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林琅听得一愣,暗想博之家中到底什么情况,难过失落时竟然只有一只八哥作伴。
博之想到自己的八哥鸟,第一次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可爱极了,分享过后,问道:“姐姐,你的朋友也在家吗?”幼童单纯,说话最为直接。
林琅心口一疼,苦笑道:“没有,我那时没有将它带回家,我觉得它是独属于我的小秘密,不想告诉任何人,只是每天偷偷出来给它带吃的,后来,后来……”她的声音变得低喃起来。
***
后来,邻居家的孩子突然有一天齐聚到她家门前找她去玩,她受宠若惊,开心极了,和他们玩了一整天,约好第二天去河边抓鱼,兴奋的晚上都没睡着,哪里还记得她的小朋友呢。
第二日,她穿上自己最喜欢的衣裙,跟着他们去了河边,没玩多久一个不注意,猝不及防的被人抓住脑袋按在水里,她奋力挣扎脱开,满头满脸的水,迷迷蒙蒙间发现一群孩子围着自己,随后如同密雨般的十字朝自己投射袭来,还有不断的骂声:外来的快滚!走啊,讨厌死你了!
还有很多很多难听的话,她记不清了,那时她被推倒在河边,浑身湿漉漉的狼狈不堪,那群人却在笑,仓皇要逃离的恐惧心情占满了她的大脑。
她不想和他们玩了,想回家也不行,他们一起按着她,如同铁壁铜墙,而她不愿让他们看笑话,咬紧了嘴巴不肯哭。
最后,是她的小朋友救了她,小白狗身子小小的,叫声却十分尖利,龇牙做凶狠状,在孩子眼里已是一头猛兽了,它轻轻一跃咬伤了为首大孩子的手背,血一下子喷涌而出,吓坏了一群作恶的小孩,他们瞬间如同鸟兽散去,各自奔跑回家。
待欺负她的人没了,小狗睁着一双水润的黑豆眼睛走近她,软软的哼了两声,温软的舌舔了舔她被砸伤的手,翻出肚皮逗她开心。
她霎时眼睛就红了。
终于没人会拦她回家,她孤身一人埋头往家里走,回去的路上,小狗一直跟在她身后,等到了家门口,蕙娘看到她浑身脏湿的她惊诧大叫,询问安慰的时候,她心中的委屈再压抑不住,哇的一声哭了,林琅从小就很少哭,这下惊动了林家上下,又是换衣服,喂吃的,连林怀瑾都不读书,出来问她怎么了,忙碌一番,最后洗漱干净躺在床上后,她才想起她的小朋友,念着明日让平叔做些好吃的带给他,再问问母亲能不能把它领到家里,困意袭来,疲惫痛苦的一天终于过去。
然而第二日,她带着一堆吃食再去见小白狗时却找不到它了,失落归家时遇到昨日带头欺负她的大孩子,他被咬伤的手被布条绑着,脸上闪烁着奇异的洋洋得意,指着她狂笑道:“外来的人坏,外来的狗也坏,哈哈,你的狗已经死了,你再不走你也得死!”
