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当然。”阿宋道:“上次盛唐选她来唱电影的片尾曲,但您拒绝了,后来才换的秦晴。”
“明天让她来见我。”
阿宋有些讶异,他家boss一贯性格孤傲而清高,极少主动去见圈里的人,更别提一个籍籍无名的新人。好奇之下他问:“您觉得这个樊歆唱得好,所以想见见?”
温浅没答话,手中的冰水还剩半杯,冰块在透明的杯子里潋滟出水晶般的光,他又徐徐饮尽小口,而后道:“不早了,你回家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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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樊歆在盛唐被一群同事热情围住,不管是关系好的还是关系一般的,都恭喜她在《歌手之夜》取得的成绩。樊歆这才知道,她上娱乐新闻了。
不论是手机报还是纸质的早报,都用鲜明的黑体字刊登出她的消息,虽然还不够资格占据头条,但也处于明显的位置。报道的内容几乎前篇一律,譬如《盛唐新人成歌手之夜最快黑马》、《新人樊歆惊艳歌手之夜》、《盛唐新人实力不容小觑》等等。
樊歆对此一笑而过,秦晴从旁边走过,穿着紧身包臀低胸连衣裙,脚下踩着十四公分的恨天高,对樊歆瘪嘴一笑,“别高兴的太早,还有总决赛的下半场呢!”
樊歆刚想回话,汪姐风一阵冲了过来,“樊歆,来我办公室!有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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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敞的办公室内,汪姐春风满面的道:“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今天下午三点去荣光总部九楼。”
“荣光?”樊歆微微一怔。
见她表情惊愕,汪姐笑起来,拍拍她的肩膀,“乐坏了吧!我得到这个消息也很意外,没想到温先生会主动找你!”
樊歆再一惊,脸色一变,“温先生?”
“对。他的助理今早跟我打电话,说温先生昨晚看了你在歌手之夜的表演后,对你表示欣赏,希望能在一起聊聊。”说着汪姐递了一张名片过来,“这是温先生助理的名片,你下午直接跟他联系就好。”
☆、chapter 13特别
樊歆将名片推了回去,“不了汪姐,您帮我推了吧,我身体不大舒服,下午想在家休息。”
换汪姐愣了,“你不去?这可是温浅哪!多少人送上门他都不见!”
樊歆说的真切,“真没法去。这几天参加节目太累了,我想休息一下。”
汪姐不死心,“那我就说你明天去?这机会咱得抓住啊。”
樊歆不愿那么直白的拒绝汪姐,毕竟她是真心实意扶助自己,只得委婉道:“看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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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樊歆回了家,蒙头睡到晚上——参加比赛的那三天,她一直在拼命练习,三天加起来统共只睡了9个小时,确实累得够呛。
第二天她仍没有去盛唐——慕总裁批了假,这段时间她不用去公司,在家专心备战下一期的《歌手之夜》总决赛即可。
她以为汪姐会对温浅的事就此作罢,谁知她又来了电话,“樊歆你好些没?温先生的助理又打电话来了。”
樊歆立马对着电话咳嗽几声,“不好意思,我感冒了!”
“机会难得呀,不严重咱就去见一面吧!万一下一部电影他钦点你唱,那你的人气就水涨船高!”
