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王爱国怎么想,王丽华猜不透也不想猜,她喜欢叶锦程,喜欢到哪怕他腿瘸了,还想嫁给他。可她的家人不同意,即使叶锦程是为了救她哥才瘸腿的,他们也不同意。昨天晚上,她回去把他们看到的关于叶锦程的身份,告诉了父母,预料之中的,对于她再次提出嫁给叶锦程,他们同意了。当然,她说这话的时候,她哥不在场,不然一定不会同意她这么做的。
农村小子与叶家的三少,是人都知道怎么选。王家父母趋利避害的本事,更胜人一筹。听到儿子的救命恩人是叶家的三孙子,当下,他们就同意了女儿的要求,对于叶锦程有未婚妻的事情,他们真没放在心上,毕竟一个农村丫头和一个高干女儿,选谁,还用说吗?她相信,只要他们提出把女儿嫁给叶锦程,他们一定会欣喜的同意的,毕竟他们儿子虽然是叶家孙子,可到底瘸了腿。他们愿意把女儿嫁给他,他应该高兴的退了原来的婚事,而跟他们女儿结婚不是吗?换成是他们王家,他们也会这样选,所以,将心比心,他们以为叶家,肯定也是这样想的。
想到此,王母看到刘志梅身边的纪迎夏时,天然的就不喜她,她认为这个姑娘占了她女儿的位置,坐在锦程妈妈身边的该是她家丽华才是,王丽华虽然想嫁给叶锦程,到没有她妈那种想法,对于纪迎夏,她虽然长的漂亮,但多少没把她放在心上,毕竟一个农村丫头而已,还不值得她浪费心神。
她看了看乖巧的坐在那儿的纪迎夏,想了想,笑着道:“迎夏,我可以这样喊你吗?”
修炼了纪家的《养身诀》,纪迎夏的感觉很敏锐,她知道锦程是因为救了王家的人,才瘸了腿,而他们家儿子到最后却升了职,她对他们家是有些看法的,虽然如此,她也没做什么事情得罪他们,毕竟他们今天才是第二次见面,而和王家父母也才是第一次见面而已,那么为什么他们会对她,存有敌意呢?她确定,她没有感觉错,这王家两母女,确实不喜她。这就有意思了,她的未婚夫救了他们的儿子哥哥,他们不感激她反而不喜她?
纪迎夏微微一笑,“当然可以!”
王丽华看着纪迎夏脸上的笑,还有那微挑的丹凤眼,忽然觉得自己可能小瞧了这农村来的姑娘,毕竟她还没见哪个女孩能笑的像她那样勾人的,男人都喜欢这种柔柔弱弱的姑娘不是吗?想到此,她忽然道:“叶伯母,我能和迎夏去外面花园逛逛吗?”
纪迎夏有点意外,对方对她的不喜这么明显,会想跟她出去逛逛?她不动声色,暗道,她倒要看看她想做什么?
刘志梅虽然也不喜王家人,毕竟来者是客,既然人家提出了要去看花园,她没什么不同意的,她笑着对纪迎夏道:“夏夏,把手套围巾戴好,外面有点冷。”
纪迎夏笑着嗯了一声。随即站了起来,拿起放在一边的手套围巾,一一戴好。
王丽华心里却有点恼,这叶家伯母对纪迎夏也太贴心了吧,亲生女儿也不过如此了,可她明明一个农村丫头,哪值得叶家伯母如此对待?这样的话,对她嫁进叶家岂不是很不利?
“我们走吧!”纪迎夏柔声道。不管对方有什么目的,她总要去会会,不是吗?想到此,她先走了出去。
王丽华看着纪迎夏的背影,咬了咬下唇,跟在后面追了出来。
王丽华几步追上了纪迎夏,并且走到了她的前面,回过头,看向纪迎夏笑着道:“你知道吗?我当时听到锦程为了救我哥断了腿,我有多担心!毕竟我们认识这么久了,而且他还是因为我哥,才断腿的!”
纪迎夏不明白对方说这些是什么意思,既然担心,为什么锦程在刘家村几个月了也没见他们上门来看看,所以她不以为然的道:“是吗?”