林琅刷的小脸就白了,什么都不顾的跑回家找哥哥,将事情说完后,心中十分担忧小白狗真的死了,然而也不禁心存侥幸希望那人是在吓唬她。
林怀瑾见胞妹小脸全皱起来,放下墨笔和她一起出门找小狗,路上还哄她说找到了可以养在家里,然而林琅并不见笑。
最后,他们终于找到了小白狗,就在昨日她被欺负的河边,它小小细瘦的身子孤零零的侧躺,尾巴垂在石头上,上面残留着血滴往下流的痕迹,曾经每每为了逗林琅笑露出的粉嫩肚皮,已经被开了膛,一条细肠子血淋淋的被抻出来,身体被扭成一个歪形,毫无声息的躺在河床上。
空气中弥漫着淡腥味道,触目可及,尽是斑点残血。
林琅不可抑制的开始尖叫,林怀瑾抱住她小小的身子,捂住她的眼睛不让她看,可她的声音仍是无法停歇。
她唯一的小朋友,会翻出肚皮逗她笑,保护她的小白狗,被人用残忍的手段虐杀了。
它昨日勇敢的救了她,可她却没能在它危机时来解救,甚至它被无妄杀害的原因,都是来源于她。
当叫到嗓子嘶哑只余气音时,她终于停下了,她坚持要亲手埋它的小朋友,她没有怕它的尸体,她怎么会怕呢,轻轻抱住它小小的僵硬尸体,最后一次抚摸它光滑的皮毛,亲手为它盖上黑土,与她的小朋友告别。
那是她第一次切身体会生死之事,如此无常可怕,明明昨日犹在,下一瞬却痛失无回。
她自责内疚又难过到无以复加,哥哥抱住她说以后不会让她过这样的日子,她都没有任何反应。
而后每次,她看到家中宰鸡杀鸭,看到鲜血淋漓的尸体时,都会想到她的小朋友而难受很久,从此以后,她家便不再养活物了。
第31章 惊愕
“它死了,因为我没能救它而被别人杀了,”林琅言简意赅的说了结局,见博之惊讶的睁大双眼,声音放缓:“所以我一定要救他们。”如同狼袭那次,她不想再体会那种痛苦,奋不顾身的去救杏儿,这一次,还有从小看着她张大的平叔,哪怕粉身碎骨,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她绝不轻言放弃。
林琅声音虽轻,博之却听出了其中隐藏的悲伤,他年纪小,心思灵活,颇会察言观色,否则也不会小小年纪便会被选中继位者人选了,观察王鸭子和林琅,他知道林琅更值得信任,王鸭子在危机时撇了自己独自逃命,林琅却在自身难保时救了他,两相对比可见一斑,何况两人有共同的目标,都要去山寨救人。
他拉了拉林琅的袖子,小声道:“姐姐你别难过。”
林琅心中悲伤的情绪被他软软的一句话驱散了近一半,心道自己也真是的,都这么大了,哪里能面露软弱,让一个小孩子安慰自己,她笑着回道:“我没事,对了,我现在养了一匹马,黑毛灰鬃,很大个子,估计也被带匪窝里了,等我把它一起救出来,让你骑骑好不好?”
博之笑吟吟的点头,对两人能救出亲人的目标深信不疑,四目相投而笑,寒夜冷风中竟然蔓延出一股温馨气氛。
这时,一小串儿咕噜声响起,林琅与博之双双愣了下,转瞬博之小脸红了个通透,闷声解释:“我、我一天多没进食了。”
林琅揉揉肚子,也是饥肠辘辘,道:“我也是。”
她叹了一声,方才提起毛豆,再到如今发饿,不禁开始心中担忧,那个吃货就爱豆子,饿的瘦骨嶙峋也不肯吃草,可山上的凶恶山匪哪里能独独善待一匹马,等进了马厩,别的马可没游风的好性子,她没体力脾气还倔,非得受欺负不可。
须臾间她整个人的思绪蓦地顿了一下,咚的一声响,好似有颗迟迟不落的水滴终于坠入水中。
她倏然睁大双眼,激动地啊了一声,挥舞着胳膊啪啪去打睡成狗的王鸭子。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王鸭子猛地被打醒,先是大惊道:“有有人追来了?快跑快跑!”说完就要往前冲。
林琅拽住他的胳膊,脸上满是兴奋的笑容,“没有人来,是我想到救人的办法了!你得给我带路!”
王鸭子回头破口大骂:“就为这个你把我叫起来,有病吧你,不会明早说啊,你知道我为了睡着费多大劲儿嘛!”
林琅:“……你不是一闭眼睛就睡着了吗,都打呼了。”
王鸭子一口气憋在胸口,骂又骂不出,我的个老天爷啊,他怎么遇见个这么性格诡异的死丫头,拼命找死不说,求他帮忙还不客气的拆台,他不干了呦!
************************************************************************************寂静深夜的山岭中蛰伏着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前首有个华丽精致的马车,木质上乘,车窗雕花,窗幔绣纹繁复精美,若是将郑家大族给林琅的马车比喻为美丽的纱织,那这辆马车便是价值连城的云烟锦了。
一位身材劲瘦的男子走到华丽的马车边,恭手轻声道:“爷,就是这儿了,山匪共有八十七人,多为健壮男子,里面被关有十二人,夫人也在其中,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不过,”他迟疑了下,“小少爷不见了。”
“不见?”马车内响起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不见其人,然而此人声音极其动听,比起博之的雅音还要好听几倍不止,令人闻之便心生好感,想掀开瑰丽前帘,观一眼对方模样。
劲瘦男子声音压低:“是,昨夜有人逃走,带着小少爷一起。”
马车内优美动人的声音再次响起,好似并不担心,悠悠道:“我那弟弟倒真会选时机。”
劲瘦男子问:“爷,还动手吗?”
