蕾自己却被骆楷杀死,然后是南蕾重生杀了自己,之后自己就在电梯里了?
  她不敢冒险,要是南蕾仍然是重生的,那两个人随便一个只要有防备自己就打不过。所以苍怡安阴测测地盯着那房间看了几眼,南蕾应该还是重生的,苍怡安不愿意做这么傻的事。
  所以她转身走了,她要想个好一点的办法再重新来过。
  且说这边,南蕾等了好久都没等到苍怡安出现,距离自己被苍怡安杀死时间已经过去十五分钟,怎么回事?她抬起头正要跟骆楷说话,却发现骆楷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南蕾伸手把骆楷推醒,骆楷皱着眉头揉着眼睛,奇怪……他怎么还在这里?他不是不小心把怡安给杀了吗?就在十五分钟前,他夺取怡安手中杀死南蕾的那把水果刀的时候,不小心错手杀死了怡安……也不对,好像是、好像是怡安想要杀南蕾,却被南蕾杀了,然后、然后就怎么样了?
  他怎么又回来了?
  再一看南蕾,毫发无损,地上也没有丝毫血迹。骆楷心惊不已,面上却什么也没表现出来。
  这次的旅行是没心情再继续了,两人很快就订了机票回去,而苍怡安也跟在他们后面离开了。
  苍怡安虽然外表平凡成绩也一般般,但男人缘却很好。她家隔壁住了一户人家,家里有个比她大十岁但成绩好长得帅还是个医生的大哥哥叫周信。
  两人感情一直挺好的,苍怡安刚跟骆楷谈恋爱那会儿老是闹矛盾,都是周信陪着她开导她,对苍怡安来说,周信是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
  她刚回到家不久就接到了周信的电话,那头男人的声音颤抖不已,问她还好不好。苍怡安有点茫然,说好。周信心里的大石头才落地,他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回到了三天前,网上这个新闻现在转发了好几万,#原配到酒店捉奸,杀死小三后被丈夫失手反杀#。
  幸好,幸好她没事。周信松了口气,他现在都觉得那跟做梦一样,他前一秒还在葬礼上哭,下一秒就回到了三天前,刚刚得知苍怡安杀人又被杀的时候。
  他一直都喜欢她,因为年纪比她大太多所以不敢表白,骆楷年轻有为对怡安又好,周信便始终默默守候,可谁知道骆楷竟然是这样的烂人!
  他根本就配不上怡安!
  周信觉得自己不能让苍怡安出事,便在电话里告诉她说自己要去b市参加一个医学研讨会,想请苍怡安到时候做自己的向导,最好是能收留他住几天。
  苍怡安当然是答应的。
  周信虽然三十几岁了,但保养的很好,看起来也就三十出头,所以很受年轻小女生喜欢。这年头都流行大叔,医院里有个小护士叫徐彤彤一直暗恋周信,但周信从没把她放在心上过。
  就这样,所有人都重生了,abcd都重生了,他们是一个圈,彼此纠缠彼此怀疑,所以当再出现一个重生者e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发现。
  徐彤彤一觉睡醒发觉自己躺在护士站的长椅上,她呆滞地看着前方一分钟,才冲进洗手间,发现镜子里的不是别人,正是三年前的自己!
  她暗恋周信的事儿大家都知道,但周信眼里心里都没她。周信喜欢的那个女人因为杀人死了的时候,徐彤彤还鼓起勇气再一次找周信表白,却被周信狠狠推开。徐彤彤彻底死了心,随意相亲后就嫁了。但没想到嫁的男人并不满意,婚后始终为柴米油盐烦恼,而她男人还染上了赌瘾。比起有钱帅气成熟稳重又专情的周信,徐彤彤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眼,当初就应该死缠烂打不能放弃!
  她立刻看了下日期,却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这时候苍怡安应该死了,可为什么没有?还有,周信什么时候去过b市的医学研讨会了?
  慢慢地,她就发觉了不对劲。
  在这个世界里,重生者数不过来,但特别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拥有两种记忆的苍怡安,这一次她还是想要南蕾死,但却不想把自己掺和进去。另一个就是徐彤彤,因为只有她是旁观者,所以看得特别清楚。
  而文凉就苦逼了。
  他跟这些人既没有什么关系,又千丝万缕无法解开。原因无他,因为他是一个父亲,一个年仅五岁的儿子在马路边玩耍却被突如其来的轿车撞死,送入医院后抢救无效,最后因为肇事者有权有势连官司都打不起的可怜男人。
  撞死他儿子的不是别人,正是骆楷。骆楷重生后急着回家去见苍怡安,开车太急擦到了一个小孩儿,把小孩儿给卷进了车轮里。出了这事儿后呢,他肇事逃逸了。而小孩被送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给他做手术的不是别人,还就是周信。
  更可怕的是,苍怡安还爱着骆楷,而周信很希望骆楷能因此跟苍怡安离婚。
  因为事态严重,苍怡安最后只能来求周信,求周信做伪证。周信虽然不愿意,最后却还是答应了,条件就是让苍怡安跟骆楷离婚然后和自己在一起。
  小孩儿的父亲求助无门,在家里喝□□自杀了。死后鬼魂飘到文凉面前,他当然不知道那群人到底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复杂关系,他只是想给自己的儿子讨个公道。
  文凉一听,这不难啊,这有什么难的?现代世界又不是古代世界,很多消息是根本没法掩盖的,再说了,骆楷家是有钱,但也不到捅破天的地步,他还怕他们咋的?