王丽华继续道:“锦程是叶老将军的孙子,你作为锦程的未婚妻,不觉得有压力吗?”毕竟你只是个农村丫头而已。
纪迎夏脸上的笑容淡了点,她看了眼对方,反问道:“为什么要觉得有压力?”
王丽华噎了噎,她刚刚竟然还想着把对方当成对手来看待,看来是她高看她了,想到此,她再次看向纪迎夏的眼神,就带了点蔑视,“叶锦程是叶老将军的孙子,是高门后代,而你只是个村姑,你觉得这样的你嫁给他,合适吗?你看看这花园,再看看这别墅,你来到这里,你不觉自卑吗?”
随着王丽华的话语,纪迎夏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殆尽,她看向激动的王丽华,此时隐约有点明白对方为什么不喜她了,可那又怎么样呢?她没有回答王丽华的话,而是慢悠悠的说起了另外一件事情,“前段时间,我和锦程去我们那里的镇上,遇到了我高中同学,那位同学是位男生。当时他问了和你差不多的话!”
王丽华哦一声,她知道她后面还没说完,所以继续看着纪迎夏,她倒要听听对方能说出什么大道理来。
纪迎夏脸上再次挂上淡淡的笑意,说道:“我那位男同学说叶锦程,年龄大了,而且身体还不好,怎么能给我幸福呢!你知道我当时是怎么回答他的吗?”
王丽华冷冷的看向纪迎夏,没有吭声。
纪迎夏也没想让她回答,继续说道:“我说,能不能给我幸福,这是我的事情。你不觉得自己管的有点多吗?”
王丽华一愣,继而恼怒的看向纪迎夏,这村姑是拐着弯在说她多管闲事?
纪迎夏没管王丽华的表情,说道:“王同志,不管我自卑也好,有压力也好,这都是我自己的事情,你不觉得你管的太多吗?我记得,你们家今天上门来是道谢的吧?现在,在这里质问身为锦程未婚妻的我,你觉得这合适吗?”
王丽华冷冷的瞪着纪迎夏,她没想到这村姑,看着柔柔弱弱的,倒是挺伶牙俐齿的,她倒是小看她了。忽然,她得意的笑了笑道:“纪迎夏,如果我跟叶家说,要嫁给锦程,报答他对我哥的救命之恩,你觉得他们叶家会不会同意我的要求?再告诉你一声,我是王家大小姐,我爸是教育厅厅长。”不是你一个村姑可以比的。
纪迎夏却古怪的看了眼王丽华,说道:“你的意思,你要给锦程做妾?” 不然怎么会在锦程有未婚妻的情况下,说出要嫁给他的事情。
做妾?情人?王丽华愣了片刻,继而懂的了纪迎夏的意思,她冷冷的看她一眼,“不要给我打马虎眼,你明明知道我的意思!”
纪迎夏还真的不明白对方的意思,她记得现在是一夫一妻制,男儿是不允许纳妾的,可王丽华的意思明明是要嫁给锦程,等等嫁,是她想的那个意思吗?想到此,她恍然的看着王丽华说道:“你要嫁给锦程,难道你不知道他和我已经订婚?既然知道,你还说出这样的话,这就是你王家大小姐的教养?”
王丽华冷笑着道:“我的教养怎么样,用不着你来评判,我只是想告诉你一声,如果我告诉叶家,我想嫁给锦程,你说他们是选你还是选我?”她就不相信,叶家会放着她王家大小姐不要,而要个村姑的。
“不用问了,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叶锦程的妻子永远只可能是纪迎夏,其他任何人都不行!”
