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孟平川眉目柔和,走过去拿脚踢踢她的屁股,“自言自语什么?”
程溪急着起身,人都差点没站稳,被孟平川扶住,她指了指地上的蚂蚁,兴奋道:“我走进自然呢,你看这些蚂蚁,虽然力量微小,但只要团结在一起,分工协作,它们是很有可能在明年春天,把这根柱子咬断的。”
程溪笑着抱住他的腰,“不,也有可能是很多年后,反正跟咱们人类一样嘛,可以制定一个五年计划、技术改革战略啥的。”
孟平川轻笑着揉了一把她的头发,“你是傻的吗?”
一本正经的说这些话。
还偏偏让他觉得特可爱。
程溪拿鼻子蹭蹭他的脖子,“你老婆傻你很光荣哦?”
“谁老婆?”
“……不知道。”哎,失策了。
孟平川把她微微推开半步,亲了下她的耳垂,问:“你在这望眼欲穿等着老公回家?”
“……才不是。”
“那你在这做什么?”孟平川拿手指着她鼻子,“别扯什么畜/生世界。”
“……”
程溪憋了半天才想起地上的玻璃杯,献宝似的拿在手里,“看。”
“给我灌迷魂汤?”不用灌,本来就被她迷得七荤八素。
“不是,我在显摆呢,这是别的男人送我的水杯。”
“哦。”
“……你这什么反应?”
“没反应。”孟平川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煞有其事道:“夜深人静,我去剁了那个兔崽子。”
程溪扑哧笑出声,“别闹!是择优送的啦,里面的薄荷叶是我种的。”
说到择优,孟平川明显怔了一下。
这些天,他听到择优都会有些不自然,叫他小棠,或许他会更舒心。
程溪见他不说话,拿手捏他的鼻子,“怎么了?小朋友的醋你也吃啊?”
“没,想起一件事。”
“什么事?”
孟平川勾起嘴角,“忘了亲你。”
第41章 同类
孟平川嘴角一勾, “忘了亲你。”
程溪把他往外推一点,眼尾往边上扫,手指却继续戳在他硬邦邦的腹肌上,“……别闹,巷子口呢, 随时有人路过。”
孟平川舌根干燥, 低头揉捏她的后颈。
“再撩我就只能就地解决了……”
“你不会的。”
程溪轻轻仰头站在原地, 哄人似的亲了他一下, “我早就发现了,除了上次在篮球场失控,其他时候你是不会在公众场合对我做什么的。”
“这么自信?”
孟平川还是老样子,同程溪说话时眉梢带笑, 淡漠的气质挟裹在他周围, 却藏不住他眼里的烟火气, 那是一抹团圆的炉火色。
他把手伸进程溪的衣服下摆,做样子吓唬她,程溪却眼神笃定。
“我不是自信, 是信你。”
信你克己复礼,绝非感情凉薄、举动轻佻之人。
孟平川呼吸一滞。
程溪语气严肃下来,自从知道孟平川跟她一样喜欢看武侠, 两人便多了一些可以往深处聊的东西。
“这么说吧,古龙形容威震八方的六扇门,说这是一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地方,我挺赞同的, 我认为的爱情也是这样。”
明知力量悬殊,在较量之中逐渐消灭个顶个聪明人,但她还是一腔孤勇,将孟平川视作信仰,闭口不谈谁付出更多、牺牲更多,只此一生,尽兴才好。
孟平川看向她,月白风清,金橘色的光映在她的耳畔。
轻笑一声,“我要是在读书的时候认识你,肯定不会喜欢你这样一本正经的小呆子,那会儿我喜欢全书斋,总幻想有朝一日能够左拥右抱,俏皮可爱或者知性温柔的最好。”
“才不是,你口是心非。”
孟平川对这个话题显然也很有谈下去的兴致。
他领着程溪往家走,拿手揉她的头发,“你就那么相信我?不怕我其实也是个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那种男人?”
程溪明显不信,“你要是当真像你说的这么潇洒、多情,那你应该喜欢韦小宝才是,三妻四妾,享尽齐人之福。”
“这二人有什么不同?不都是花心大萝卜?”