  这轻敌的态度让他得到了血淋淋的教训……
  当文凉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人物关系格局已经变化非常大了。他还不到能够预制未来掐算过去的地步,所以也就自然而然地以为这是个普通世界,跟以前的世界没什么两样。
  主要是从前他没见过重生者跟穿越者,所以一直没想到还会有这样才存在,也不知道自己会因此栽个大跟头。
  既然用了人类的身体,那么文凉就要保证尽量不动用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和清欢不同,清欢太过强大不必受制于天道而是和天道相互牵制,所以她即使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也依然可以随意使用能力——但事实上清欢很遵守规则,如果不是自己的身体,她都是极其克制的。
  刚到这个世界,就是已经为了讨公道倾家荡产的时候。文凉望着家徒四壁的屋子,整个人都傻了。
  真是惨啊,小孩儿的父母都是孤儿,一起长大一起上学毕业后成功找到工作并且结婚。小夫妻俩咬牙攒钱,才终于买了房子。这时候,妻子成功怀孕了,男人非常开心,可谁知道妻子却因难产而死。而他们唯一的孩子也在五岁的时候被人撞死,这对男人而言是极其残酷的事情。他万念俱灰,所以选择了自杀。
  可即使是死了,心里也仍然是不甘心的。他恨毒了那两个害死他儿子又做伪证的男人,唯一的心愿就是讨个公道。
  公道。这个词看起来简单,听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文凉蹲在客厅里,这家真是穷的不像样了,电视机什么的都卖了,就剩下点普通木头家具啥的。
  文凉蹲了几分钟就认命地去抱被子晒,晚上他还要住在这儿呢,可不能委屈到自己。
  如果说活了这么久他有什么心得的话,那么一定就是,“宁可委屈别人,决不委屈自己。”
  普通人活个几十年就能重新转世投胎,七情六欲爱恨嗔痴一个不少,曾经受过多大的罪死后一了百了来世仍然干干净净初生。但他却不行了……有些记忆即使遗忘也都是暂时的,有时候文凉觉得天道像个程序员,而他们这些存在就是天道面前的人形电脑,所以才没有感情没有知觉没有心跳跟呼吸,看着是人的样子其实早就死了很久。
  很多想忘掉的记忆,只要去想,很快便会重新回来。就跟电脑似的,你下载了个文件然后就不管了,可就算过了几个月,过了几年,当你想找到它的时候,只需要轻轻一点搜索——就能全部搞定。
  所以日子一定要过得好!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怜悯同情这些都可以有,但没有什么能越过他自己。
  幸好手机还有话费!
  文凉感动的快哭了。房子空的一目了然,他都翻遍了也就只找到几百块现金和几十块的存折——有个屁用啊,这么点钱。
  想着,他掏出手机打开流量开始上网,准备卖房子。
  可见鬼的一幕出现了,他的房子竟然卖不出去!
  这地段虽然不算好,但也不算差啊!一百一十平米的房子,少说也值个百来万,毕竟这可是b市!文凉都想好了,等卖了钱,他先吃烧烤喝啤酒再摊个煎饼果子,之后就用这笔钱上网买水军,借助舆论把骆楷周信等人置于风口浪尖,再去法院哭号上访闹腾,他就不信做不到!
  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忠厚老实,所以当他的信仰被击破的时候感觉天翻地覆,只能自杀。
  文凉就不一样了,他也矜持——在生前。
  死后他才明白,你矜持个屁,矜持就会任务失败,任务失败就会受到惩罚,管他那么多呢,直接上啊,还有什么比成功更重要?只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也不违反规则,矜持又不能当饭吃!
  高冷谪仙他装过,霸道总裁他当过,泼皮无赖他也演过……大人物当得,小人物也当得,他们这样的存在,性格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除非你强大到了傲慢的程度,否则忍让委屈这种情绪,总是要感受的。
  因为和自己比起来,活着的生命和秩序正常的世界更重要呀!
  所谓演什么像什么,世界欠他一个最佳男主角。
  时间一长,大概后遗症就是变懒,懒到极致的懒,除了睡觉吃饭什么都不想干。
  但也有好处啊,文凉有个小爱好就是打游戏,尤其是网游特别爱玩,所以一到现代世界他就开心,这么多世界,每个世界——特别是现代世界,游戏业发展的非常快非常发达,除了完成鬼魂的心愿以外,就数网游对文凉的吸引力最大。
  他能为了网游死!
  同理还有之后会和他相遇的栗子。栗子姑娘喜欢看漫画,活了很久之后,就不怕没命追连载啦!
  要是现代高科技可以普及到他们的大脑里就好了,随时随地想看就看想玩就玩,那样的话他们可以再活无数年!
  没别的了,就这点追求。
  可现在房子卖不出去,这就意味着会没钱,没钱的话怎么办?文凉顿觉五雷轰顶。那代表着——没有钱雇水军,没办法引起舆论对那些人的质疑,那就没办法完成心愿,心愿完不成不仅要受罚还不能玩游戏!
  晴天霹雳。
  文凉不懂,怎么他这房子连中介都不敢收呢?房子还是新的又没死过人,怎么也不至于卖不出去啊!
  而且之前孩子的事情已经压了下来,骆家人肯定是不会再来找麻烦的,凭什么连房子都不许他卖?
  那是谁?
  怎么感觉……好像有人知道他的一举一动一样?
  一语成谶。
  由于其他人都重生在几天前,惟独徐彤彤是从事情发生的三年后重生的,所以唯有她知道,那个不起眼的瘦弱的年轻父亲,最后是怎么把骆家打击的一败涂地,还把周医生的职业生涯都给毁了!
  既然她重活一世,就决不允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经历过丈夫那样的男人,徐彤彤更是欣赏周信。虽然周医生做了伪证,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个坏人。真要说坏,那也都是苍怡安的错。是苍怡安把正直深情的周医生变成了这个样子!
  所以对于周信已经和苍怡安在一起的事情,徐彤彤感到非常愤怒。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