车内男子用一把优美琴音般的音色缓缓道:“徐诚,你可知百姓管这群山匪叫什么吗?”他没等对方回答径直道:“叫山大王,因在荒山野地里他便是祖宗,掌握生杀大权,又有毁尸灭迹的天然优势,端看他们行事装备,约莫从西边过来的流匪,干上几票赚足了银子便转移,殊不知猖狂太过,善骑者堕。”
“传令下去,申时进攻,擒贼先擒王,将那贼子的头颅砍下,送给我继母压惊。”他语气轻慢,杀气森森,却没人敢质疑他的话。
名为徐诚的劲瘦男子道:“可小少爷下落不明……”
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掀开车窗锦帘,朦胧月光下,只看得见年轻男子的一双眼,他双眸清澈沉静,如白绢染上湖水蓝,澄莹神秘,眸光仿若将仅有的月光尽敛入其中,幽幽闪亮成一弯含笑的新月。
他轻声开口,声音优美,话语还是令人捉摸不清:“他既然都能跑了,还有什么可顾虑的呢。”
徐诚恭手一揖:“属下遵命。”
他退下后,年轻男子抬眼望了下天上高挂的朦胧月,不知他那弟弟如今是在锦被中安眠,还是山林里逃窜呢,且见今夜揭分晓吧。
他靠在车厢上闭上双眼,心算时日,估摸着那天快到了,此时突生意外,绝非巧合。
若是此时有京城中人出现,见到车中男子必要大惊失色一番,谁能料到,京中权势滔天的端王殿下竟会在山野孤林中出现!
************************************************************************************数日前,端王行加冠礼,申国京城盛况空前,风光无双,端王殿下受皇帝眷顾,权威滔天,相貌怀稀世俊美,才学绝佳,品行端正,更是一副难得的温和性子,传言他笑如春风,曾有人在百花宴中亲眼见端王独立于桃花树下,长身玉立的男子眉眼含笑,春风微醺,下一刻满树的桃花竟悉数绽放。
春风,桃花,玉人,完美相应美如画。
最最令京中少女们心生摇曳的便是端王殿下是位绝佳的正人君子,他道女子如宝,应珍之爱之,不得轻待,因而他的府中并无莺燕,十分洁身自好。
京中所有未婚的女子都为之疯狂了,这般如仙姿的男子,又善待女子,怎么让人不爱,何况他母亲是圣上的唯一亲妹文德公主,又乘父亲王位,颇受圣宠,当之无愧的身份清贵,哪家的女子不想与之亲近,一步登天呢。
而今,端王已成人可婚娶,令无数少女激动期盼,京中男子更羡煞万千。
************************************************************************************此时京中少女梦中人的端王殿下正在马车里扒瓜子仁消磨时间,他父亲身有恶疾早已请辞归乡,这次行礼,上京来主持的是他的继母,本想临走时让他看看带来的庶弟,半路倒被一群不长眼的强盗给截了,人带走了,传来的勒索信内容不仅要钱财,还说继母要面见他,三日不见便要撕票,这群傻子难道不知道自己抓的是什么人?
罢了,他带队来了,没想客客气气的谈判,他的手下,从匪窝里带走一个妇人和孩子轻而易举,只是他这未蒙面的庶弟在关键时失踪,当真蹊跷。
“咔”一声,黑色瓜子裂开细缝,白肉露出一个小尖儿,端王殿下用修长的手指慢条斯理的夹出,车外有男人恭敬的声音:“爷,到了。”
“整装待命。”
“是。”
他将瓜子仁放到金蟾刻纹的盘子里,上面乘着小山堆般的瓜仁。
待他会会对方,回来便能吃了。
第32章 乱局
已是第二日,黄昏日落时分,林琅三人走到山脚下,小心的躲在高高的荒草后面。
“疯丫头,你那招能行么,山寨可不是你家,想进就随便进的。”王鸭子操着一嘴沙哑刺耳的嗓音,好似两张铁片在耳边相互摩擦,听得人心烦意燥的。
林琅蹑手蹑脚的探出头,观察荒无人烟的山道将信将疑道:“你确定是这条路,往上直走就是匪窝的后方?马都养在那里?”
