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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7章 童姥的身世

  第445章童姥的身世
  其实此时,赵有恭已经猜到一点什么了,结合金铃儿离开雍仲圣地的时间,再想想童姥现在的年纪,又是如此关心阿祖,那她的身份也昭然若揭了。
  “姥姥,你轻些,阿祖的死跟晚辈一点关系都没有”赵有恭生怕老妖婆下死手,赶紧将雍仲圣地发生的事情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包括闫武明等人是如何找到雍仲圣地,再到如何残害阿祖的,任何细节都没有漏过,当然,赵有恭也不会平白放过这个机会,把听雨阁可恶的嘴脸添油加醋的描绘了一番。
  童姥一字不漏的听着,当赵有恭闭上了嘴,她依旧死死地盯着赵有恭的眼睛,只要看到半点犹豫之色,她就会毫不犹豫的拍死姓赵的。良久后,童姥松开了手,赵有恭也长舒了口气,真他娘的凶险,以后还是少跟老妖婆碰面的好,在她面前,简直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阿祖去了?”童姥仿佛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她跌坐在地,满脸无助,此时的她,哪还是那个面对群豪依旧面不改色的天山童姥?也许她已经近百岁,可现在的她低着小脑袋,长长的辫子缠在脖子里,就像一个痛苦的小女孩。
  “童姥,这虎牙符是阿祖临死前交给晚辈的,她死的时候还念叨着,让晚辈帮她找到铃儿.....”
  听着赵有恭的话,童姥抬起头,那张洁白无瑕的小脸上浮现出一丝惨笑,泪水已经淹没眼帘,手撑着下巴,双腿蜷缩了起来,“咯咯,阿祖的眼光还是那么惊人,于万千人中,能看到你的特殊。可惜,她这一生看对了许多人,唯独没看清楚自己的男人。”
  随着童姥开口,也缓缓道出了一件尘封了近百年的往事,也许,这件往事跟赵有恭没有关系,可依旧听得非常仔细。
  大约是九十年前,在一片荒漠里有一处存在了几百年的雍仲圣地,它的名字叫做雍中山。在雍仲圣地里,所有的苯教教徒守护着苯教最神秘的圣物,雍仲禅杖。几百年来,教徒们没有离开过圣地,而偶尔闯进来的外来者,也命丧雍中山内,雍中山里的人用生命维护者苯教的秘密。教徒们的生活是枯燥的,子孙延续也靠着族群内部指婚,好像男女结合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那一代人,出了一个女子,这个女子熟读圣地藏书,精研武学,而且对毒药也颇有研究,因为她才学出众,武学惊人,所以被选为新一代的护教使者,她就是阿祖金正美。
  也就在金正美当上圣使第二年,有一个外人迷失在荒漠中,无意中闯进了雍中山,他就是潘龙城。潘龙城真正的身份,无人知晓,也没有那个必要,因为按照规矩,外来者是要献出生命供奉雍仲神柱的。这潘龙城身长六尺,剑眉星目,俊逸非凡,他气质出众,比之圣地的男子强了太多,在行刑之前的夜晚,金正美和潘龙城见了一面,那时候潘龙城正在墙上写着一些字,那潘龙城功力不差,竟能在石壁上刻出清晰的字。
  花面不情紫色梭,熔岩谷道万家佛。
  谁迎沧海天沐水,一点苍茫向故国。
  就是这一首诗,让金正美犹豫了,她发现这个男人与众不同,他一身豪气,星目如电。也许人和人就是如此奇妙,雍仲圣地里有近千男子,金正美一个都没看上,却看上了这个刚刚见面的男人。也许在爱情面前,再聪明的女子也会变得痴傻,那时候的金正美也不是后来的阿祖,她依旧有着少女般的憧憬,她知道潘龙城胸怀大志,不可能永远留在雍仲圣地里,可她还是赌了一把。那时候金正美说,只要潘龙城答应做她的男人,一生一世留在雍仲圣地里,她就说服教徒不再杀他。
  那一夜,潘龙城踌躇了良久,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金正美在族中的威望,再加上她好不容易看上了一个男人,所以教徒们同意了金正美的请求,不仅没有杀潘龙城,还在三天后为二人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结婚后,潘龙城表现的很正常,在外人看来,他们是一对好夫妻,第二年,金正美生下了一个女儿,也就是金铃儿。看着金铃儿一天天长大,笑容也浮现在金正美脸上,可是这个聪明的女子沉寂在幸福之中,忘记了随时可能到来的危险。终于,金铃儿九岁那年,金正美生下了第二个孩子,也就是阿立金允丛。
  生阿立的时候,金正美吃了很多苦,耗费了太多精力。而与此相反的是,几年的时间,在金正美的指点下,潘龙城的武学日渐精进,已绝非往日可比。不管表面上如何平静,潘龙城是不想留在雍中山的,而阿立的出生给了他一个机会,他知道论实力,他不是金正美的对手,所以只能趁着她虚弱的时候下手,阿立出生那晚,所有人聚集在雍仲祭坛前庆祝新一代雍仲圣使的降临,趁这个机会,潘龙城露出了真正的面目。
  产后虚弱,金正美又哪是潘龙城的对手,未能反抗,便被废去了一身功力,左耳也被潘龙城割掉,在抢夺了金正美身上的《雍仲秘录》后,飞速逃离了那间与妻子相处十年的屋子。潘龙城一切都计划好了,可却忽略一个人,那就是九岁的金铃儿,那一夜,金铃儿想着弟弟刚出生,满心欢喜,随着族老们祭拜了一会儿,就匆匆忙忙的跑了回来,因为她还要仔细看看弟弟长什么样子呢。
  潘龙城的所作所为全部落到了金铃儿眼中,当潘龙城逃跑时,金铃儿拿起屋后的柴刀追了出去,那一夜,无人看守,那一夜,潘龙城顺利脱逃,在雍中山外,金铃儿追上了潘龙城,亦或者说是潘龙城有意等着她。九岁的金铃儿只是含怒追来,哪怕她深得母亲真传,依旧不可能是潘龙城对手,让人意外的是,潘龙城没有杀金铃儿,只是将她打晕了。昏死过去后,金铃儿没了知觉,当她再次醒来时,躺在一辆前往伊州城的马车上。
  醒来后,金铃儿问了车主,车主说是在库鲁客塔格山下救的她。那时,金铃儿慌了,哭了,因为她发现自己找不到家在何方了,她只知道雍仲圣地在一片荒漠里,却不知道那片荒漠叫什么名字,更不知道具体位置在哪里,可西北大地荒漠戈壁数不胜数,难道一寸一寸的寻找么?
