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孙念珍婚礼当天下午,温冬逸不耐烦地掸了掸烟,扔掉游戏手柄,叼着烟进了房间,瞧瞧他看见了什么——羊脂白玉的皮肤,一身轻纱小礼裙,她翘起伶仃瘦脚,穿上高跟鞋,再抬起一张巴掌小脸,与倚着门框的男人对视。
  一截烟灰落在他环于胸前的胳膊上。
  一面拍掉烟灰一面上去,温冬逸拆了她盘好的长发,鬈曲披下,挡住她的颈,骗她说,“这样更好。”脑袋里想的是,晚上抓起她的长发再做,衣服都别换。
  如果不是李鹤轩带着司机来蹭车,扬幡招魂一般的按门铃,他可能要撕了请柬。
  近几年被观众所熟知的小花旦孙念珍,年前还在发与同组男演员的绯闻通稿,大批粉丝信以为真,电视剧收视节节高,没两天扯起红布办婚礼,男方是港区富商,中年离异无子,马上开始营销金主与真爱的童话,荣登微博最热门。即使婚礼不对外公开,也拦不住扛着□□短炮的媒体记者,围堵酒店门前。
  一辆劳斯莱斯驶近,行行出状元,娱记不例外,竟然有人背得下牌照,眼睛一亮喊着,“温冬逸的车!”
  传闻中的前任金主到场,阅读量和话题度要乘以快门声的三倍不止,司机将车喇叭按到手酸,才突破重围驶入停车场。
  在婚礼正式开始前的酒会上,多得是大腹便便的中年人拖着光鲜俏女郎,也不少衣香鬓影、帅气儒雅的明星艺人。
  梁霜影疏于应对这样的场景,难免生涩,不像被她挽着胳膊的男人,与那些将游戏规则烂熟于心的名流,施施然寒暄,敷衍地游刃有余。
  好不容易没人上前打招呼,她勾着温冬逸走到摆满点心的长桌旁,无意间瞥见一抹身姿,她要拿起果汁的动作,顿在一时。那个男人有一副不爱热闹的长相与气质,宛如青松,亦像他的名字——张墨清。
  温冬逸碰了碰她,“你去,熟悉熟悉,要个签名。”
  居然这么大方,梁霜影微愕地抬头,那凶恶的眼神替他说完后半句——有胆尽管去!
  她笑,又摇头,“跟电视里长得一样,没什么好看的。”
  他不置可否,一脸皮笑肉不笑。
  霜影压下他的肩,让他附耳倾听,“没你好看。”
  温冬逸脸色明显转好,也不妨跟她聊一聊八卦,“他妻子是长安世纪的股东,当初一手把他捧红,隐婚两年才公开,你说他不慕名利?钟灵父亲最看不惯戏子做派,他老人家不肯帮忙,单凭钟灵能拯救他的明星事业?真离婚,我倒要佩服他了。”
  “不过是一个小白脸。”他优雅地抿了一口香槟,笑得很是讽刺。
  与有妇之夫搅和在一起,不是钟灵的污点,为了这样一个男人,才是钟灵真正的污点。
  梁霜影出其不意地抬起胳膊挥到他腹部,他猝防不及的挨了一下,香槟差点从高脚杯里荡出来。温冬逸无声瞪她,她扭头不理,再怎么样也是曾经的偶像,只打他一下算是温柔了。
  不过,她这一转头,正好撞上一道视线。不远处的女人,明明那么瘦,脸却很圆润,五官生得玲珑,笑起来一定很甜,但是,此刻她眼神就像带毒的针,一根根扎向梁霜影。
  顺着她的目光望去,温冬逸不由得低声骂了一句,“真他妈能找事儿……”
  温冬逸参加婚礼是出于给男方面子,以及满足这个小姑娘的好奇心,并且正面的曝光率,会带着他的公司在股市一起飘红,大家互惠互利。至于他的前女友,则是化妆间里的新娘,往外抛的四个尖儿,也是血色红桃。
  娱乐圈里混得风生水起的人,哪个是省油的灯。
  没爆点,办什么婚礼?
