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几个衙役骑着马,将张镖头兄弟五人围了起来,抖着鞭子,笑得阴森得意。
  张镖头握着拳,屈辱的闭上眼,自知无力改变什么,只好保住了自己最后的一丝尊严,不肯向那全衙役求饶,也不肯弯腰,挺着脊背站在那里,等着鞭子抽下来。
  “嘿,还有几分骨气,看待会儿老子抽的你找不着北时,你特娘的还硬不硬气!”
  秦六子笑着,举起鞭子,对着张镖头的脸狠狠的抽了下去。
  “啪!”
  鞭子高高扬起,还没来得及落下,一颗石子儿突然飞来,打在秦六子的手腕儿上,顿时打得他手腕儿一松,鞭子落了下来。
  “哎呦!”
  秦六子一疼,捂着自己的手腕叫了一声,随即大叫起来:“谁?谁特娘的敢打老子?”
  嘴里一行骂着,一行向那石子儿飞来的方向望去。
  不远处,一个年轻貌美的少女,立在一匹高头大马之下,正目光清冷的看着他们,那清幽冷邃的眼神,似乎是望不见底儿的冰潭一般,让人不寒而栗。
  “嘿,这位姑娘不是霍公子的相好嘛!”
  一个衙役把采薇认了出来,那日采薇被霍渊抱出李府时,这衙役正好在李府的大门外听差,因为霍渊的身份尊贵,所以他特意多看了一眼,采薇容貌绝美,只一眼,便让这衙役深深的记在了心间。
  高捕头一听是霍渊的相好,疑惑道:“即使霍公子的相好,没理由呆在这荒僻的路上啊,你确定是吗?”
  衙役连连点头:“小的确定,这姑娘这般美貌,小的只一眼,这辈子都不会忘了!”
  采薇因常喝空间灵溪的水,长吃空间里的食物,因此耳目要比常人更灵敏些,她清晰的听到了两个人小声的嘀咕,顿时苦恼不已。
  原来,自己在榆树县城,已经被打上霍公子相好的记好了,这样尴尬的身份,让她以后可怎么在商场立足,看来,以后得找个机会澄清一下才行!
  高捕头听采薇却是霍公子相好的,不由得客气起来,堆笑问道:“大冷的天儿,不知姑娘原何在此,可是遇到什么困难了,可否用在下帮忙?”
  采薇缓缓的走上前来,指着几个披枷带锁的囚犯,说:“放了他们。”
  高捕头一愣,说:“姑娘,您在和在下开玩笑嘛?这些个贼囚,都是犯了勾结江洋大盗,窃取他人巨财的死囚,怎好随便就放了?”
  采薇冷笑道:“他们丢了多少钱?我出。”
  张镖头兄弟几个闻言,登时愣住了,呆呆的看着那个容貌绝美、面容清冷的少女,说不出话来。
  高捕头干笑两声,说:“姑娘,这几个人丢的,可不是千八百两银子,而是整整四万八千两的银子,姑娘可要三思啊!”
  身在官场,他很懂得说话的技巧,这姑娘虽穿着华丽,但头上身上一件儿首饰都没有,可见并没有多少钱,但因她和霍公子的那层系,他又不好直接说她赔不起,所以便含蓄的提醒了她一句。
  没成想,那姑娘听后,竟轻松一笑,从怀里掏出厚厚的一沓银票来,在高捕头眼前晃了晃,说:“给他们开枷。”
  高捕头眨了眨眼,眼睛差点儿被那银票上巨大的面额晃瞎了。
  果然是霍公子的女人,几万两的银票眼都不眨的就拿出来了,想必这女人一定极的霍公子的宠爱,几万两的银子都不肯放在眼里。
  也是,这女人如此年轻貌美,简直就是艳绝天下,换做他是霍公子,也是肯一掷万金来博美人一笑的!