一道冷厉的带着磁性的男声,在她们后面响起。
两人一惊,转过身来一看,叶锦程和王爱国正站在他们身后。
王爱国此时很是尴尬,他刚刚正和叶锦程说着话,哪知叶锦程忽然在屋里一瞟,没看到纪迎夏的身影,他就急了下,叶锦程问了他妈才知道,纪迎夏和他妹妹出来狂花园去了,当时他看到叶锦程就有点坐不住了,最后到底没忍住,他还是走了出来。他面上虽然平静,心里则忍不住感叹,英雄难过美人关,叶锦程这么个铁血男儿,也栽到女人身上来了。
可当他们俩走了出来,却听到他妹妹,正在威胁人家宝贝未婚妻呢,他当时吓得冷汗都冒出来了,尤其是眼角余光瞥到,叶锦程黑沉的脸,他更是恨不得上前一步把妹妹的嘴捂住。
叶锦程说完那句话,看也不看王丽华一眼,他上前一步拉住纪迎夏戴着手套的手,然后对着王爱国说道:“爱国,我们是兄弟,但就算兄弟也不能破坏我的婚事,不然这兄弟情分能剩下多少,那就不知道了!” 说完他拉着纪迎夏的手,就往屋里去。
到了客厅,刘志梅看着自家儿子,明明出去时,还脸色正常得很,怎么回来时他脸就黑如锅底灰呢?
叶锦程没理会客厅的人,拽着纪迎夏的手就上了楼,进了自己的房间,砰的一下子关上了门。
刘志梅和叶展华面面相觑,他们家儿子,发的什么疯啊?这客人还在这呢,他就不管了?
花园里,王爱国狠狠的瞪了眼给他添堵的妹妹,怒道:“我不是跟你说了,让你不要招惹叶锦程未婚妻,你怎么不听呢?”
王丽华此刻还沉浸在叶锦程那句,我叶锦程的妻子永远只可能是纪迎夏的话里,听到她哥的话,她冷声道:“我招惹她什么了?我敢招惹她吗?人家有叶锦程做靠山,会怕我招惹?”说到这里,她心里苦涩不已,说来说去,只不过是叶锦程看不上她而已。如果没了叶锦程,那个村姑,她算什么?而叶锦程,哪怕娶个村姑,也不愿正眼看她一眼,她有什么办法?谁让,她喜欢他呢?
王爱国看到妹妹这样子,有点于心不忍,毕竟自家妹妹一向是骄傲的,现在这个失落的样子,也算她受到了教训,想到此,他忍不住劝道:“男人都好色,叶锦程是男人,当然不例外,既然他现在已经说了这话,你以后就把他放下吧,天下男人那么多,又不是非得嫁给他!”
放下!如果有那么容易,她早就放下了,还用的着别人说。她冷笑一声,“哥,我不会放弃的,锦程愿意娶那个村姑,那么叶伯母叶伯父他们呢?难道,他们不希望锦程娶个对他有帮助的妻子吗?”只要有了家长的赞同,锦程再反对又有什么用呢?
王爱国迟疑了,叶锦程被美色所迷,他父母总该不会被那丫头迷住吧?可,也不一定,他们能让那丫头来京市过年,就可以看出他们对那丫头的喜爱。他妹妹这么冒然提出嫁给叶锦程,会不会惹恼他们?如果惹恼了他们,这样反而得不偿失!
王丽华看着她哥的神色,就知道她哥在想什么,她怨恨的道:“都怨你们,如果你们早点同意,让我嫁给锦程,也不会等到他订婚了,再来后悔!”
王爱国苦笑,他那时候哪里算得到叶锦程是叶家的孙子啊?如果他知道锦程是叶家孙子,他说什么也会同意妹妹嫁给锦程的啊,即使他是瘸子,可叶家孙子这个身份就很吸引人了,如果他们王家和叶家成了亲家,那么他们王家还会一天不如一天吗?他还用天天在部队算计来算计去的吗?
“不管怎么样,现在冒冒然提出亲事,不合适!”王爱国拒绝道。锦程父母虽然有一定可能同意他们的提议,可也有可能不同意啊?这种概率也只有一半而已。他刚刚已经得罪了锦程,不能再得罪他父母了。
王丽华冷哼,嘲讽得道:“说来说去,你就是个胆小鬼而已!你不去说,是吧?好,我让妈去说,总可以了吧?......锦程他们过完年就要回去了,现在不说,以后还有时间说吗?哪怕他们不愿意,哪怕会惹他们不喜,我也要试试!不然,我不甘心!”凭什么一个村姑都可以嫁给锦程,她却不可以呢?她凭什么要被一个村姑比下去。
王爱国赶紧道:“你可别啊,丽华,这会害死人的!如果锦程知道了,他会放过你吗?”妹妹没和锦程在一起出过任务,不知道他的厉害,哪怕他现在腿瘸了,可他是叶家孙子,他也不敢招惹他啊!