  ☆、c44
  生平第一次遇到,某个素未谋面的女人,对她抱有如此深刻的憎恶,梁霜影抬头瞧瞧身边的男人,再看看她,恍然大悟。
  除此之外,还有靠悟性是猜不到的一些事,比如,这个女人叫林苑,曾经家世显赫,但几年前林家背后的人垮/台了,林家跟着垮了。又比如,钟灵忘记提醒她,要躲开温冬逸这位前女友的骚扰,她的醋劲是口径二十毫米的枪,扫射式攻击,宁可错杀一千,不会放过一人。
  单论炒作,温冬逸自认道行不够深,恐怕现在从一个个花篮、酒架里,搜出那些微型相机已经太迟,照片不用多,配上一段高/潮/迭起的看图说话,明日准时送上观众的餐桌。
  可能孙念珍对自己这一场婚礼,唯一的遗憾——今晚陪温冬逸来的人,不是钟灵。否则加上个张墨清,通稿还能更精彩。
  霜影没尝过这个圈子里的盐有多咸,当男人揽着她的肩头走到一边,无视了那位前女友,又招来李鹤轩,两人低语一番,再去与新郎官交涉,寥寥数语的内容,就像让她探出了舌尖,试了试捧到眼前的盐巴,咸到发苦,令人不想再尝第二口。
  听了温冬逸所言,新郎官连连称好,即刻着手去办——楼下酒店办公区这头接到电话,那头红纸黑字的人名被一张张打印出来,十几个服务生一起奔进婚宴现场,经理捏着名单指挥,酒桌全部摆上名牌,将双方家属友人,由新娘进入会场的花路为线,分开两边入座。
  温冬逸的名字赫然出现在新郎亲友席位上。
  虽与孙念珍撇清关系,但欠了她丈夫一个人情,这算盘打得真响。李鹤轩一边对着酒桌拍照,一边咂嘴佩服。
  李鹤轩低首抬脚往外走,正将照片发给长期合作的某家媒体,一双纯白高跟鞋挡住去路。他抬起头,一愣,“借过?”
  林苑环着胳膊,分毫不动,“她是谁。”
  他收了手机,露出一脸摸不着头脑的表情。
  “少装傻,我问温冬逸带来的女人是谁。”
  李鹤轩微笑,按住她的肩膀,将人带到婚宴厅的门外,正对着酒会场地,指了指那一对交换私语的男女,“你瞧她,是不是和他以前玩过的女人都不一样?偷偷告诉你,她父亲的工厂还是温冬逸赎走的,到现在都瞒着她,就怕她知道了心里不舒服。”
  她用皮肉牵起嘴角,就像妆容精致的脸上裂了缝,“我怎么没瞧出她有哪儿新鲜了?”
  李鹤轩表示同意的点头,“是不新鲜,一个鼻子俩眼睛,有什么办法呢,温冬逸喜欢,喜欢的不得了,我从没见过他对哪个女人这样,整个一失控状态。”
  “所以我劝你最好别找他小女友的麻烦,有话直接找他说,还能有那么点儿希望搏上一搏?”
  -
  婚礼会场全是鲜花堆砌,天顶悬吊绿腾,灯光美乐,如梦似幻。白纱新娘入场,孩童撒着花瓣,动作稚韧、紧张,光束聚焦下宣誓、交换戒指。
  梁霜影很专注,瞳孔是蜂蜜的颜色,皮肤是白瓷的勺,一勺一勺喂给他,蛀掉他的牙、食道、心脏。即使这样,温冬逸还要认认真真的盯着,托住下巴盯着。
  总算被她发现,转头也看着他,剑眉星目,笑容值得从百万起价。她疑惑的与他对视,眼睁睁见他靠近,嘴唇贴上她的脸颊,那一下有声响,是马卡龙沾蜂蜜,甜化舌头。
  她稍怔,再跟着打了下他的大腿,环顾周围,大家的视线都集中在台上一对新人身上。温冬逸笑着捉过她打人使坏的手,放在掌中揉捏,和自己的手比了比。
  梁霜影把手借他随便玩,注意力放在台上,直到,她的无名指挂上个东西。她愣着回头,低头,是他摘下自己戴着的戒指,套进了她的无名指,也不管合不合适。
  温冬逸挑眉,喃喃自语,“宽了点。”
  耳畔响起热烈的掌声,为一对璧人,也似她擂鼓的心。
  一套流程走完,台上开始表演节目,台下宾客离桌交际。林苑一步步来到他们面前,直接越过新娘走的路,宴厅里有那么一瞬间静下去,复又喧闹。
  她听进了李鹤轩的忠告,要求和温冬逸单独谈谈。
  出了婚宴厅,是酒店富丽堂皇的走廊,拐角前立着牌子,不许闲人进入,就像是她面前的男人。可是,只要他对你笑一笑,他眼里到底有没有真心真意,全都能忽略不计,多得是人前赴后继,她一度相信,他就是这么一副模样,没有谁能获得特殊优待,人人一样,多公平。
  偏偏世上冒出一个梁霜影。
  坐下有一会儿,她不吭声,温冬逸濒临甩脸走人的阶段,只好借烟维持耐心,“我不会读心术,有事说事。”
  林苑暗自深呼吸,找不到一个好的开场,“……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林小姐,你要寒暄,是否找错对象了?”他说话时,夹着一口薄薄的烟雾。
  她心里不痛快,始终拉不下脸,摆出颐指气使的姿态,“你跟她分了,我们重新开始。”
  温冬逸一下失笑,笑出声,太好笑。
  与他不同,林苑脸上结冰,“不然我今晚就自杀,遗书里一定写上是你逼我的。”
  温冬逸又笑了,大方请着,“你去,活得没盼头了你就去。”
  只会一哭二闹三上吊,指望一招吃遍天。他无奈的说,“这么多年了一点长进也没有,你以为我看上你什么?当年要不是你爸压在那儿,我能由着你性子胡来?看清现实,省点力气,别真把自个儿当回事儿,想死就去死,你的葬礼我不会参加,送俩花圈我都嫌晦气。”
  分手是她提的,在得知她家即将崩塌的那天,考验他的真心,期盼他的挽留,然后是所有爱情故事的结局,成为一对欢喜佳偶。但他没来,她开始自我欺骗,故事只是变狗血,赚人眼泪,结局会圆满。
  今夜是彻彻底底的醒了。
  温冬逸从没说过爱她,从没那么深情的凝望她,从没忘掉场合的主动亲她,一切是他逢场作戏,演技精湛,无懈可击,她若要出一部自传影片,入选年度颁奖礼,他该捧几个小金人。
  “温冬逸你够狠……”
  他扔下烟起身,打断道,“差不多行了,你知道我什么脾气,今天我给你面子,见好就收吧,你乐意被人当枪使,我可没时间配合你们扮小丑。”
  林苑一下站起来,追上几步,冲着他的背影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落魄了我也是名门千金,她算是哪个贫民窟里飞出的麻雀?真让这只小麻雀飞上你家的枝头,你温冬逸就成了个笑话!”
