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你的意思是,把他拖上ct机?”韩亮指了指地上的尸体,惊讶地说。
  “不行!绝对不行!”市立医院ct室管主任在自己的位置上正襟危坐,“我们这是大医院!我们的管理很规范!活人上的机器,死人怎么上?”
  管主任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整天风风火火的,即便是大冬天,也经常看到他满头大汗的样子。
  “我们把尸体进行了封闭处理,不可能污染你们的机器。”我嬉皮笑脸地说,“我们用塑料薄膜把尸体裹了几圈,外面还装了一个封闭的橡胶袋。这些都不影响ct射线,但是可以有效防止尸体污染你们的机器。”
  “ct也不是无菌的,但是心里硌硬你知道吗!”管主任说。
  此时天色已黑,但是不进行三维重建,我们不敢轻易解剖尸体,生怕损坏了耻骨联合而无法判断死者的年龄。所以,不管多晚,我们都必须做通管主任的工作。
  管主任是正准备下班的时候,被我们堵进了办公室。平时,市局的法医和我们,都和管主任非常熟悉。几乎全国各地都是这样,各地公安法医都会和医院的医生关系甚好,除了算是半个同行、惺惺相惜,更是因为在办案、科研等方面有诸多合作。
  管主任的办公室就在常规ct室的旁边。这是市立医院的常规ct室,不像急诊ct随时有ct检查要求,而常规ct是不接收急诊的,是可以按时上下班的。此时,已经是下班时间,ct室的外面已经没了人。被我们这么一大帮人堵住,管主任就知道我们这次来不是啥好事儿了。
  “硌硬也就你一个人硌硬。”胡科长也是嬉皮笑脸,“别人又不知道。”
  “这要是让我们院长知道了,我这主任也就当到头了!”管主任摆摆手,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
  “我下周请你喝酒。”我说。
  “你请我吃唐僧肉我也不干!”管主任说。
  “您这是在为社会治安做贡献!您这是在为逝者洗冤!”林涛说,“这将会是伟大的决定!”
  “别忽悠我,我又不是公安,我没这义务。”
  “我们这不是没钱买ct机吗?不然也不会让您这么为难啊。”我说,“但这案子真是很重要,不用这办法,就没别的办法了。”
  “你有没有其他办法关我屁事啊。”管主任点了一根烟,“你们究竟让不让我下班了,我老婆要骂了。”
  “您不答应,估计还真是走不了。”我把凳子往门口一放,开始耍无赖,笑着说。
  管主任被我一副无赖的表情逗乐了,但是很快恢复严肃的表情说:“我告诉你们!这是原则问题!即便你们不让我回家,我也绝对不会同意的!哼!”
  3
  解剖室里。
  我拿着死者的耻骨联合的三维重建图片,细细研究。
  “管主任这次发挥得真不错。”大宝说,“这影像处理的,就和真的一样!”
  “确实,所有的特征点都暴露得非常清晰。”我说,“管主任的水平还是没的说的。”
  “你看这是什么?”我指了指三维重建影像图片中,死者的腰部位置。
  因为进行耻骨联合的三维重建,就必须扫描整个骨盆。既然管主任都同意了,我们就干脆交钱直接做了全身ct。
  从数年前,国外就提出了“虚拟解剖”的概念,最近在我国司法部司法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已经开始尝试运用。所谓“虚拟解剖”,其实就是对尸体进行全身ct扫描加三维重建。把尸体的各个内脏器官重建出来,从影像上发现死者内脏器官的一些损伤和异常。但是因为三维重建出的结果仅仅是图像层面上的效果,所以“虚拟解剖”并不能代替解剖。只是在解剖前,通过虚拟解剖,可以明确肺栓塞等不做解剖预案就容易漏检的问题,也可以对一些骨折的形态进行分析判断,从而推导出致伤过程。