王丽华不屑的看了她哥一眼,哼了哼,留了句,你别管,就转身进了叶家客厅。
☆、第65章 二更
叶锦程拉着纪迎夏进了他的屋子, 反手关上了门,转身把人抵在门边, 目光沉沉, 声音暗哑的问道:“你们刚刚在说什么?”
纪迎夏从刚刚在花园看到叶锦程, 然后被他拉着上了楼, 她都没来得及说一句话, 哪里说了什么啊?
“锦程, 下面还有客人,我们这样上来,是不是不好?”虽然那客人可能不是那么受人欢迎,可, 客人就是客人。客人失礼, 那是他们没有修养, 他身为主人家却不能失礼, 无关其他,只因别人可以没教养, 他们却不能。
叶锦程没有说话,只用他的星眸紧紧的锁着纪迎夏的眉眼,盯了半晌,没看出什么,再次问道:“刚刚你们在花园说了什么?”
纪迎夏皱眉,她其实并不想跟叶锦程说她和王家大小姐在花园说了什么,但此刻他咄咄逼人的盯着她,好像很在意, 想了想道:“她可能觉得我一个农村丫头不配嫁给你吧!觉着她自己才有资格嫁给你,所以是想劝我和你退婚,嗯,她好像是这个意思!”
叶锦程冷哼一声,然后盯着纪迎夏看了看,说道:“那么你呢?你自己觉得配不配的上我?”
纪迎夏挑眉,她感觉到此刻叶锦程心情很不好,可即便如此,她也没惹他,他这么阴阳怪气的对着她做什么?忽然,她很不想理他。想到这,她把脸侧向一边,紧抿着嘴,就是不说话。
叶锦程见到纪迎夏的动作,眼神变得幽暗,声音也变得低沉:“说话!”
纪迎夏转过头,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问道:“我惹你了?”
叶锦程沉默片刻,问道:“你刚刚很开心?”他刚在花园看到她笑了。人家都来抢她未婚夫了,竟然还能笑得出来,那他在她心里,到底是什么地位?
纪迎夏茫然了下,开心?她有什么可开心的。再说,她刚刚也没有开心啊!就算她开心,难道她不可以开心吗?
叶锦程看到对方沉默着不说话,更加认定了心里的猜测,他语气很平静的问道:“是不是觉得,我这个未婚夫可有可无?”他以为这么长时间,小姑娘的心里怎么都会有一点他的位置,可他刚刚明明看到,小姑娘笑的很开心,而她们两个聊天的内容,但凡她对他有一点感情,她怎么可能还笑的出来,毕竟人家都已经明目张胆的抢她未婚夫了,不是吗?
纪迎夏更加茫然,什么叫他这个未婚夫可有可无?
纪迎夏的再次沉默,让叶锦程的心沉到了谷底,他忽然笑了起来,看着纪迎夏,淡淡的道:“如果你真的觉得我这个未婚夫可有可无的......”