  “还不快放人!”见高捕头只顾着怔愣,采薇出言提醒着。
  “对对对,放人、放人。”
  高捕头被采薇一提醒,回过神儿来,招了招手,叫过他手下的几个衙役,拿钥匙开了张氏兄弟的枷锁。
  一获得自由,张镖头立刻带着几个兄弟,推山玉柱般拜倒在采薇的面前,沉声道:“姑娘破此巨才,大义相救,此恩此德,张某兄弟终身不忘,他日姑娘若有用得着张某兄弟的地方,刀山火海,张某兄弟万死不辞!”
  说完,兄弟几个磕下头去。
  采薇清冷的说:“我肯花大价钱救你们,自然不是白救的,我要你们兄弟从此以后都做我的人,听命与我,终生效忠于我,你们若做得到,就接了这沓银票去,若做不到,只当没见过我这个人。”
  张镖头一听,膝行上前,双手接过采薇手中的银票,领着兄弟们再次拜了下去:“主子在上,请受奴才们一拜。”
  采薇这才满意下来,从怀里拿出一瓶儿止血药膏,递给张家的老五,说:“恁冷的天,伤口再不止血,可要冻坏了,我是颜控,身边可不留那些面目丑陋之人。”
  张五郎接过药来,忍不住又想磕头致谢,采薇止住他说:“磕头下跪这些事儿,是最虚浮无用的,你们若真心谢我,以后为我办事儿时,能尽心竭力,就是对我最大的报答了。”
  张氏兄弟听了,立刻齐声道:“奴才们一定尽心竭力为主子办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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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了六章 邪祟
  张氏兄弟拿了银子,就立刻成了自由人,再不是那些衙役手中的囚犯了,他们辞别了新主子,随高捕头去了县衙销案,采薇则骑马,向青云镇走去。
  走到半路时,采薇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儿,总觉得背后有一双眼睛在看她,而她回头找时,却什么都找不到。
  这样走了半天,那人瘆人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她受不了了,便用意念将鹦哥召唤出来,鹦哥是神鸟,眼睛具有透视的功能,能洞察它视线范围内的一切事物。
  鹦哥接到主子的命令后,腾空飞了起来,两只豆眼忽然闪出一片炫目的金光,金光笼罩在采薇周围半里地的范围之内,金光过后,它势如闪电,忽的俯冲下去去,转瞬间便在雪堆里攫出一只老鼠大小的猴子来。
  那猴子长得甚是怪异,不,不应该称之为猴子,因为它虽有猴子的外形,却长了一张近似于人的脸,甚至那脸上的表情,也和人几近接近。
  鹦哥的爪子牢牢的抓着它,将它送到了采薇的面前。
  那东西扭动着瘦小的身子,吱吱吱的叫着,一双通红的眼睛,仇恨的盯着采薇。
  采薇被这似人非人、似猴非猴、似鼠非鼠的怪物盯得得发毛,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拧着眉毛厌恶的问:“鹦哥,这是个什么东西?”
  鹦哥说:“是小鬼儿。”
  采薇打了个冷战,诧异道:“小鬼?你开玩笑吧,青天白日的,哪来的小鬼儿?”
  鹦哥说:“这小鬼儿是人用阴煞养出来的,由邪祟之气化成,被人用意念控制着,就像您可以控制我们一样。”
  小鬼儿、阴煞、邪祟……
  这些只有在玄幻小说中看到的词汇,乍然活生生的出现在采薇的面前,她惊呆了。
  这会儿,她忽然想起,南宫逸那妖孽曾经对她说过,她身上的气味儿会引来天机子的灵兽,让她身上涂药,可以掩盖身上的仙气,令那些灵兽找不到她,这半人不人、半鬼不鬼的东西,可不就是天机子的灵兽吗?
  既然灵兽已经出现了,看来,那天机子也快来了,采薇的心,一下沉了下来!
  “杀了它!”