  冥顽不灵,蠢得要命。
  温冬逸直摇头,转身面朝她。
  “林苑,不如回去问问你爸,他跪下求我的时候,你在我眼里又算什么呢?”
  她生生愣住。海啸来时,船只翻泊、异声响彻海面,种种警示,而他这一句话是一把消声手/枪,毫无预兆地在她胸口留下小小一个窟窿,等她低下头,红色的血,才慢慢渗透出来。
  梁霜影目睹了他转身走来的一刻,脸上那一种辨不清善恶的平淡表情,不屑讥笑她的悲惨,情绪无法被波及,形同陌路,才最伤人。
  见他走近,李鹤轩撇下盟友,先回了酒席厅。
  温冬逸自然且娴熟地,将她捞到怀里,身体贴身体,好像鞋跟不用落地,接着被他亲了一下的额头,不问她什么时候出来偷听的,只问她,“还看表演吗?”
  她摇了摇头。
  “那我们先下去。”
  这一刻,梁霜影觉得自己好没道德,将拥有他的感觉,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终究要怪温冬逸这个男人,带坏了她。
  ☆、c45
  灯光比温度冷的停车场,他们一左一右,先后坐进一辆没有司机的劳斯莱斯里。
  男人嗜烟有瘾,上车先含一支小佛手,无风也习惯用掌心遮挡,他点了烟,才拉出边上的烟灰缸,就见她脱了高跟鞋,踩着细毛的地毯,脚背的皮肤白到几乎透明,包着青色的脉络。
  温冬逸拿嘴衔着烟,搬起她两条嫩生生的小腿,横过这一排座椅,架在他的大腿上,单凭一只手握起她的秀足,一下下捏着,又夹下烟,往旁边抖了抖。
  开空调的时候,也开了车内音响,入夜的电台,诊断交通治疗疾病,不是追尾就是阳/痿,停放四周的车辆挡住视线,黑色车窗挡住光线,留他唇下香烟火衬托面庞,仿佛夜游车河,千串霓虹随风去。
  梁霜影以肘抵着弯起的膝盖,撑着自己的脸,静静凝望眼前的男人。可惜,纯情影片很快变颜色,她的纱裙轻蓬蓬,裙底乍泄春/光,他装盲人按/摩,脚踝揉到小腿,小腿摸到大/腿,被她掰开,就再接再厉,一次比一次往上。
  没办法,她捉住那只手,据为己有的摆弄,向他挪近了点儿,足跟落在他的腿上。
  这只宽手多好看,哪怕前路直奔悬崖,都不想放开。梁霜影如此想着,做人不能太贪心,于是,取下挂在她无名指的戒指,欲要套回他的指间。
  温冬逸突然握住她的手,也裹着那枚戒指。她抬眼,视线交汇,他说,“她喜欢我,我看重她爸手上的势力,交往了有两年多?后来她家出事儿了,本来不该我插手,我还是帮了一把,也算仁至义尽了。”
  失去理智的疯子,和永远清楚自己要什么的人,这两种人最可怕,前者没有感情,后者感情亦能作交换。他当与林苑交往是养股,纵容她百般任性,就像股票有涨有跌,他见得多了,何必放在心上,哪料最后,权做慈善了。
  他说完,长长吸了一口烟,而她薄薄一层睫毛,一垂又掀起,“你在跟我解释吗?”
  温冬逸偏头,“你不想听?”
  那倒不是,她只是,“我不介意。”三十几岁的男人,腰缠万贯、事业有成、相貌绝佳,红颜知己遍天下,很正常不是吗?
  前一刻还说自己不会读心术,这一刻就看穿了她的想法,温冬逸低眸,掸着烟说,“没你想象的壮观,也就那么两三个,多了我怕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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