纪迎夏看着神情愈发不对劲的叶锦程,不耐的说道:“叶锦程,你到底再说什么?能请你说清楚吗?你这么不明不白的朝我放冷气,这就是你说的对我的好?我从老家千里迢迢的跟着你来到京市,不是来受你冷待的!”说完,她推开叶锦程,走到一边的椅子默默的坐下。
千里迢迢跟着你来到京市!是啊,小姑娘从老家跟着他来到京市,不是已经说明问题了,为什么他还认为小姑娘不在意他呢?说来说去,他只是不自信罢了,他苦笑,没想到有一天他叶锦程在喜欢的姑娘面前,也会变得不自信。只因为他现在身有残缺,年龄又大,而小姑娘又太美好,美好到他潜意识里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所以才会看到小姑娘在自己情敌面前,都能谈笑自若,他才会怀疑小姑娘对他没有感情。
纪迎夏看到叶锦程站在那里落寞的样子,有点不忍,她有时难以理解自己的心情,这人对她好的时候,让她感动,但同时,他脾气也怪,动辄就发脾气。可即便如此,她还是对他心软。
这种心情跟以前和师兄在一起时不一样,起码她跟师兄在一起时,从来她的情绪没有这么高低起伏过,一直都平平淡淡的。她一直以为夫妻之间应该就是那样的,可现在她隐隐觉得,她和叶锦程这样的,才算真的未婚夫妻。
而她和师兄那样的,顶多算是搭伙过日子,她一直把师兄当兄长看待,师兄也把她当妹妹待,这样的感情,是兄妹情,又怎么能算是夫妻感情呢?
纪迎夏欲言又止的看了叶锦程半天,她想了想还是说道:“叶锦程,你到底什么意思?能说明白吗?”
叶锦程瞥了眼纪迎夏,移动脚步,坐到了床边,抬眼看向坐在椅子上的纪迎夏,说道:“夏夏,我知道你既然愿意嫁给我,心里肯定不会嫌弃我;而我腿瘸了,虽然嘴上说着不在意,大概心底深处,还是非常在意吧。尤其在面对你的时候,那种自卑感,不自觉的就会表现出来,这是我自己都没想到的事情!所以,这样的我你能接受吗?”说完他深深的叹了口气,他不得不承认,他是个普通男人,是男人就有尊严,而他的腿,就是打击他自信心打击他尊严的根结所在。
纪迎夏睁大了眼睛,她一直以为叶锦程很强大,强大到即使腿瘸了,也不会影响他什么,看来她错了,叶锦程是个男人,而且还是个军人,腿瘸了等于他的军人生涯到此结束,也等于他下半辈子,是个残废,不是正常人,即使他心里再强硬,肯定还是会受影响的,她怎么就没想到这些呢?
叶锦程一直对她很好,她也知道,而他们过完年,她过了生日,他们就会结婚,她其实可以告诉他她能治好他的腿,以前她不说,不过是因为她的私心罢了。
纪迎夏静默了片刻,说道:“你的腿,你——你真的很在意吗?”
叶锦程苦笑,此刻终于正视了自己心底的根结,“即使不想承认,可心底深处还是很在意的吧!”既然在意,他就要说出来,他不想让她误会。虽然在自己喜欢的姑娘面前承认自己的懦弱,是一件很损形象的事情,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懦弱就懦弱吧!
纪迎夏不再犹豫,说道:“你的腿也不是不能治好!有个法子能快速治好你的腿,只看你有没有这个天赋了!”她以前只想着治好叶锦程的腿,现在她想明白了,她不管如何都会嫁给叶锦程,而叶锦程的身体状况,直接关系着他们以后孩子的体质,她如果想把他们纪家心法继续传承下去,那么叶锦程也修炼此心法,才是最好的选择,当初她爹让她嫁给师兄,也是抱着这个目的,如果不是师兄修炼他们家的心法,她爹也不会非要她嫁给师兄的,没想到,她没给纪家生个传人,她师兄就去世了。
叶锦程已经懵了,语气有点不稳的道:“夏夏,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他的腿真的能治好?
