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他说:“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我说:“让我们进去再说。”
  陈玠顺从地让开了,我扶着闻花的肩膀进了门,在路过他身边时,这家伙很有礼地冲我们微微一笑。这笑容里蕴生的祥和安抚了瑟瑟发抖的闻花,我却有些不爽。
  和尚好像都爱这么笑,见了谁陷入险境都要救一救,尤其是性情高洁的得道高僧。
  我觉得我对这种笑容有生理性的厌恶,大概是海明留给我的印象太深刻,我很讨厌这样“一碗水端平”的和尚。这是我的问题,我清楚我情绪激烈,接受不了他们的平和,所以见到类似的人我都会远远避开。
  只除了神光,大概还有那个送我刀鞘的桃妖?他们虽然是和尚,修为高深,却一点儿也不像别的和尚那样摆出众生平等的姿态。
  众生平等一直是最可笑的宣言。
  我和闻花坐到待客的沙发上,陈玠给我们倒了茶,香如烟漫。闻花发着抖依靠着我,而我的思绪晃来晃去,忽然发现我跟和尚真是有缘。
  海明让我不自觉远离的和尚,好像在我归来的途中和归来之后都极为重要。姑且把陈玠也算作其中的一员吧,就此为线索一想,神光助我归来、陈玠给我我的刀、桃妖给我刀鞘。
  单看前三件事好像没什么联系,可要是把四件事凑在一起稍一思索,简直让人心底发寒。
  海明是谁?陈玠是谁?为什么海明的存在让我防备对我毫无恶意、甚至隐隐让事情按我所想来发展的人?为什么陈玠送还我的刀,似乎是鼓励我大开杀戒?
  神光是谁?那修佛的桃妖又是谁?为什么他们和别的和尚差异那么大,为什么他们都高高在上?
  或者回到初始时候……前主人到底是谁?
  闻花和陈玠都在我面前不发一言,我在这种安静中忍无可忍,冷冷地问陈玠:“不对你的未婚妻说点什么?”
  他的黑眼睛温柔极了,好像我曾看见的古怪都是错觉:“我不会结婚。”
  ……这话我不知道怎么接,该闻花上场了。
  我看闻花,她低着头,活似她那块儿的空气沉得压脑袋一样,怎么也不肯开尊口。陈玠安安静静地坐着,也不多说什么,闻花的头就越来越低,那姿势看着人心惊肉跳的,好悬没把脖子折断了。
  说好的碰撞完全没有。陈玠还是老神在在,闻花还是胆怯得不行,我早该知道他们见面了没火花的。
  不过今天也算是有收获。
  我站起来,一只手把想要跟着我站起来的闻花摁坐下,说:“行,反正你们俩的事儿我也管不了,你们坐着,自己处理好了。”
  而后我就施施然离开了,去了那座遇见修佛的桃妖的那座小庙。
  那家伙果然在,还是轻佻的粉色衣衫,长发上一截桃枝将落未落,靠在桃树边出神。见我来了,他心不在焉地用眼角勾了一下,继续自个儿发呆。
  满林桃花盛开着,每一棵树都像夜河中漂浮的河灯倒影,树枝捧起树干,而树根一抹微光。我久久地看着,沉浸在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境之中,而他站在暖色的微光里,看上去不圣洁、不仁慈,也不让人感到温暖。
  有点像是神光讲佛时给我的感觉,那样如出一辙的,在温暖之下的冷淡。
  片刻后我脱离了他的精神影响,环顾四周,在小庙主人爱理不理的毫不犹豫地坐到上次坐过的那个椅子上。
  小和尚不知道去了哪儿,我还蛮怀念他肉乎乎的小光头。
  好像看穿了我在想什么,桃妖懒洋洋地告诉我:“别想了,那是我的一个转世——他阳寿已尽,重修去了。”
  “……我不知道你能两个同时存在。”我说。
  “何止是两个?佛有千千万万——”
  他好像笑了一下,嗓音里掺杂了脆桃子般的清甜,我看着他,若有所悟。
  ……还不如不悟。
  这句话已经不是暗示了是明示啊,他说他是佛啊!
  我根本不相信好吗!佛是这样的吗我三千年所接受的教育和日常观念里佛都是不是一个调调啊!都说佛慈眉善目普度众生总而言之就是类似的形象!可这桃妖从头到脚都是风骚明骚连闷骚都拉不上关系啊!除了修佛他和佛屁相似都没有!
  我觉得我需要好好冷静一下。
  但我确实信了他说的话,关于他是佛什么的……而且接受之后还有点奇怪的幸灾乐祸感,因为巨大的形象落差,让我想起信息在时光里流传所产生的谬误,那些人们关于仙、关于佛的误解。
  然而很快的,更大的疑惑席卷了我。
  如果他是佛,神光也是吗?
  他们为什么帮助我?
  我看着桃妖,可桃妖已经不知所踪。
  我凝视天道,和以往任何一次一样,它沉默着,只看不说。
  作者有话要说:  ……小红花没了。
  从十点就开始刷新,心力交瘁。
  简直没有动力写qaq
  第90章
  当人们老了,总说起年轻时候,假拟自己有过的机遇,站在未来人的角度挥斥方遒,好像大千世界尽在掌控。
  他们说自己当初错过了什么,说自己当初被什么打败、有什么挫折,津津乐道像嚼一颗橄榄,嚼成只余一点被口水稀释后的渣滓,依然恋恋不舍,不肯吐出。
  我把这些渣滓全都咽下去,不再品尝它们的香气,希望它们像白水一样化作养分。
  这念头其实很滑稽,因为它们始终没有被消化,而是哽在我的身体里,造成无伤大雅的排异反应,让我时常不快、无端心悸。
  一个喜怒无常的人如果不是性格变化多端,就是缺乏转移话题的技巧,所以需要一些夺人眼球的语言和事件来转移人们的视线。我恰好同时兼具这两种情况,所以很多时候就显得尤为得古怪和荒诞。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