  当然,目前“虚拟解剖”还没有在全国推广普及,我们连ct都没有,更谈不上进行“虚拟解剖”了。既然不会运用虚拟解剖技术,我们对死者的全身三维重建图像也不进行细致研究,只是大体看了看死者的内脏器官。
  死者的内脏器官已经缩小了,但是总体的结构还能辨明,看起来,并没有发现明确的内脏损伤。
  在观察影像的时候,我们突然发现死者的右侧腰部,好像有一些异常。按照我们的ct片阅片能力,加之这又是极为罕见的尸体现象,我们没有办法判断他腰部的那一坨黑色的高密度影究竟是什么了。
  “还能有比尸体更准确的影像吗?”我一边说着,一边戴上手套,去看尸体。
  尸体的衣服已经腐烂,碎片都贴在身上,身上黏附了大量的淤泥。虽然尸体看上去很是肮脏,但好歹在这种酸性的泥炭沼泽里,不会滋养出蛆虫或者是其他什么奇怪的虫子。所以,相对于巨人观,这样的尸体对法医的挑战要小很多。
  我耐心地把死者腰部的衣服碎片撕下来,毕竟后期还需要复原、拍照,并放到悬赏通告上去,所以不能破坏。尸体表面黏附的泥土和腐败的衣物都粘在一起,分不清彼此。我一边用镊子提取衣物碎片,一边用细水流冲洗掉附着在尸体表面的泥土。
  很快,我就感觉到镊子有些异样,镊子的尖部触碰到了一些硬块一样的东西。尸体的皮肤虽然鞣革化了,但是并没有硬化。那么这一块硬硬的东西,要么是泥土中的石块,要么就是死者腰间带着的东西。
  硬块一样的东西,和ct影像上显示的一样,已经深深地陷入了死者腹部的皮肤里。并不是死者的皮肤有破损,而是硬物被压进了皮肤里,皮肤形成了一个凹陷。结合现场的情况,死者的尸体上面被压着一张木工板,木工板上方有石块、淤泥等重物。因为水的浮力作用和木工板的重力作用,就把这个硬物实实地压进了皮肤里,久而久之,皮肤鞣革化,就在尸体腹部形成了一个凹陷。
  我费了半天劲,才从死者的腹部凹陷里,把这个香烟盒大小的硬物给抠了出来。经过水流的冲洗,终于露出了它的真实面目。
  “我去!是这个!”我喊陈诗羽过来,说,“你知道这个东西是什么吗?”
  “怎么不知道?传呼机呗。”陈诗羽对我的问题,一脸不屑。
  “bp机?哈,这可是个古董了。”大宝来回把玩着这一台已经腐蚀得几乎失去原来面貌的小机器,说,“小羽毛你们九〇后,有好些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吧?不过你爸爸当年肯定有,公安民警必须是人手一台的。”
  “你也别说人家,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年轻。”林涛说。
  我看着眼前的这台传呼机,屏幕早已消失殆尽,露出机器里面的芯片,都已经锈迹斑斑、残缺不全。机器的表面塑料都已经变成了黑褐色,机器的商标也残缺不全,但是还能隐约看到几个字母。
  “摩托罗拉大汉显。”我说,“这机器当年不便宜。”
  “只可惜机器已经彻底坏掉了。”大宝说,“不然恢复芯片数据,知道了传呼号码,搞不好还能查到机主是谁,尸源就找到了。”
  我眼睛一亮,说:“韩亮,你知不知道,传呼机是什么时候停止运营的?”
  韩亮点点头,说:“2007年3月吧好像,当时联通宣布终止传呼业务。”
  我皱起眉头,看着尸体,一具已经变成这样的尸体,不太可能只有六七年的时间吧。很显然,死者死亡的那个时间,传呼机还是很流行的东西。挂着一台摩托罗拉大汉显,就是身份和财富的象征,所以死者才会把传呼机这么张扬地挂在衣服外面。
  “不过,实际上,2002年之后,手机就开始普及了。”韩亮补充道,“2002年底,几乎就没有人使用传呼机了,更不会这么招摇地挂在身上。”
  韩亮像是和我不谋而合。
  “我去!2002年!”大宝说,“这玩意儿比韩亮你的那部诺基亚8310还得早个一两年吧?这可以拿回去当藏品了!”