“那个……”樊歆更大声的咳了几声,“咳咳咳……我发烧了,39度多呢,正在挂药水,实在没法去。”
汪姐惋惜道:“那好吧。”
※
入夜,大概是这几天的生活不停充斥着温浅的信息,樊歆翻来覆去都没睡着,脑里全是从前零碎的片段。
一会是高一那年的夏天,知了呱噪的合奏中,她在午睡时溜到教学楼五楼,偷偷去琴房的窗外听他练琴。悦耳的音乐从钢琴的黑白琴键上流淌而下,她蹲在窗户下,忍着暴晒的太阳,用指尖合着他的节拍。
一会又是高考那一年,她废寝忘食的在房间里做试题到通宵,每天玩命的睡两三个小时,只为了能与他考进同一所大学。
一会又换成大一,她将做好的点心偷偷塞进他自习室的位置,下雨天他没带伞,她借莫婉婉的名义把自己的伞送去,自己淋着回宿舍……
对他的暗恋,在看不见的地方进行,不张扬,不明显,低调的像是尘埃里开出的小小花朵,小心翼翼而充满欢欣鼓舞……
……
窗外有风吹进,晚秋的夜里有些凉意,从回忆中转醒的樊歆将毯子盖在身上,自嘲的笑了一声。
现实是一件何其讽刺的事,从前她喜欢他,发疯的想接近他,即便他给再多冷脸再多挫败,也无法摧毁她的执着。
而如今,时过境迁,他主动找她,他给她接近的机会,她却再不敢要。
※
樊歆打定主意不见面,谁知第三天汪姐又打来电话,樊歆找了其它借口拒绝,汪姐虽有不满,但也没勉强樊歆。
而得到消息的荣光九楼内,阿宋不敢置信的握着电话,道:“温先生,盛唐那边来电话,说樊歆还是不能来。”
正在听电影主题曲demo的温浅缓缓抬起头,日光从落地窗射进来,他清隽的脸沐浴在金色的夕晖中,轮廓分明而眉目粲然。他微微挑了下眉,“还是不来?”
阿宋点头,惊讶地说:“这樊歆真是让我开了眼界,圈里多少人想来我们荣光见您一面,她倒好,三催四请还端着架子。”
温浅沉思片刻,道:“找她的经纪人把樊歆的电话要来。”
阿宋一愣,“您要亲自跟她打电话?就一个新人而已,就算参加了歌手之夜也没什么了不起!”
温浅面容平静,“你拿来就是。”
※
在家休息的第三天下午,待得生闷的樊歆出门散步,顺带去了附近的百货商场溜一圈,她是干逛街——因为全身上下只有一百块。
想到这她不由一阵恼,点了一杯星巴克坐在街头边喝边看行人,来去的红男绿女构成了这世上最繁华的风景。
星巴克喝到一半,手机铃声大响,樊歆挂着耳塞,没看屏幕上的来电显示,直接打开耳机上的快捷接听键。
那边径直问:“在哪?”熟稔的仿佛是一家人。
周围人来人往太过嘈杂,对桌两个孩子不停的尖叫嬉闹,旁边还有门店的音响扯起嗓子放迪克牛仔的摇滚,樊歆耳膜被各种声响摧残,压根听不清是谁的声音,但这么熟稔而简练的对白,只有慕春寅——他下班的点到了,他喜欢在这个时间段给她打电话。
于是她老老实实答:“我在大洋百货侧门的星巴克。”
那边立马挂了电话。
樊歆继续喝咖啡,想着慕春寅来接她也好,两人可以去超市买点食材,毕竟她身上剩下的几十块是远远不够菜钱的。
她慢腾腾咬着吸管玩手机,一身休闲的打扮,戴着帽子与墨镜,倒也没什么人认出她。当耳朵里邓紫棋的那首《泡沫》唱到第三遍时眼前光线被人遮住,一个颀长的身影立在她面前,她抬头笑道:“慕大少你……”
后头那“来了”两字还没说出来,瞬时咽进喉中。
面前男人一袭浅蓝色外套,让人联想起苍茫而清透的苍穹,或者是澄澈到近乎透明的浩淼湖泊。那面容清隽,神情沉稳,露在衣袖外的手十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洁净整齐,闪着微微珠贝的哑光,优雅到天生就似为了艺术而存在。
樊歆却变了脸,迅速低下头去,“温……温先生?”
