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人在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在难过的时候,也会忘形。
  此时,难过到忘形的我,在纪戎歌那句恶毒的“续弦”刺激下,大脑抽搐不已,很莫名地端起盛着他给麦乐买回的晚饭的盘子,一声不吭地往嘴巴里塞,茶色的眼珠子一动不动,嘴巴里还发出猪一样“吧唧吧唧”的声音。
  这一幕,看得纪戎歌一愣一愣的,他很惊奇地回头,与床上同样在发愣地看着我的麦乐相视。
  无言。
  可能是长时间眼珠子不动,眼泪终于从凝滞过长的眼睛里迸裂而出,落进了碗里,饭菜也在那一刻变得异常的苦涩难咽。
  麦乐见此情景,停止了发呆,立刻从床上奔下来。
  她抚摸着我几乎僵硬的脊背,说,哎呀,莫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嘛,白楚不过是一时冲动才说想结婚而已,你知道的,搞艺术的都喜欢这么情天恨海地折腾,来彰显个性的嘛。再说,溪蓝也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啊。所以,你别担心自己会是续弦啊!别听纪戎歌这张乌鸦嘴,溪蓝死就让她死吧,死了之后,你就是铁定的法律上承认的正牌夫人,绝对沦落不到续弦的地步的!
  我抱着麦乐和盘子使劲地哭,其实,我知道麦乐只是在哄我开心,她知道我难受的不是“续弦”这个问题,而是,我如此的喜欢着这个男子,而他却如此理所当然一般地熟视无睹;不仅仅是熟视无睹,还这样没心没肺地忽视践踏我的感觉,随意将自己的苦恼烦躁倾吐在我面前,不管我听到之后心里会怎样的酸,怎样的难过,怎样的翻江倒海。
  而这些,聪明如麦乐,她不是不知道。只是,她小心翼翼地捡那些不痛不痒的话题来安慰我。毕竟,我们都是不愿意正视自己淋漓伤口的人。
  世界上之所以有夜晚,就是留给那些有伤口的人,给他们一片可以独自舔舐伤口的黑,且不被人发现。
  盘子是冰冷的,麦乐的身体有些滚烫的。
  这时,我才清醒,我在这里,本是要安慰麦乐的,现在,自己却扮演了一个被安慰的角色。所以,回头看了看在一边眉头紧皱,嘴巴紧抿的纪戎歌,很不好意思地擦擦眼泪。
  我对麦乐笑了笑,说,我没什么的,就是突然不开心,突然神经,突然很饿,和白楚没关系的,现在我没事了。
  说完,我把吃了个底朝天的盘子放到桌子上。
  食物和白楚的话,在我的胃里排山倒海地纠缠着,我却不想再让麦乐和纪戎歌看到我神经质地掉眼泪,于是,抬手试了试麦乐的额头,又试了试自己的。我说,麦乐,你似乎有些发烧。
  麦乐就很安静地钻进被窝里,咖啡色的头发散乱在医院白色的枕头上,她看了看我,笑笑,在这个充满了苏打水味道的空间里,她的笑容像一朵寂寞的菊花,随时可能凋谢,一败涂地。
  她说,一会儿护士就过来给我送药了,我会测量一下体温的,你不用担心我了。对了,你家莫帆那颗牙齿打算怎么办?给补上吧,要不可怜了一玲珑美少年。
  说完,她哈哈一笑,继而又说,还有,莫春,你去看看溪蓝吧,说实在的,从小就那么可怜的一个小姑娘,和父母走散。虽然,莫春,我们讨厌她,但是,我知道,你还是关心她的,毕竟她喊了你那么多年姐姐,不是白喊的。
  麦乐最后的这句话,让我的心里又抖起了一阵酸。
  我突然回想起很多年前,溪蓝和莫帆整整齐齐地坐在我的面前,我教他们俩唱“排排坐,吃果果”。那时候,我们好小,小到不知道在将来,会有一个叫做白楚的男子,从天而降,将我们置于天崩地裂的对立面。
  只不过是,他带她去天明山去画了一辑画,她做了他的模特,他们就这样“郎情妾意”地将自己的生活放在我的伤口之上。
  还有,溪蓝,从什么时候起,对我的眼神里有了冰冷的坚硬,只是这种冰冷淹没在她的温柔里,连白楚这样细心的男子都难以发现。唉,毫无天理!好不好!受伤害的是我,不是她,溪蓝。难道仅仅是因为,当初她开始了这连绵不断的奇怪的病之后,我跟白楚说,她装的!我怎么就记得她以前很强壮呢!
