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她很快就站了起来,唐瑶发现,她并没有哭,她若无其事地回了店里,几个年轻的女店员走过来,想要安慰她,被她一个眼神给挡了回去,“不忙吗?都杵着做什么。”
  年轻的女店员慌忙退了回去,一切又恢复了原样,买书的买书,卖书的卖书,只有几个女高中生在低声窃窃私语。
  唐瑶忽然就有些羡慕郑晴,羡慕她的果决。
  唐瑶就坐在一旁的小沙发里,女店员泡了花茶给她,她小口小口的抿着,看郑晴忙得天昏地暗顾不上她,可她不想走。
  她能走到哪去?天大地大,何处是归处!
  这几日她脑海里都是宋叔叔和她吃饭时的场面,饭店明亮的白炽灯,桌子一侧摆放的新鲜百合,小龙虾红灿灿的,鱼在锅里,像躺在红色的海洋。
  宋叔叔没有拿筷子,板板正正地坐着,是他一如既往的稳重做派。
  他问她,“你知道我和你费阿姨为什么会离婚吗?”
  唐瑶握着筷子的手顿了一下,疑惑地抬起头来,米饭咽下去的时候,似乎梗到了喉咙,她只能灌自己一大口水。
  她摇摇头,他们离婚的时候,正好是她和宋子言闹别扭的时候,她无从打听。
  “因为你的母亲。”
  唐瑶脸刷的一下变得苍白,很多念头在脑海里转,一个最糟糕的念头正在成型。
  可是下一句,宋叔叔拯救了她,“放心,我和你母亲没有不正当关系。”
  唐瑶像是脱水的鱼重新被扔回了海里,迫不及待地喘了一大口气。
  宋叔叔又问,“那你知道你母亲怀过孕吗?”
  唐瑶点点头,母亲生病的时候给她讲过,她在广州跑生意的时候,跟一个富商谈过恋爱,可最终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在一起,唐瑶妈妈说,“后来怀孕了,本来也没想生下来的,可是意外就没了,大概是天意吧。”
  于是唐瑶一口气还没喘完,又听见了另一个噩耗,“孩子是子言外公的!”
  有个词叫什么?晴天霹雳,还是五雷轰顶来着?她当时就是那个感觉。
  整个人像是傻了一样张着嘴,不知道怎么回答。
  当时唐瑶的母亲不知道对方是费敏的父亲,后来知道了,向宋钟国求助,当时费敏的父亲是答应娶唐锦慧的,已经给费敏通了信,说是过年后就办婚礼,几乎算是要闪嫁了,然而唐锦慧却突然得知了那个人是费敏的父亲。
  不过是生活的艰难让她不得已萌生了靠嫁人来改善生活的想法,那时候她三十八岁,费敏的爸爸已经五十九岁了,搁在从前,她断不会做出这样的事,可是生活实在太难了,天南地北跟着人跑生意,一下子赔了个精光,眼看闺女就要上大学,她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一念之差,怎么都无法拯救了。
  她和费敏是同学,关系一直都不错,费敏在电话里,就一直反对父亲,反对父亲娶一个和女儿差不多大的女人。
  唐锦慧也觉得无法面对费敏,宋子言的外公却不愿意分手,两相僵持,唐锦慧只能找宋钟国,拜托他出面解决。
  宋钟国连夜就去了,两个人约在饭店,他恨铁不成钢地说,“你瞧,你怎么就成了这样,我处处帮你,你还是把日子越过越糟。”
  唐锦慧闭上眼,苦笑,“人果然不能做坏事。”
  费敏向来神经兮兮,疑神疑鬼惯了,每次他出差回去,都要旁敲侧击地追问,或者状似无意地检查他的行李。
  那次费敏是一路追过去的,看见他千里迢迢赶到,深夜和唐锦慧出去吃饭,她生气极了,迫于那仅剩的一点点修养才没能上去直接撕起来。
