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李媛媛要做我的女朋友?这句话一出,周嘉雯等三女全都惊呆了,她们静静地看着我,又看了看李媛媛,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仿佛是一颗无形的炸弹,炸开了每个人的心扉。房间里面的空气顿时紧张了起来,我倒是没有什么感觉,她的这个答案已经在我的意料之中。不过,接下来的情况倒是完全地超脱了我的掌控之外。
  周嘉雯第一个发话了,说道:“不行!我才是东哥的女朋友,我们早就认识了。在认识的第一天,他就说过要娶我,让我做他的女朋友。是不是啊!东哥。”
  田海霞的内心也比较焦急,可是毕竟她的思想比较成熟,不会想李媛媛那样什么都不去考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不阻止这件事情的话,有可能在四女之间产生很大的隔阂,这可是不是她希望所看到的。田海霞又看了一眼蔡秀丽,见她低垂着头,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女儿家的心思,田海霞还是明白的,肯定是蔡秀丽也喜欢东哥,只不过是不好意思表达罢了。
  我哪里知道,我会惹出这么大的祸端?
  李媛媛猛地站了起来,身上的衬衫顿时滑落了下来,她好像根本就没有察觉似的,一下子扑入了我的怀里,双手搂紧了我的腰,说道:“我已经是东哥的人了,难道让我再跟别的男人吗?这我做不到!”
  周嘉雯气的脸都变了颜色,胸脯更是随着急促的呼吸而微微颤抖,她径直走到了我的面前,大声说道:“你怎么就是东哥的人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还不一定呢?当时,我们都喝醉了酒,谁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东哥!你说,你是要她还是要我?”
  李媛媛微微一怔,说道:“怎么?你那意思是说我根本就没有和东哥发生关系了?如果你不信的话,我们现在就去医院,检查一下不就什么都知道了?东哥,我是你的人了。”
  李媛媛真是要命啊!她的身上什么都没有穿,就那么在我的怀里蹭来蹭去,惹火的身材不断地挑逗着我的欲望。靠!还让不让我活了?如果我回答哪一个,都是不对的呀!目前,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什么都不说,采取哑口无言的态度,任凭着她们问话。
  田海霞娇喝道:“吵什么?吵架能解决问题吗?我们还是不是姐妹?你们两个都站到秀丽身边去,由我来解决。”
  周嘉雯和李媛媛同时冷哼了一声,退后了几步,站到了蔡秀丽的身边。
  蔡秀丽将李媛媛的衣服给拿了过来,小声说道:“媛媛,你还是将衣服穿上吧!小心着凉了。”
  田海霞扫视了一眼李媛媛,说道:“我不管你有没有跟东哥发生了什么,如果要一碗水端平的话,是不太可能的。毕竟除了嘉雯,我…我和秀丽也喜欢东哥。我倒是有个建议,你们听听…”
  蔡秀丽见田海霞一语道破了她的心思,小脸儿涨的更红了,低垂着,连头的不敢抬起来。李媛媛穿好了衣服,说道:“海霞,你的建议我明白,是不是要来个四女侍一夫?古时候的男人都有三妻四妾,现代的男人为什么不能有?只要是能够跟东哥在一起,我什么意见都没有。”
  周嘉雯瞪了我一眼,说道:“那不是便宜了他了?”
  田海霞挥了挥手,说道:“你们两个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等我将话语说完啊!你们知道,东哥现在是做什么的吗?”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她不会是知道我刚从看守所里面放出来吧!如果是那样的话,鄙视我的人品,不是一个女人都捞不到了?可是,我还能说什么?只能是默默地穿着衣服,心里盘算着,实在不行就开溜吧!
  周嘉雯说道:“东哥不是做电脑生意的吗?这个我们早就知道了呀!”
  “好!”
  田海霞见房间里面的空气缓解了下来,笑道:“我们都回到学校给东哥拉生意,在一个月之内,谁拉到的单子最多,谁就是东哥的女朋友。你们看怎么样?”
  什么?这样的点子田海霞都想得出来,我真想扑上去,将她搂在怀里,狠狠地啃几下。
  周嘉雯和蔡秀丽互相看了看对方,同时说道:“我们赞成!”
  我们四个人的目光都落到了李媛媛的身上,受到众人的关注,她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低声说道:“对于海霞姐的建议,我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可是我呢?我不是…不是白白地就让东哥占了便宜?”
  这倒也是啊!田海霞略微沉思了一下,说道:“这个事情倒真是有些麻烦!”又小心地问道:“东哥,你介意有几个女朋友吗?”
  啊?靠!女朋友当然是越多越好了,只要她们不会互相起冲突的话,多少个我都可以接受。我差点儿脱口就喊出来答应,可是,田海霞不会是在考验我吧!我说道:“这个问题,应该是那样的话,假设…嗯…然后呢?就是…”
  什么和什么呀!李媛媛搂住了我的胳膊,说道:“我赞同东哥多几个女朋友,谁要是不同意退出就是了。”
  蔡秀丽怯怯地说道:“媛媛,那你有没有想过以后结婚生子的事情?中国的婚姻法是一夫一妻制,怎么可能一个男人同时和几个女人结婚?这根本就不合乎伦理。”
  李媛媛笑道:“你真是笨脑筋,这都是什么年代了?还那么多封建迂腐的思想。结不结婚对我来说根本就无所谓了呀!只要是活得开心就行了。再说了,我已经是东哥的人了,怎么都不会离开他。他要是找别的女人随便,只要对我好就行。”
  好感动啊!这样的女人上哪里去找?简直就是上天特意为我准备的。如果我能够长四个分身就好了,她们一人一个,晚上谁想用就用,不是更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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