程溪进屋,没穿孟平川特意给她买的新拖鞋,偏要往他脚上一踩,“你明明知道的,还偏要问我。”
韦小宝是浪子,而全书斋不是。
他这一生,知己为红颜,友敌倾城,与“神蛛凌空,银丝渡虚”的黑蜘蛛齐名,轻功盖世,应了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香帅”好名头。
但程溪不觉。
在她心里,孟平川同全书斋一般,是进退有度、儒雅风流,纵是偷盗,也是盗亦有道,游侠一般的男人。
放中世纪看,应当是骑马守卫城堡的骑士,手执佩剑,腰别一支郁金香。
阿喀琉斯带领希腊联合远征军进攻以帕里斯及赫克托耳为首的特洛伊军,木马计上演,攻城略地,旷日持久。
只有这样的骑士岿然不动,他有他的国破与情灭。
以无情句读情深。
程溪站在原地不动。
“……我就要穿你的。”
孟平川怕她脚着凉,俯下身拿过新拖鞋,想给她穿好。程溪两只□□换着跳起来,让孟平川无可奈何,最后只好一把将她打横抱起。
“再胡闹收拾你了。”
程溪笑的清甜,搂紧他的脖子,把脸埋进孟平川的颈间。
她声音很低,像是执拗的偏要为孟平川作证——他绝非花心之人。
“孟平川,我不要做这个世界上最喜欢你的人,甚至不是舍命陪你战死沙场的那个人。”她顿了一下,“而是那个最懂你的人。”
只要你一个眼神,我就能确定,那是爱情的模样。
“囡囡……”
孟平川把她抱到窗台上,动情地吻着她,忘乎所以的想到古龙先生的另一句话,他忘了大部分的情节,却被这句戳直了脊梁骨。
一个人的内心如果充满着自卑,那他往往会成为一个最骄傲的人。
飘零已久,他曾以为他只是平凡无奇的山野渔夫,去没想到程溪这个傻丫头竟拿他和全书斋作比,何其有幸能遇到这样一个人。
既是红颜,也是知己。
孟平川褪去程溪的睡衣,看了下床头的闹钟,早就坏了的,趁机释放心底的猛兽,任凭时间无声无息的流逝,他只顾眼前的雪白赤/裸。
程溪被他翻了个身,整个人软作一团,禁不住肌肤被撩拨的敏感。
“……孟平川。”她情不自禁地叫他,“轻点儿。”
“嗯……”
孟平川从没以这样的姿势跟程溪纠缠在一起过,今晚她有些感性,在他还没发力挤进去时,程溪已经默默哭出声。
“不哭了。”
孟平川柔声哄她,硬生生忍下自己呼之欲出的欲/望,拿手一下一下从程溪的脖子抚摸到尾骨,声音暗哑:“痛就不做了。”
程溪回头亲他,抽搭一声,“不痛的……我就是想把这一刻记住。”
狠狠记住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刻。
“小傻子……”
只一句话就让孟平川心底泛起波澜,他动作幅度不大,握着程溪的手将自己松入她的记忆,或深或浅,不轻不重。
摇摇晃晃像是两人出离凡俗成了一对风雨飘摇里的摆渡人,程溪手里牵引着鱼线,孟平川共赴波涛汹涌。
等风平浪静的时候,孟平川亲了亲程溪的背,“我知道这个世界没有谁离不开谁的鬼话,爱情这东西没人明白,永远更不知道在哪里。”
程溪抱紧他,心里异样,“我也不知道永远是什么。”她伸直手指,静静看着自己的戒指,借着月色起誓,“但我这人实心眼儿,你在时,我的爱情是你,将来你离我而去,我的永远也是你。”
“程溪,我们无法生离,那就一起撑到死别吧。”孟平川心里发酸,比他吃过的杨桃还要酸,但余味甘甜,他平静下来,“这样也挺好的。”
孟平川伸出手指,在黑暗之中握紧程溪的手。
两人的戒指在一眼万年的永恒之中找到彼此,就这样,真的挺好的。
程溪一整晚没有睡着,困到眼皮耷拉,却又无法安心入眠,她时不时的偷亲孟平川的额头、鼻子,纤嫩的手指在他的后背游走。孟平川稍微一蹙眉,她就立刻躲开,怕惊扰了她一个人的小时光。
她看着月白与破晓的西柚色相交融,突然想起朱晨曾与她在饭桌上讨论过的事,朱晨对女婿的标准很模式化,程溪轻笑,拿这话问雨花巷的其他叔伯阿姨,相信答案也不外乎如此——稳定、上进、孝顺。
朱晨曾戏谑的对程溪说,“你怎么也得找个学历相当的男孩子吧?不然你说天文地理他一个字儿不懂,净给你胡扯些麻将牌九!”
那时程溪是绝没有底气驳斥的。
她只好低头下,尽力掩饰自己的失落。
昨晚孟平川与她共渡的那一刻,她突然笑中有泪,谁说孟平川没有跟她对等的文化水平,就一定无法跟她产生精神上的共鸣?
破晓时分,程溪悄悄起身走到窗前。
她看不到遥遥天际的鱼肚白,只有一整面春暖花开守着她,花开不败,海面无波无澜,程溪倏然明了,清晨的光透着冷清的距离感垂到她的眉目之间,她笑一下,拉上窗帘,冷着身子钻进孟平川的怀中。
寻爱,并非得益于一切客观条件的势均力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