  花了极大的功夫去调查,最后得知唐锦慧怀孕了,于是理所当然地认为宋钟国是去为自己的馋嘴擦屁股去了。
  花钱找人去把唐锦慧的孩子做了,当时已经有无痛人流,可是却硬生生用最传统的人流方法,其实不是五个月,只有两个多月,双胞胎,后来宋钟国去医院的时候,医生特意把打掉的婴儿给他看,一堆碎肉,看得人触目惊心,无论出于什么考虑,这都太过残忍,所以费敏和她吵架时把这件事当做理所当然说出来的时候,他才那么生气。
  唐锦慧求她,求她别告诉费敏,别让费敏知道孩子是费敏父亲的,可是事情早已经无法控制,他随口应下,让医生做了伪证,给费敏的消息是孩子已经五个月了。
  唐锦慧那次在医院住了一个月才差不多恢复,出院的时候宋钟国和费敏已经离婚,他说,“我很累,她向来多疑,搞得我身心俱疲,不想再维系下去了。”
  唐锦慧只知道宋钟国和费敏吵了一架,然后就离婚了,她还劝,“两个人在一起,哪有不吵架的,冷静冷静就好了,哪能闹到离婚的地步。”
  他是真的累了,那样的日子,他早就过够了。
  唐锦慧出院后,很快就出去跑生意了,后续的发展,自然也不大知道,直到死去的时候,她大概也不知道费敏是如何在恨着她。
  “无论你费阿姨知不知道真相,都是打不开的死结,到最后多方俱伤,对谁也没有好处。”宋钟国冷静的说,面色自始至终没有变过,仿佛在说一件不关痛痒的事。
  唐瑶默默地听完,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大脑一片空白,她终于知道宋子言为什么要和她决裂了,她终于知道了,可是知道又怎样?
  她宁愿自己不知道。
  “唐瑶,你费姨去云南出差,多了三个月,少了两个月就回来了,这之前,我希望你离开。”宋叔叔说了他的最终目的。
  他没有逼她,又补充了一句,“当然,如果你觉得这些你和子言都能应付,当我没说,刚刚我和子言在聊,他威胁我说,不要我告诉你你母亲的事,他在袒护你,怕你受伤,可是他终究太过单纯,很多事情远没想象的那么简单,我选择告诉你,是为了不让你受到更大的伤害,选择权在你手上,唐瑶,天大地大,总有一个人会比子言更适合你。”
  天大地大,总有一个会比宋子言更适合她的人,唐瑶想,或许是,但是她再也不会爱上一个人,像爱宋子言那样了。
  可她还是决定离开,她不愿意把乌糟糟的一切变得更加乌糟糟的。
  她不想像郑晴一样,抱着希望和未来的婆婆战斗着,以为终有柳暗花明的那一天,结局却更加惨淡。
  那样的话,她更加受不了。
  她更不想让宋子言知道,她母亲曾经怀过他外公的孩子,还被他母亲给打掉了,这样操蛋的事,她宁愿埋进坟墓里去。
  况且,她永远相信母亲,无论母亲做过什么,都是为了她,为了两个人组成的破碎的家,如果因此犯下了过,也有她的一半,她不允许已经逝世的母亲再被人指摘。
  很奇怪的,那天异常的平静,她没有歇斯底里,没有发疯,甚至迅速地做出了决定,就像早就预料过的一样。
  就像早就预料到,幸运之神不曾眷顾过她。
  “姐姐!”一声清脆的叫声把唐瑶的思绪拉回来,她醒过神,看见书店门口立着的齐堃,他牵着朵朵,小丫头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黑曜石。
  唐瑶站起身,朵朵已经走到了她面前,她弯下身,把小姑娘抱进怀里。
  齐堃递过来一个牛皮纸袋子,“新婚礼物!”