纪迎夏既然决定告诉他,就不会再想其他,她向来如此,一旦决定一件事情,就不会给自己后悔的机会,她认真的道:“你可能也发现了,虽然我看着柔柔弱弱的,但十个年轻壮男,都不一定能打的过我!”说着她看了叶锦程一眼。
叶锦程知道,小姑娘一直很厉害,所以他在她面前,才愈发自卑。只因他知道,他一辈子都可能是瘸子,这样的他,配小姑娘让她委屈了,而他心里对小姑娘越在意,这种感觉也就越深。
纪迎夏笑了笑,笃定的道:“《养身诀》是我纪家的家传功法,具体传自哪一代已经不可考,可但凡练成此功的,都非常厉害,当然你能不能练成,那就看你的天赋了,如果练成了,那么你的腿,根本不是什么大问题。”《养身诀》是养身的法诀,她爹曾经说过,《养身诀》修炼至巅峰,可以延长寿命。不过是不是真的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上辈子因为修炼《养身诀》的缘故一直不显老,三十多岁的她,看起来永远像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子。
叶锦程眼里迸射出激烈的火花,如同一个落进黑暗的孩子,遇到到了光明,他紧紧的看着纪迎夏道:“真的吗?”他再次确认。他此刻只听到他的腿可以治好,根本就没想过他如果没有那个天赋,练不成纪家功法怎么办?只因,他根本就没想过自己会练不成,一天练不成,可以两天,三天,无数天,他总能成功。
纪迎夏点点头,她走到床边坐下,问道:“有没有天赋,首先看气感,有的人气感非常好,有的人却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气感,哪怕一个有内力的人,使用内力在他体内游走一圈,他也不会发现什么的!”就像她奶,就没有练武的天赋,她好几次用内力给她梳理郁气,她都不知道,只感觉被她揉了过后,舒服了很多,所以每次她觉得气闷的时候,就会让她给她揉下顺下。
“等会我运转功法,试着用内力在你体内运转一圈,你看看能不能感受的到!”
纪迎夏说着就拉起叶锦程的手,运转功法,引导内力往叶锦程体内钻去,她控制着那丝进入叶锦程体内的内力,让他们在叶锦程体内沿着他的就筋脉游走,待那丝内力游走至他的腿伤处时,那内力像是遇到阻力般,停顿了下来,纪迎夏继续控制它们往前冲去,奈何那内力还是停顿不前,既然停滞不前,她就来修复它们,只要有一丝内力冲击过去,那么叶锦程就有希望修炼。
于是她控制着那内力,慢慢的修复着那坏死的筋脉,这丝内力比较少,此刻也只能修复一根针般粗细的筋脉,只要能打通这针般大小的筋脉,那么叶锦程就修炼有望。
☆、第66章 一更
《养身诀》之所以能修复筋脉或者一些坏死的肌肉, 只因它本身修炼出来的内力是带着生机的。这些生机是可以滋生一些坏死的东西的。
修复筋脉是件很危险的事情, 修复人所承受的痛苦与危险远比被修复人多的多, 如果不是关系很亲密的人,纪家大多数人是不愿帮助别人做这种事情的。
现在纪迎夏只是控制那一丝内力, 她就额头冒冷汗,脸也渐渐发白。曾经她爹, 反复告诫她, 不到万不得已, 不要给别人修复任何伤患,不仅仅因为修复筋脉是件危险的事情, 还因为修炼别的功法并不能修复伤患,怀璧其罪,如果不是纪家嫡系而又修炼了纪家心法的人, 是不能知道这个件事的。
她怀疑, 她上辈子被人刺杀,可能就是《养身诀》的秘密暴露了, 惹的祸。
现在她知道了她爹为什么经常告诫她不允许替人修复筋脉了,只因为太危险了,稍有不慎,一旦她控制不了体内的内力,她就有走火入魔的可能。不过好在,她现在功法已经修炼到第三层,控制起来相对容易得多,如果还是第一层或者第二层, 她就没有那么轻松了。
纪迎夏的紧张和小心,叶锦程是不知道的,只因他此刻正闭着双眼,感受着那一丝内力在他体内筋脉处游走,待到纪迎夏控制那内力,开始修复他筋脉的时候,他更是舒服的想呻/吟出声。
整整半个小时,纪迎夏终于把那针般大小的筋脉修复通了。修复完之后,她整个人都虚脱了。大冬天的,她里面的秋衣,竟然全被汗水打湿了,她放开握着叶锦程手的手,一下子瘫倒在了床上。
叶锦程睁开眼就看到了瘫在床上,头发汗湿像水洗的纪迎夏,他一惊,连忙问道:“夏夏,怎么了?”莫非,她刚刚做的那件事很危险?想到这里,他不由得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