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这问题太难了,比任何我思考过的一个都要难,这个问题让我喘不过气来,让我感到晕眩和窒息。我想了又想,想了又想,假如每想一次我就往无尽海扔一颗石子,那无尽海还能不能存在值得深思。我想着重生这回事儿,用上我这一生最审慎的心态,奇怪的是我想的时候总是大脑一片空白。我觉得我早已经有了答案,但是我一直不愿意去多想一步。
  重生对我来说没有必要。
  是的,我觉得没有必要。我不会逃避什么,我也不会改变什么,事情大可以按照原本发生过的那样再来一遍,我可以接受,我甚至乐于接受——
  这就是我的人生。它不太好,它绝对不太好,我用“不太好”这个词来形容实在是过分委婉了,就像形容太空时说太空比蚂蚁大上很多。但我也不愿意再用上别的词,因为这就是我的人生,我是说,我承认它,我接受它,我其实觉得,至少偶尔也会觉得它没有那么差。
  我甚至可以心平气和地怀念所有的疼痛。我仍然愿意遇见所有我遇见的人,受我受过的伤,一遍一遍去爱,一遍一遍绝望。
  我觉得这样真是傻透了,所以其实我有时候会羞于去想,但是,是的,但是我真的,真的爱我的人生。
  一切都糟透了,可是一切又都那么完美。
  真的,我不后悔。我不后悔而且我也不能后悔。
  我经常诅咒我的人生,我觉得我活得太艰难和残酷了,我总是很想马上去死。我那么渴求死亡带我离开,可是终归我活下来了,无论如何,我活下来之后,还活得很不错。
  我不可以否认它。这世界上只有我不可以否认它。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真的有点晚了不好意思qaq
  写的时候感觉略悲凉。改了很多遍,终于接近满意了。
  写不出来最满意的样子。但是这样也很接近,几乎就是了。
  这么写真是自讨苦吃啊。
  谢谢小天使的投喂。
  喵九九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8-12 04: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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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章
  回来后我关注了一下那个村子周边的新闻,死了那么多人,意料之中的没有任何报道。
  钱铮依旧早出晚归,大概每二十四小时都会在我面前晃悠一圈;李衿又恢复了失联状态,连朋友圈都不更新了。水杏倒是隔几天来个骚扰电话,没事儿就撺掇我再去他们小区吃饭,再不然就是软磨硬泡要我去认识一些居委会元老,反正就是绞尽脑汁招数用尽地拉我入伙。
  我都快要答应了的时候,接到了一封信。
  这封信是快递寄来的,送到时是个辉光遍洒的早晨。就用普通的快件包装,外面用很丑的孩子笔迹歪歪扭扭地写着我的名字,我名字里的第二个字还写错了,女字旁写得像个变异的纟,害得我差点拒收。
  结果打开了,里面是画风华丽到爆的风骚信封,封口印泥上戳着一个花花绕绕的徽章。里面的内容是全英文写的,还是漂亮的花体字,每一笔的末尾都拉得很长,那架势恨不得画一圈蕾丝。这也就罢了,写的内容客套话又长又啰嗦,问一句好要用十几个委婉的手法暗示出来,我耐着性子翻到最后,才发现这是一封……用考究一点的说法,拜帖。
  简单来讲,这周六半夜十二点,上次遇见我的三个吸血鬼会来我家拜会。
  这拜帖也是有意思,也没问过主人意见,时间地点人物就定好了,怎么看怎么来势汹汹。他们这么看不起我,敷衍的态度要是能具现化的话恐怕会砸到我脸上,对此我的应对是……我收拾几件衣服和洗漱用品,背了个包带着挂件钱铮就走了。
  谁和他们扯谁傻逼。我才不做这傻逼。
  ——这就是我现在站在这间小庙前,和几个来拜佛的人大眼瞪小眼的原因。
  不,不对,这是我过来的原因,不是我们大眼瞪小眼的原因。
  那要从今天凌晨的时候说起。
  很多自驾游网站都会有热情的驴友贴出不少名声不显但是别有一番野趣的小地方,这些地方很多时候颜值与名满天下的名胜相差无几,或者旗鼓相当或者略逊一筹,只不过因为路途遥远、位置偏僻而明珠蒙尘。
  我来的这座山就是这么个地方。中国的山实在是太多了,雄奇险峻、秀丽如玉,一年四季三百六十五天美得毫无死角的大有其数,所以这座只在日出时拥有三分黛色的小山,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被人们忽视了。一个误入此处的驴友曾经贴出一幅照片,镜头里的山巅云牵雾盈,不壮观、不宏大,却自有宠辱不惊的雅致。
  不知为何那幅图片一直深刻地存在于我的记忆里,偏偏这次我随手一买就是附近城市的车票,天时地利人和它占了三样,仿佛冥冥中早有注定,所以我就来了。
  这座山确实挺美,小家碧玉,像个大眼睛圆脸的少女。妙就妙在山虽不陡峭,石板路却蜿蜒曲折,只有一线,蔓延、隐却于山巅的一座小庙。
  晨光应时而来,这山周云蒸霞蔚,古朴庄重的庙宇在其中若隐若现,不知云雾是人间炊烟,还是天上云烟。
  我当然就上去看看那间庙。
  没花上多少时间。我一步一个台阶慢慢往上走,听闻这座山蒙承太阳的召唤渐渐苏醒,像看见一尾冻在冰层中的金鱼随着水的融化活跃起来,鳞片上都是珍珠一般的色泽。
  等我走上去了,正正撞上这一行七八个人。
  撞上也就罢了,我又不碍着他们的路,但这七八个人就是呆呆地看着我,堵在路中间,既不让位子,又不说话,就那么直勾勾盯着我看。
  我为什么说这几个人是拜佛的呢,因为他们每一个人手上都提着香烛,每一个手上脖子上都戴着佛珠,连被拱卫在最中心的一个十岁上下的小萝莉也不例外。
  这条路要说小那是真的小,完全不够两个人并排走的那种,一个人走的时候也要谨慎小心,不然稍不注意就会有摔下去的危险。这七八个人都是脸红脖子粗,一头的汗汽,哪怕是个活在北极的人站在这儿,看一眼他们也能弄明白“热”的定义。
  这场景有点尴尬,显然我是刚爬上来的,他们已经来过有一阵子了,我神清气爽,他们却都累得恨不得伸出舌头散热。更尴尬的是,他们被拒绝入内,手上的香烛都没送出去,估计香油钱也没有可能,而我刚刚站定,就有一个小沙弥过来鞠躬施礼,邀我入内。
  我们大眼瞪小眼。
  小沙弥低着头在一边等着,双手合十,嘴唇蠕动。我和这几个堵着路的保镖和他们保护的小女孩僵持了一会儿,最后小女孩一言不发地让开了一人通过的空隙。我走过了好久,还能感受到她盯着我的炽热眼神。
  我跟着小沙弥往里走。
  路长得惊人,闷声不响地走了十几分钟,感觉却完全是在原地踏步。我闲来无事就逗弄带路的小沙弥:“小师傅几岁啦?头型是如此清纯不做作,小师傅一看就知道和外面的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
  小沙弥埋着头只管往前走,一边念念有词,对我毫不理会。
  我又说:“小师傅这么可爱,家里人知道吗?师傅知道吗?不知道的话我摸摸头啊。”
  小沙弥默默加快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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