  ☆、第22章 应城
  齐堃如今是个高中老师,临时聘用来教高中历史的,应城一中的传统,重理轻文,文科老师来了一批,走了一批,很多时候需要特聘才能弥补缺口。
  他缺钱,总是缺,养个女儿不容易,况且她把女儿当公主养,给她吃最好的,穿最好的,玩最好的,一点儿委屈都不愿意让她受。
  别人劝他说,他会把女儿惯坏的,他不管,就宠着,宠到星星月亮都恨不得给摘下来,然而这么多年了,朵朵其实还是很懂事的。
  他在工地上搬过砖,给报社写稿子,给杂志画插画,那些年朵朵还小的时候,他赚的奶粉钱,都是靠着画画挣来的。
  那天在学校体育中心见到他,唐瑶才知道他如今是个老师。
  齐堃和宋子言打完球已经是傍晚,他们约着一起去后街吃了一次饭,后街是个食街,两个男人走在前头,唐瑶抱着朵朵跟在身后。
  小丫头蹭着她,“唉,原本我以为我爸爸的终身大事有了着落,没想到又是个名花有主的。”她小大人似的感叹着,连连叹气,唐瑶摸摸她的脑袋,衷心地说,“你爸爸会给你找到最好的妈妈的。”
  朵朵眉开眼笑,“你也觉得我爸爸很厉害对不对?”她咯咯地笑着,脸上自豪又骄傲,又重复了一遍,“我爸爸最厉害了。”
  两个人笑作一团,前面两个男人扭过头,各自微笑,仿佛都看到了这世界的美景。
  是路边的那种烧烤店,天还没黑,已经架起了塑料棚,拉起了白炽灯,白色的灯泡挂在木桩上,烧烤架上冒着狼烟,看起来年纪很小的杂工用围裙擦了擦手,礼貌地过来问他们要点什么,唐瑶向来觉得烧烤太过消耗健康,可是有时候,这种东西,却能深切地带给人幸福。
  食物总是具有抚慰人心的力量。
  宋子言摸着她的头,放手让她点,她就呼啦啦要了烤鱼,要了肉串,还有虾,最后齐堃又补充了点,然后叫了一打啤酒。特意要了一碗面,让唐瑶和朵朵分着吃,齐堃说,“我记得你上学的时候最喜欢吃面。”食堂有各种面,唐瑶不重样的换着吃,没什么味道的面条在她那里仿佛是人间美味。
  唐瑶笑了笑,说,“是啊,没想到你还记得。”齐堃勾着唇,他笑起来总是有那种玩世不恭的劲儿,到现在都没变。
  撸串撸到汗津津的,朵朵捧着撒了辣椒粉的烤羊肉串边吃边咝着气,又不愿意喝白开水,蹭到齐堃身边,撒娇似的要啤酒喝,齐堃把她抱在腿上,不甚在意地拿了啤酒杯喂她,却被唐瑶给制止了,“小孩子别喂她喝酒。”然后就抱了朵朵出去买喝的了。
  两个人走了,圆桌上只剩下宋子言和齐堃四目相对。
  齐堃觉得热,把衣服撩了起来,又和宋子言碰了一杯,“说实话,我真特么羡慕你。”
  宋子言笑了笑,也脱了外套搭在椅背上,不示弱的又干了一杯,有些得意,“我也曾羡慕过你,风水轮流转!”
  高三的时候,齐堃坐在唐瑶后面,每次进进出出他都能看见两个人凑在一起,不是唐瑶在跟齐堃耳提面命地要语文作业,就是他在耍赖逗她,最寻常的互动,对他来说却是奢侈。
  后来那次打架,也不是临时起意,他想和他干一架已经很久了。
  正好是一个合适的契机,于是撸袖子就上,年纪小,什么后果都不用想,那时候其实还是挺恣意的。
  只是如果知道会给唐瑶造成伤害,他憋死也不会动手。
  那天校长带他们去医院,唐瑶那么怕疼的人,哭得小心翼翼的,他有一瞬间的冲动,想抱着她说,“你哭吧,痛快地哭吧,我在呢!”可最后还是忍住了。
  校长带他们去吃饭,他起身去卫生间,临走的时候看了齐堃一眼,对方很有眼色的跟了出去,两个人站在卫生间里,四目相对,他给了齐堃一拳,正中脸颊,“这一拳是替唐瑶打的!”那时候胸口憋着巨大的气,他从来不舍得动唐瑶一根手指头,总是害怕她受伤害,那次却让她断了两根骨头。
  后来他再回想,都分不清自己是在生齐堃的气,还是在生自己的气。
  可当时真得恨不得把齐堃揍得趴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忍下了,怕吓着唐瑶。
  齐堃点点头,用舌头顶着唇角,那里绽开了口子,血珠渗出来,他拿手背去擦,盯着瞧了片刻,第一次主动认栽,“行,这拳我认。”
  然后猝不及防地,齐堃反过来给了他一拳,“这拳也是替唐瑶打的,她见天想着讨好你,你给过她好脸色吗?这会儿倒是替她出头,你凭什么?”