此事攸关性命,必须再三确定。昨夜林琅念着毛豆,突然想到王鸭子与博之都提起山寨中养了不少马,如若能趁夜声东击西,放一把火,吸引了注意,也许能有机可趁,他们存了那么多匹马,必是十分珍爱,届时待盗匪们乱了,人群一旦情绪慌张起来,林琅便趁机混入其中,关人的地点博之知道,由他带路,若是顺利便可成功救人!
计划想的顺利,做起来却难如登天。
王鸭子一脸的没好气:“小爷就是从这条道跑出来的好吧,不信你问饽饽,我俩一起下来的,当时天黑了点,也多少能有些印象吧。”
两双眼睛同时看向最右边的博之,他小嘴轻抿,声音好听柔软:“我也不确定。”
王鸭子不高兴的啧一声,心道自己真是白救人了,这毛孩子就没向着自己说一句话,真是喂不熟:“你自己走过咋能不确定呢,小子,大哥教你,人得记住自己走过的路,前面的路走不下去了,起码你还能往回走,当然,现在这条道就算了。”
博之有求于人,就算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王鸭子是胡侃乱说,他也十分有礼的回应:“我记得了,谢王大哥。”
王鸭子这下满意了,一双凤眼斜林琅:“疯丫头,你呢?”
已经从木丫头变成疯丫头的林琅蹲在两人中间,左边是魔音鸭子叫,右边是雅音流水声,各种滋味无法言说,更是满心的忐忑紧张,可一想到平叔与杏儿就在上面,不知已受了多少苦,又是何等的惊栗,念着念着心中涌出一股冲劲,她表情紧绷,道:“谢王大哥领路了。”
王鸭子继续说风凉话:“好吧,反正知道路了,巡逻交班时间我也告诉你了,之后的事便听天由命吧,不过我再问最后一句,疯丫头,你真要上山?还要带着个毛孩子?”
博之连忙道:“我不会拖累姐姐,如果被抓,姐姐你也不用管我。”
王鸭子嗤笑道:“得了吧,你被抓顶多再被关小笼里,她下场什么样,”之后的话不好对一个孩子说,他转头看向林琅,“疯丫头,你心里明白吧。”
林琅心口一跳,咬牙不说话,缓缓点头。
王鸭子再次心道一声女疯子,吊儿郎当的点了下脑袋,终于说了句人话:“成,祝你顺利救出你亲人。”
林琅微微侧目,此人嘴毒得很,倒也不是坏人,她微微莞尔一笑,道:“多谢你,也祝你能找到去京之路,早日与亲人团聚。”
王鸭子先是一愣,随后一脸的无所谓:“我老家闹饥荒亲人早都死没了,我如今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林琅错愕,原来王鸭子是孤家一人,难怪他是这样的刻薄的自保性子,如此一来,林琅对他之前产生的种种不快驱散近半,她抬头看向要离去的王鸭子,道:“王大哥,你日后还会有亲人的。”此话林琅出自肺腑,语气真挚,目光婉转,看的王鸭子不禁晃神。
两天一夜间,林琅经过滚下山坡,一夜未眠,此刻她碧色襦裙的边缘脏黑,袖上沾有血褐色斑点,发髻微乱,几缕细发贴在清丽娇柔的双颊边,她眼下淡黑,一张脸更如花猫一样,可她双目依旧盈盈若水,眼里似含着一波波的潋滟水纹将所有坚决沉定的倔强都掩入其中,只余一轮氤氲明媚,令人见之着迷。
美人看骨不在皮,再脏乱不堪,亦如美丽皎月般吸引人心。
王鸭子舌根哽住,一肚子的刺语毒话竟说不出来了,只在心里道:真是个诡异的丫头片子,老子当然会有亲人,他会娶个精神正常的美娇娘,绝不要像你个女疯子。
他退后几步,朝他们拜了下手,无言转身离去。
博之望着他的背影软软道:“拜别王大哥。”
王鸭子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又回头看了他俩一眼,娇俏女孩与年幼弱童看起来都那么小,他觉得自己一只手就能捏死,若落到那群彪悍的恶霸手里无异于羊入虎口,他们怎么就铁了心的要找死呢。
疯子,都是疯子,他才不要理,免得被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