温浅嗓音动听如乐器最低音的徘徊奏鸣,“我们换个地方谈。”
※
大洋百货顶楼的高档中式茶馆包厢内,两人对几而坐。
双方都没有开口,包厢里古典的熏香气息引出一段长长的缄默,桌上香茗散着淡淡的清甜,杯中茶汁潋滟如波,这一幕像老电影里的泛黄画面——分别多年的男女再次邂逅,静谧的茶馆,柔和的灯光,雪白墙上被拉长的阴影,男女主相顾无言,她垂下的眼帘,他安静的侧颜,缓缓拉开的慢镜头只有一句对白。是拜伦的一句诗。
——“若我们再次重逢,事隔经年。我该如何同你招呼,以微笑?以眼泪?还是以沉默?”
樊歆恍惚片刻,觉得《春逝》的这句写得真好,一如眼下的她。
隔世经年,她果然是以沉默应对,哪怕内心翻江倒海。
“听你的经纪人说你病了?”她的恍惚被对面的温浅打断。
樊歆回过神,怕他认出来,将头埋得低低的,“是的,今天病刚好。”
“那为什么不来荣光?”
樊歆更低的埋首,扯了个她自己都信不过的理由,“我没时间。”
温浅显然不想兜圈子,他温润的指尖轻叩茶几,像按下琴键的轻奏,“没时间还来逛街?”
“我……”樊歆一呆,大概是做贼心虚,她将头再低了低。
那霎她又想笑,她没必要这么躲,如今的她不仅改名换姓还改头换貌,温浅不可能认得出来。
再说了,就算她没改,温浅也未必认得。
她暗恋他十年,曾为他血溅当场几近殒命,而他从未正眼瞧过她一眼——除了对她过去的胖以外,恐怕他对她没有任何印象。
悲哀如潮水般涌来,竟无法抑制。她不想再呆下去,起身道:“没事我就回去了。”
温浅显然没料到她这么不给脸面,一贯被人捧惯了的他抬头看她,面有微愕。
见他不信,樊歆补了一句,“我真的还有事,家里的菜还没买。”
对桌温浅再次一怔——多少人求着哄着想有这样单独面谈的机会,而她居然还惦记着晚上的菜!
他一时不知该回什么,而樊歆已经一路小跑进了电梯。
※
夜里,慕春寅出去风流快活了,樊歆在家里给莫婉婉打电话。
莫婉婉得知樊歆拒绝了温浅后惊道:“你还真不理他呀?我以为你就是气话,毕竟这么多年感情在这。”
樊歆沉默片刻,道:“我没有勇气再面对他,不如只做陌生人。”
莫婉婉道:“就怕你想瞒也瞒不了,如果他真的要查,凭他的能力,这事迟早会水落石出。”
樊歆道:“走一步算一步吧。我睡了,明天一早我还得去c市参加节目呢。”
同一时间,荣光大厦九楼。有人一口一口抿着冰水,瞧着墙上的大幅led屏幕。
屏幕上回放着《歌手之夜》的上半场决赛,蓝衣裙的女子像夜色里幽然翩跹的蝴蝶,歌舞并济的演绎着那首《安静》。
他反复看了三四遍,一旁阿宋忍不住问:“温先生,这首歌有什么特别吗?”
温浅坐在桌子后,眉目清俊如玉,端杯子的手修长白皙,衬衣袖口干净利落地叠起几分,暗银色袖扣在灯下流转发光。雅白的光线落在他身上,仿佛也溶入了他宁静的气场中。好半晌后他答:“她的人比歌特别。”
温浅从没用特别形容过一个人,阿宋好奇,“哪儿特别了?”
温浅薄唇弯起微微的弧度,并不明显,却含着些啼笑皆非的意味,“我今天去找她,还没来得及说上三句话,她就匆忙走了,原因是她赶时间去买菜。”
阿宋端着的咖啡差点泼了。堂堂国际顶尖音乐家纡尊降贵去找一个籍籍无名的乐坛新人,谁碰到这事都得大呼一声天降祥瑞祖坟长草啊,可这个叫樊歆的女人竟不知好歹的抛下音乐家,说要去买菜!!
买菜!!!
阿宋嘴都没合拢,而他主子转过头去,接着去看那段《安静》的视频了。
好久,沙发上的温浅一声极低的叹气,像是自言自语,“总觉得她……有些面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