  韩亮见大宝又提到他的那部古老手机,有些尴尬。
  我则有些兴奋,掰着手指头说:“湿地公园是2001年春天开发的,说明死者是2001年春天以后埋进现场的。而传呼机是2002年底基本消失的,说明死者是2002年底之前死亡的。这样时间一合并,加之死者的衣着,我们可以大胆判断,死者要么是2001年夏天死亡被埋,要么就是2002年夏天死亡被埋。”
  “这个很有用。”陈诗羽说,“毕竟,时间跨度有这么大,即便是我们明确了死者的特征,去对照失踪人口,也是大海捞针。现在我们锁定了这么有限的时间区域,找起尸源就简单多了。”
  我点了点头,一边招呼大家一起来撕下衣服的残片,一边说:“时间确实很久远了,十多年了,不太好调查。不过,死者虽然无法判断身高体重,但是我们可以从死者耻骨联合上骨化结节的融合情况来准确判断死者应该是23岁左右,上下误差不超过两岁吧。而且死者的发型也可以固定下来,回头找模拟画像的同事画一张图,加上我们能复原的衣服,尸源应该比较好找了。”
  “要我去通知市局侦查部门吗?”陈诗羽说,“先让他们排查着,如果实在没线索,再贴悬赏。虽然年代久远,但是对查清案情来说,还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啊。”
  我点点头同意陈诗羽的观点,这两年来,她进步飞速。陈诗羽脱下手套,风风火火地离开了解剖室,完全是一副女汉子的模样。
  “不过,尸体的肌肉组织都已经溶解了。”大宝说,“皮肤也都鞣革化了,头发虽然还在,但是不知道毛囊保存得如何。他的dna我们应该取什么检材呢?骨骼还是牙齿?”
  “泥炭鞣尸的骨骼、牙齿也都因为脱钙而性状大变,但是牙齿有牙根深埋于下颌骨,所以我觉得应该是牙齿更加靠谱一些吧。”我说,“大宝你想办法,拔颗牙。”
  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活儿。本来新鲜尸体的牙齿就非常难拔,这具牙齿已经脱钙的尸体,更难。夹住牙齿的力度太小的话,摩擦力不够,拔不下来;但是如果力度太大了,牙齿就会被夹碎了。
  不过大宝这个看上去很糙的汉子,做这些细活还是比我要强上不少。
  在我刚刚进行完尸表检验的时候,他就顺利拔下来了一颗磨牙和一颗尖牙。当然,是建立在夹碎五颗牙的基础之上。我让大宝把他的两个作品小心地放进烧杯里,然后用酒精浸泡一下。
  尸体的表面,看不出任何致命性损伤。唯一可以说是损伤的,就是胸部的两片皮肤颜色的改变,以及两枚针眼。
  一枚针眼是在死者的左手手背上发现的,针眼被一块黑色的纱布覆盖。其实不难看出,这块“黑色的纱布”,应该是医院常用的针眼贴。不论是谁,在去医院打点滴的时候,护士都会送你这么个“礼物”。只是原来它是白色的,经过污泥的浸染,变成了黑色。
  另一枚针眼位于死者的右侧臂弯里,是经常抽血的位置所在。
  看上去,这是一个刚刚去医院就诊的病人,抽了血、打了点滴。可是,仍有一个疑点不能解释,那就是死者臂弯里的针眼下方,没有发现任何的颜色变化。按理说,这样的抽血动作,技术再好,也难免造成一些软组织损伤,从而导致尸体皮肤和皮下的颜色变化。不过这个针眼下方,确实没有。
  胸部的皮肤颜色改变更加蹊跷。在死者的胸部乳头两侧,仿佛有一些印痕。但是印痕又不太清楚,我们无法判断这个似有似无的损伤是否真的存在。既然搞不清楚损伤的性状,我们决定用记号笔先画出印痕的轮廓,再做定夺。
  我和大宝分离了死者的胸部皮肤,然后一面看皮肤正面,一面看皮下组织,慢慢地,我们把这两块不清楚的皮肤印痕画了出来。
  这是位于死者左胸部和胸部正中的两块类方形的印痕,方形没有棱角,取而代之的,四角都是圆弧。
  我和大宝一人站在解剖台的一边,凝视着这两个规则的印痕。
  “电除颤仪!”还是做过急诊科医生的胡科长最先反应过来,“这明明就是电除颤仪留下的痕迹啊!死者被医院抢救过!”
  我恍然大悟,说:“我说他右臂的针眼怎么没有出血,这就是没有生活反应7啊!如果死者是经过抢救,那么人工呼吸、推注肾上腺素、电击这些动作都是必需的。人工呼吸咱们看不出来,其他两个动作咱们都可以看出来!”
  我们都知道,在死者濒临死亡的时候,如果人工呼吸不能奏效的话,用电除颤仪电击被抢救人的胸部,还是有一定概率把濒死期的人从死神手里夺回来的。肾上腺素在抢救一些休克的病人时,会起到很明显的作用。
  “也就是说,死者在死亡前,经历过抢救?”我有些诧异。
  “那就调查医院啊!”大宝说。
  “查什么医院?”我说,“医院每年抢救那么多人,你查得过来吗?而且,在医院死亡的人,都会有登记,那么谁还会这么无聊,把尸体拖那么老远去埋掉?”