  哦。
  溪蓝,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
  记得,于远方的“丑事”案发后,溪蓝就被送到了福利院,那天,她被抱走,在那个陌生的肩膀上,她一直都歇斯底里地哭喊,她说,姐姐,姐姐,你们不要我了吗,不要溪蓝了吗?姐姐,我再也不和莫帆抢果果了,我什么都让着他,你让妈妈留下我吧!
  二十二、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把你整整地装在我的心里!(1
  我就追在她的身后哭,一半是哭她的离开,另一半是哭她身上还穿着我最喜欢的花格子小衫。虽然奶奶说我长个了,已经穿不上那件衣服了,但是从小我就知道“时髦”这个名词,知道我当紧身衣穿那件小衫,我还是挺好看的。
  那一天,只剩下我和莫帆在一起。他看着我,我看着他,然后一起哭,哭得天地失色,日月无光。
  很多年后,奶奶会絮絮叨叨地说起那一天,六岁的莫凡和八岁的我,因为溪蓝的离开哭得那么狠。
  可是,现在,我坚持说,我哭是我的花格子小衫;而刚进入青春期的莫帆则坚持,当时哭是因为溪蓝穿走了他那唯一一双旅游鞋。
  其实,某些时候,一些言语只能看做是狡辩,来掩饰自己不愿意别人知道的心伤。
  而我,从溪蓝被抱走那刻起,便知道,再也不能有另一个小孩,像溪蓝一样,端端正正坐在莫帆旁边的小板凳上,听我说话。
  我说一,他们信一,我说二,他们信二。我说母鸡比地球大,黄鼠狼是东北虎的妈,他们也会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小脑袋,奉为神旨。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可以任由我牵着,我走向东,她便向东,我走向西,她便向西,永远不会对我说,不。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手,如今,它空空的落在我的身前。只有医院里苏打水的味道绕过我的掌心,远远散去,散在麦乐微微皱起的眉心,像一种完整的痛疼,覆盖了那段被称为青春的年代。
  我给麦乐掩好了被角,说,那我先走了。如果白楚那里没事的话,我就回来看你。然后,我想了想,仿佛是解释一样,也仿佛是自言自语,咬了咬嘴唇,说,我真的担心他,我想去劈了他,为一个女人,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麦乐笑笑,说,要不,你干脆今夜去表白了吧,告诉他,你多么的喜欢他。哎,莫春,爱情这种东西,被动未必会为你迎来幸福,主动也未必给你带来不幸福。
  纪戎歌也悄悄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不阴不阳的声音,对啊,多么好的挖墙脚时间,你就让那小子准备婚礼,然后等举行的那天,你把新娘给毒死,然后你就名正言顺地取而代之了。多爽
  二十二、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把你整整地装在我的心里!
  没有如纪戎歌所愿。
  那天晚上,我并没有去医院照看溪蓝。
  我最惧怕别人在我面前给我演一出生离死别的戏,每次在电视机上看这样的情节,我都会哭得眼睛跟牡丹花一样红艳艳,何况这个男主角还是我喜欢的人,我担心那时候我分不清自己的眼泪是为了他们缠绵坚贞的感情还是为了自己爱而不得的破运气。
  那天晚上,白楚的电话号码一直跳跃在我的手机上,好在我已调成无声,所以在宿舍里没有遭遇群殴。
  手机屏幕上的亮光照在我的枕头上,我侧身看着这个名字,反复地跳跃,跳跃着。有种不死不休的味道。
  我想,白楚此时的执著,是不是同我对他的喜欢的执著一样呢?
  或者,我和白楚真是蛮相似的人,都是那种不折不扣不死不休的人。只是,他贵如蚕丝一般,我贱如蒲草一样。
  此时的他,是想同我发泄他的那些悲愁么?我对他似乎还是蛮重要,能令他这样不眠不休地给我打电话。可是,他打通电话的唯一目的,是不是就是倾吐将要失去溪蓝带给自己的伤心呢?
  这个世界上,同样的时空,不同的地点,是不是还有同我一样的女孩子,一直在为那些自己喜欢到心里的男孩子充当忘忧草解语花的职责?
  白楚的电话号码最终消失在凌晨的鱼白色中,而我,也昏然跌入了睡梦。
  梦里,白楚的眉眼是那么清晰,仿佛触手可及。
  他站在我的面前,高高瘦瘦的,像一树繁花,笑容明亮凛冽,就在触目的瞬间如刀片一样割破了我的心脏,然后撇竖横折刻下了他的名字,笔画蜿蜒在我心脏的细纹间,混成一体,于是,我的心沦落在他的名字。于是,我哭了,他还笑得那么明亮。他的手划过我清秀的额际,唇角的弧线极淡,却充斥着一种天生的蛊惑,他笑着说,莫春,你怎么会叫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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