  两个人看着挂彩的对方,喘着气,最后谁也没有再说话,前后回了包厢。
  其实这些年,宋子言一直挺佩服齐堃的,想做什么都敢去做,受得了荣誉,也熬得过不堪,算个汉子!
  齐堃却从来都不服气他,小白脸,死别扭,尤其是辜负唐瑶这一点,怎么都无法对他生出好感。
  可是这么多年,再见到唐瑶,再见到他,再见到唐瑶跟在他身边的时候,齐堃竟觉得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两个人喝酒划拳,唐瑶买了酸奶给朵朵,回来就看见两个人踩在凳子上四四六六地划拳,衣服一个比一个撩的高,再衣冠楚楚的男人,酒桌上都是一个德行。
  朵朵冲唐瑶撇嘴,“看你男朋友真讨厌,又诱拐我爸爸喝酒,我好不容易要他不要喝酒了。”
  唐瑶和小丫头混熟了,也捏着她的脸反击,“是你爸爸诱骗我男朋友好不好?”
  说完,唐瑶就愣了,男朋友,三个字,从舌尖吐出来,带着暧昧温暖的气息。
  她苦笑,扯着小丫头往那边走,旁边桌上来了一大家子人,还带着几个小孩子,吵吵闹闹,烟熏火燎的一条街,弥漫着浓烈的烧烤味儿,不知道是谁家的萨摩耶,脖子上绑着粉色的蝴蝶结,凑到她身边,吐舌头哈气,唐瑶摸摸它的脑袋,不知道大家伙要做什么,后来主人家过来,才笑说,“妞妞喜欢小孩子。”原来是因为她抱着朵朵。
  朵朵觉得有趣,从她身上跳下来,围着叫妞妞的萨摩耶玩耍,一小人一狗,像两个顽皮的孩子。
  玩得久了,另一个主人家来寻,唐瑶做梦也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地方遇见亲戚,那个给她寄过生活费的表姑一家,她如今每年会寄礼物回去,却无法亲眼回去看看,隔着太过长久的时光,她总觉得自己对表姑家来说就是个外来者,她心里知道于情于理都要去拜访,可却一直在内心推诿,当年表姑只寄钱,当时用邮政,很厚的信封,上面只有孤零零的地址,甚至连只言片语的问候或者鼓励都没有,她一度觉得这是拒绝的信号,只给钱,不寄情,或许是她想太多,可她一向爱胡思乱想,天性这种东西,她委实也改变不了。
  表姑没有一下子就认出她,先蹲下身教训了声妞妞,责怪它乱跑,起身的时候才盯着唐瑶看了会儿,不大确定地问了句,“你?”
  唐瑶觉得表姑大概是不大认识她了,于是乖巧地先叫了声,“表姑!”
  表姑这才作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客气地问候了她几句,最后看见宋子言,问她,“那位看起来眼熟,是……?”
  唐瑶不大明白表姑和宋家没交情,为什么会觉得他觉得眼熟,她扭头看了一眼他,他还在和齐堃喝酒,两个人聊着什么,隔得有些远,唐瑶听不大清,背景是烧烤摊滚腾而上的灰色烟雾,他就在这俗世的烟火里,在她生命里,他在笑,抽烟的时候客气地问齐堃要不要,对方按着他的手拒绝了。如此寻常的画面,她竟有些热泪盈眶,因为连这点幸福,很快都要没有了。
  为什么每个人都要来提醒她,提醒她这相聚是多么弥足珍贵。
  对于注定要失去的东西,她无法坦然地拿出来给别人看,于是回了表姑一句,“是朋友。”
  表姑欲言又止地点点头,跟她说再见,像是路遇了一个无关痛痒的熟人,打完招呼就离开,没有要介绍她给家人认识的意思,甚至连客套地邀请她改天去家里坐都没有,唐瑶知道,她这下真的不用去拜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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