  “不是在医院死的,怎么会有抢救的痕迹?”大宝说,“电击,加推注肾上腺素?”
  “会不会是,医院搞的鬼?”胡科长说,“出了医疗事故,怕担责任,然后直接埋尸?”
  “别开玩笑了。”我摇摇头,说,“医疗纠纷有处置的程序,即便是医疗事故,也有医院担着,个人哪儿有必要埋尸?而且,你去哪家医院,觉得能在医疗事故死人后,神不知鬼不觉把尸体挪出来埋了?”
  “那……诊所呢?”大宝说。
  “诊所有电除颤仪?”我说。
  “一般诊所都是看看小病,几乎都不会去配备这些大型抢救设备的。”胡科长说。
  “那是怎么回事?”大宝问,“从整个尸体的情况来看,这明明就是一起非法行医,非法用药而引起药物过敏,导致过敏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案子嘛!”
  “你的这个观点似乎能把所有尸体上的痕迹都串起来,但是有两个关键点都不符合。”我说,“其一,非法行医的都是地下的小诊所,你见过非法行医的诊所里还配备电除颤仪?其二,过敏性休克会导致尸体有很多征象,比如皮疹、喉头水肿、消化道出血等等。这具尸体虽然年代很久远了,但是是保存型尸体现象。连针眼我们都找到了,如果有这些反应,我们完全可以通过颜色变化来发现。可是死者连喉头水肿都不存在,你又有什么依据说他是过敏死?”
  “这……”大宝一时语塞,“那我就再也想不出能合理解释的过程了。”
  我摇了摇头,说:“一时搞不清楚也是正常的,但是尸源查清楚了,说不定一切都清楚了。现在我们看到的,至少有一点是肯定可以确定的。那就是这不应该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死者全身没有暴力性损伤,而且死亡前接受过抢救。”
  “不是故意杀人,为什么要埋尸?”林涛说。
  我说:“埋尸和碎尸一样,未必就是故意杀人案件,可能是行为人怕担什么责任吧。不过,即便不是故意杀人案件,这也肯定是一起刑事案件。要么就是过失致人死亡,即便不是过失致人死亡,也应该追究行为人侮辱尸体的罪行。”
  “我还是觉得会和医院有关系。”胡科长说。
  我点点头,说:“先不去想这么多,关键是,死者的死因究竟是什么。尸体解剖已经接近尾声了,你们对死因有什么看法吗?”
  “现在已经排除了机械性损伤和窒息,我现在比较害怕是疾病死亡。”大宝说,“虽然死者的内脏都还在,但是里面的细微结构都已经溶解殆尽了,是不可能再进行组织病理学检验了,即便有什么疾病,也查不出来了。”
  “高低温导致的死亡也查不出来。”胡科长补充道。
  “高低温死亡毕竟是要经历一个很长的过程的,从死者的衣着上看,倒也不像。”我说,“而且死者那么年轻,有疾病的概率也不大。”
  说完,我瞟了一眼刚才被浸泡在酒精里的死者的牙齿,眼前一亮。
  我用镊子小心地把牙齿从烧杯里夹了出来,说:“你们看!这是什么!”
  “玫瑰齿?”几个人异口同声。
  牙齿的牙颈部,经过酒精的浸泡,出现了一圈整齐的玫瑰色红环。
  “怎么会有玫瑰齿?”林涛说,“我以前听你说过,玫瑰齿对于诊断窒息有一定的法医学意义。可是你们刚才都说过了,排除窒息死。”
  “玫瑰齿是法医学界争议比较大的一个尸体现象。”我眯着眼睛看着牙齿,说,“有很多文献称,在机械性窒息、溺死、电击死中,都可以看到玫瑰齿的现象。”
  “那就是说,意义不大。”林涛说,“那你这么兴奋做什么。”
  我摇摇头,说:“不管它能不能证明什么,但是至少让我想到,该不该想办法排除一下死者是电击死呢?”
  电击死很少见,在我经历的那么多起案件中,只有一起是电击死亡的。而且,电击死多见于意外,少见于自杀,罕见于他杀。不过,我上次经历的案件,还就真是他杀。不管是什么死亡方式,首先我们得验证我的猜测对不对,会不会是电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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