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秦云峥身材高大,虎口有薄茧,一看就是常年握抢的人……结合身上的军人气质,被金希珠判定为华国精锐士兵,是威胁力最大的存在。
  金希珠也不算判断错误,秦云峥的厉害程度远超她估计,起码她没料到秦云峥懂高丽话。
  宝镜也啧啧称奇,她也是刚知道男友会说高丽话。
  “云峥,你还有什么才能是我不知道的?”
  密林间连月光都难以照射地面,夜色遮掩了秦云峥耳边的红色。
  除了高丽话,他还懂扶桑话,以及东南亚几个小国的日常对话,世界日新月异,兵王也得掌握最新知识,学外语再常见不过,毕竟他做过不少卧底任务——比起十项全能的女友,秦云峥从前也不好意思炫耀他的语言天赋。
  两人都没太将高丽人放在眼中。
  胡老爹的小木屋不算大,五个人一同进屋显得有些拥挤。
  高丽人不问自取,小铁锅里煮着胡老爹存放在木屋内的干鹿肉。鹿肉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走了一整天路,雪水早顺着皮靴的接缝钻了进去,这个时候要是脱了靴子烤着火,喝一碗香浓的鹿肉汤肯定很舒适。
  胡老爹心中不舍,两个外国人倒不客气,他把干鹿肉藏得隐蔽,比起随意放在木屋里的杂粮,这才是补充体力的好东西啊!
  金希珠脸颊掠过红霞,涩然无比:
  “很抱歉,我们擅自动用了这些鹿肉,屋子是这位老先生的,感谢您的恩惠,我们会给出经济补偿的。”
  金希珠取出一叠华夏币,花花碌碌的大团结用皮筋儿扎着,十元面值一张,怕不是有上千元。
  她脸色诚恳不断抱歉,胡老爹看着钱也不好再说啥。
  胡老爹不是矫情的人,也不贪心,他只抽了两张纸币揣在兜里:“够了够了,老胡不占你便宜,鹿肉你们随便吃!”
  金希珠赞美胡老爹品行高洁,说他是真正的好心人,又诚恳邀请宝镜三人一起分食鹿肉。
  胡老爹深知贪小便宜会吃大亏,在山里怎么可能吃陌生人烹煮的食物?
  哪怕鹿肉原属于胡老爹本人,高丽人经手过,胡老爹就不肯吃。
  宝镜和秦云峥自然也婉拒。
  宝镜是用微笑摇头婉拒的,秦云峥浑身都散发着冷气,有他在,木屋里的温度简直凭空降低几度,金希珠哪敢上前献殷勤?
  高丽男人郑成珉一直很沉默,金希珠态度热情像交际花,很快主动交待了自己的来历。
  据她所称,她和郑成珉来自高丽南半岛,郑成珉是南高丽一家汽车企业的三代继承人,来到华国是寻求商机的。
  不过真要投资合作,涉及了两国的关系,金额太大郑成珉肯定做不了主。
  合作陷入僵局,郑成珉带着未婚妻来到长白山探险,按金希珠的说法,他们是“资深的户外运动爱好者”。
  咦,这女人竟然不是全在鬼扯,据宝镜所知,南高丽最近的确和华国,更准确来说是和吉省有投资意向,是设计汽车行业的定向投资……借口可能是真的,郑成珉或许真的是汽车企业的继承人,但金希珠和郑成珉来长白山的目的,恐怕不仅仅是探险那么简单。
  金希珠和郑成珉这两个名字说不定都是假的。
  金希珠交待了自己的来历,目的是降低胡老爹的警惕心想套话,胡老爹对外国人本能警惕,和宝镜能聊天,和金希珠完全是瞎扯。
  胡老爹说宝镜和秦云峥也是来探险的,末了还感叹道:
  “现在的年轻人,是好日子刚过没多久,有钱揣在兜里就要作妖!”
  金希珠笑容微僵。
  死老头子,以为她看不出来吗,不说年轻的华夏女人,就是那俊美的华夏男人,身份肯定不简单。
  她知道华夏国情闭塞,根本不信华夏的年轻一代中有喜欢登山探险的人,这个爱好是很时髦,很国际化的……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金希珠没了谈性,屋子里陡然安静下来。
  胡老爹把皮靴脱下来烤火,脚臭熏得金、郑二人没了吃鹿肉的食欲。
  胡老爹怡然自得就着脚臭啃干馒头,看见高丽人吃瘪,老爷子暗暗得意。
  宝镜也在憋着笑,不过她要比胡老爹讲究点,这味儿熏着了高丽人,也叫她不好拿压缩饼干出来吃。
  中午吃的烤兔太油腻,一两顿不吃饭,她和秦云峥的体质也没啥受不了。
  胡老爹毁了高丽人的食欲,吃完饭更艰难的是安排住宿问题。
  小木屋不大,只有一张木板床。
  秦云峥一屁股坐下去,金希珠瞪眼了眼睛,愣是不敢叫他把床让出来。
  夜里,宝镜独自占了木板床,盖着被子睡觉。
  包括秦云峥在内的四个人,都在屋里打地铺。
  郑成珉怎么想没表现出来,这人心机特别深沉。金希珠却快气死了!华夏男人真的很没有绅士风度,脸长得那么俊,行为却很自私恶劣。
  她好歹也是外宾身份,在吉省时政府官员都对她很客气,这个小气的男人居然连半张床都舍不得分给她!
  金希珠牙咬得咯吱咯吱响,对宝镜是又妒又讨厌。
  女人天生爱攀比,比容貌,比男人,比待遇……不论比什么,她都不如宝镜,自然心生郁闷,转而妒忌厌恶。
  不过这只是在荒山野岭,在长白山以外,金希珠在同龄人中向来很有自信。
  她和郑成珉没套出宝镜三人的来历,一整晚都睡得不踏实。
  宝镜早布下个结界将云峥和胡老爹护着,睡得十分香甜——高丽人最好不要搞什么偷袭暗算,不然肯定要跌个大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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