  那时,金铃儿做了一件傻事,她离开车队,独身跑到了蒲昌海荒漠里,她在那里寻找了半个月,最终还是倒了下去。这次,她又被人救了,这次救她的就是逍遥派创始人逍遥子。自那以后,金铃儿当了逍遥子的大徒儿,取名天山童姥,而后过了十余年,逍遥子又收了两个徒弟,他们就是后来的无崖子和李秋水。
  逍遥子天纵奇才,可终究争不过命,逍遥子死后,逍遥派也分了家,天山童姥占据缥缈峰独掌灵鹫宫,而其他几人也远走他方。独掌大权后,天山童姥并没有忘记寻找雍仲圣地,几十年来,他派人寻找了西北各处大漠,可依旧是杳无音讯。久而久之,她寻找故地的心思也就淡了,也许,就算寻找到雍中山,阿祖和弟弟也许已经早就不在了,没了阿祖和弟弟,就算回到雍中山又有什么意义?
  可事实总是让人难以捉摸,当她失去了希望时,老天却给她带了一份希望。可是,为什么阿祖死了,为什么?阿祖为了她撑了近百年,难道再多撑一年就不行么?
  一个故事,一次痛苦的路程,童姥已经泪流满面,她的脸上没了一点刚强,她躺在赵有恭膝盖上哭着,这一刻,她是十岁的丫头,而赵有恭是一个年过百岁的老头。
  良久后,也许哭累了吧,童姥坐起身,抹去泪水,努力让自己平复下来,她蹙着眉头,悠悠问道,“是听雨阁做的么?”
  “是的,这一点姥姥可以问问阿立,当时闫武明等人可是亲口承认的!”赵有恭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姥姥,该说的已经说了,你看,晚辈是不是可以离开了?”
  赵有恭打的好算盘,童姥却看穿了他的心思,左手一扣,捏着赵有恭的肩头冷笑道,“小子,姥姥再跟你说一遍,灵鹫宫是你的,你必须担着这份责任才行。哎,姥姥一定要回去的,那里才是姥姥该去的地方。”
  回哪里?当然是回雍中山了,那里有着阿祖,有着阿立,还有着雍仲族人,那里才是金铃儿的家。赵有恭不知道该如何拒绝童姥了,他发现无论自己说什么,好像老妖婆就看准他了。琢磨了一下,不得不苦笑道,“姥姥,你让晚辈担着灵鹫宫的责任,也不是不可,但要晚辈留在灵鹫宫是万万不行的。你也知道,关中的事比起灵鹫宫来,重要太多了。”
  赵有恭所言,童姥又岂能不知,她闭上眼想了想,长叹一声,轻笑道,“随你吧,你只要能保灵鹫宫子弟安全无事便可,姥姥也不再勉强你了,可你一定要给这些可怜女子找一条好路才行。”
  见童姥语气有些松了,赵有恭欣喜万分,忙不迭的拱手道,“谢谢姥姥,姥姥放心,只要有晚辈一口吃的,就绝不会让宫中姐妹饿着。”
  赵有恭这话,童姥还是信的,看重赵有恭,也是看重这小子的唯利是图和护犊子劲儿,当然有手段有计谋,也是很重要的。童姥小手往怀里摸了摸,没一会儿就掏出两本书来,连同那枚虎牙符一起塞到了赵有恭怀中,“你拿好了,这两本书一本是逍遥派典籍,记载了《逍遥御风》和《北冥神功》,另一本是阿祖的炼药典籍。你有擒龙功、易筋经和烈焰掌内力,功力霸道,所以《北冥神功》就不用看了,倒是《逍遥御风》对你大有裨益,还有阿祖的炼药典籍,多看看也没坏处,你要是看过这书,也不会再怕西夏人的悲酥清风。”
  “谢谢姥姥,晚辈感激不尽”赵有恭一翻身,恭恭敬敬的磕了个响头,好家伙,童姥出手,果然是好东西啊,《逍遥御风》可是号称逍遥派最高武学,就连无崖子都未能窥探一二,如今却落到了他赵某人手中。捧着那本炼药典籍翻来覆去的看,还一边喃喃问道,“姥姥,西夏人的悲酥清风也是从阿祖这偷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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