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蒙逼
不过,于馨很快也就反应过来,觉得,肯定是眼前这家伙神经有点过敏,亦或者不好使了,才会有这么奇葩的想法。
“这个你别管,反正过会于鹏飞肯定会给你打电话的,到时候你不要理会,直接挂断就行。”
丁一飞说道。
因为他知道,于鹏飞这家伙去中鼎公司那边进行谈判,肯定会失败。
继而老奶奶暴怒,这家伙肯定会来向于馨求救。
对于这一次的事情,身为中鼎公司总裁的他,早就了如指掌。
为了躲避这一次的事件,同时也为了给于鹏飞那边增加难度,丁一飞也是直接给于馨在宾馆开了间房。
并且接连开了三天。
也就是说,在这三天的时间里,于馨都不会回家。
这么一来,于鹏飞想要找到他,也 根本就不可能。
听闻此言,也不知道为么么,鬼使神差般的,就将兜里的电话拿出来,直接按了关机键。
看着于馨的一系列行为动作,丁一飞也是有点惊讶。
刚才自己也只不过是让他不要接电话,可没有想到眼前这女人竟然这么干脆,直接便就将电话给关机。
不过这样子也好,这么一来,于鹏飞就更加找不到于馨了。
甚至就连于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的相信眼前这个男人。
或许是三年来,两人之间的朝夕相处,才换回来的默契吧。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嘟——”
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是这个提示,于鹏飞气的直接将电话摔在地上。
不过已然还是有点不死心,继而又将自己身上的另外一部手机拿在手里,给丁一飞拨打了过去。
在他看来,丁一飞也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上门女婿罢了。
自己身为于家的大少爷,给这么一个小小的上门女婿打电话,也算是看得起他了。
果然,才拨打了没一会,电话便就接通了。
对于丁一飞,他 是看不起的,甚至是有点鄙夷,觉得这也只不过是一个家庭煮夫罢了,自己根本就没有任何跟他客气的必要。
早就被一系列事情给搞的昏头涨脑的他,直接便就是冲着电话那头的丁一飞咆哮了起来。
“丁一飞,快点叫你老婆滚过来,我有话要跟他说。”
说这话的同时,也是非常的有信心,觉得自己只要给对方下达命令,对方肯定就会屁颠屁颠的去办。
“傻逼!”
但下一刻,令得他大吃一惊的事情却是,这一次,丁一飞非但没有如以前那般的,对他于鹏飞唯命是从,而且还直接在电话里头,骂他于鹏飞傻逼。
槽,在这一刻,于鹏飞只感觉,自己整个人的肺都快要被气炸了。
而就当他刚想要继续冲着电话那头咆哮,狠狠的训斥丁一飞一顿的时候,电话那头却是直接将电话给挂断了。
见此,于鹏飞直接傻眼。
他没有想到,自己堂堂于家大少,家族公司董事长继承人,老奶奶身边最红的人,跟这么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小角色打电话,竟然会被直接拒绝,而且还骂自己傻逼。
如果这个胆敢骂他于鹏飞是傻逼的这个人,换做是另外一个比他于鹏飞身份地位高的人,他于鹏飞或许还可以接受的话。
那么现在,胆敢在电话里面直接骂他于鹏飞是傻逼的这个人,竟然仅仅只是,丁一飞这么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废物的话,那他就有点实在无法接受了。
下午,丁一飞回到家中,远远的看到一辆保时捷轿车停在自家门前。
走近一看,这才发现,原来是于鹏飞,心里不免有点好笑。
同时心里也是琢磨着,眼前这家伙,肯定是跟中鼎公司那边的合作,没有谈判成功,在族内吃了哑巴亏,又或者,被老太太狠狠的训斥一顿,所以这才来到这里。
不过在这之前,于馨跟沈曼两人,已经被丁一飞送到酒店里去住。
对于他的这一系列行为举止,两人虽然有那么一点的怀疑,但当听说这钱是丁一飞自掏腰包,沈慕青直接也便就同意。
琢磨着,反正又不是花自己的钱,不住白不住。
对于沈慕青心里的想法,丁一飞心里清楚的跟明镜一般,所以这才能够顺利将他给哄骗到酒店里面去。
果然,将母女二人弄到酒店 里面之后,于鹏飞直接吃了闭门羹,虽然来到这里,可大门却是关着,任凭他如何的敲门,里面硬是没有人回答。
丁一飞自然不会傻到,将事情的真像告诉他。
“丁一飞,你小子还舍得回来?”
等了一天都没有等到人的于鹏飞,猛然间见到丁一飞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心里的火气,腾的一下就升腾了起来。
琢磨着自己一定要狠狠的修理一下眼前这小子。
可转念一想,在这个关键的节骨眼上,万一将眼前这小子给得罪了,那想让于馨出面的心思,可也就算是全都泡汤了。
所以也就强忍着,不让自己发火。
心里好笑不已的同时,丁一飞嘴角勾勒出一个好笑的弧度。
“呵呵,这不是于鹏飞于少吗?
不知道你来我们家有何贵干?”
要知道眼前这家伙,平时对于他跟于馨两人,都是不屑一顾,看不起他们。
如果没有什么迫不得已的事情,肯定不会来到这里。
而且还满脸着急的样子。
现在竟然肯为了中鼎公司的事情,来到这里,由此可见,眼前这家伙也是走投无路,被逼的没了办法。
“少他妈给我装蒜,你个穷鬼赶快将于馨那表字给我滚出来。”
说话的同时,也是直接将一打钱,扔在丁一飞的脸上。
“这里有三千块钱,快点让于馨给我滚出来。”
说话的同时,也是满脸鄙夷的看着丁一飞。
在他看来,眼前这家伙,也就值这么多了。
要知道,眼前这家伙,可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家庭妇男。
每个月的零花钱都是向自己老婆于馨要。
而且最多不超过三千。
现在,自己给他三千块钱,已经是便宜他了。
眼前这穷鬼,应该直接跪在地上,给自己磕头致谢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