  采薇斜睨着那只邪祟所化、阴煞所养的怪物,看着都觉得恶心的慌。
  那只小鬼儿似乎能听懂人话,采薇的剿杀令一下,便又扭着身子吱吱吱的叫起来,一边叫一边挣扎。
  鹦哥听到主人的命令,丝毫没有停留,精钢的双爪用力向外一扯,‘刺啦’一声,那只小鬼儿瞬间被扯成了两半儿,一股浓黑腥臭的的血喷射出来,喷了鹦哥一身。
  “嘎——”
  蓦的,鹦哥惨叫一声,从半空中坠下来,跌倒在雪地里,身上染了黑血的地方,迅速变黑,小小的身子抽搐着,动不了了。
  采薇吓了一跳,忙上前捧起它,闪身钻进空间里。
  “龟大仙,龟大仙,你快来看看鹦哥怎么了?”
  老乌龟听到采薇的呼叫,抬起松懈的眼皮,一看到鹦哥那逐渐被黑的身子,顿时大惊道:“不好,快去先把它送进灵溪里泡着,在去我的药架子上,把最上面那个紫金葫芦拿下来。”
  采薇听了,捧着鹦哥就往外跑,刚跑到门口,忽然觉得身子一寒,随之一阵冷意从心底涌了出来,仿佛是在心里的最深处结了冰一般,浑身冷得想打颤。
  “龟大……仙……我……我……”
  话没等说完,她身子一软,一头栽倒在地上,昏过去了!
  ……
  此刻,兴隆客栈的雅间里,同样有人昏到在地上。
  追风跪伏在逐月的身边,面向着前方的美人榻,眼帘半垂,不敢直视。
  “禀主子,人已经救回来了,并无大碍,只是还一直昏迷不醒着,不知何时才能醒来。”
  “去唤落雪来,让他马上醒!”
  美人榻上,有人懒卧在榻间,凉凉的吩咐着,榻上的松木小几上,置一大托盘,托盘里,零零散散的放着十几件大小不一的古怪玩意儿。
  “是!”追风悄无声息的退下了。
  片刻后,落雪进来,依旧是悄无声息的,没有半分响动。
  “主子。”她轻唤一声,跪了下来。
  榻上的人眼望着托盘里的物件,只当没听见。
  落雪等了一会儿,不见榻上人回应,咬了咬唇,转向地上昏睡着的逐月,查看起来。
  “咔嚓、咔嚓——”
  榻上,那人将托盘里奇怪的物件叠放在一起,煞有介事的组装起来,骨节分明的长指白皙灵巧,须臾间,将那堆零散的物件安装到了一起,组成了一个木把长筒的东西,那东西沉甸甸的,长长的筒子空空的,里面黑洞洞,如同老头子们抽的烟袋锅子一般。
  他那在手中武了几下,眸中兴味盎然。
  “主子,他醒了。”
  落雪垂头,低唤一声。
  榻上的男人正摆弄着手中的东西,若有所思,听了她的话,半晌才懒懒道:“去吧。”
  “是,主子。”
  落雪起了身,恭谨的退出去了,到了门外,她缓缓的松开紧握的双手,掌心里,已经通红一片。
  这些年,她尽心竭力的服侍皇后娘娘,凡是都做得尽善尽美,就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得到一个留在他身边的机会,而皇后娘娘也曾经说过,将来要把她指给他做侧妃。
  可是,由始至终,他都没有看过她一眼,或者说,他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她,为了得到他的青眼,她已经尽心竭力,让自己完美无缺了,但他却宁愿青睐一个毫无教养的乡村野丫头,也不愿意多看她一眼,什么会这样?为什么?
  ……
  逐月从昏迷中醒来,一眼看到自己正躺在主子的屋里,登时倏地爬起身来,诚惶诚恐的跪伏在地上。
  “主子,属下失职,请主子赎罪!”
  南宫逸放下手中的物件儿,慵懒的抬眸看向他,声线里带着一丝微凉。
  “说吧,怎么回事?”
  逐月顿了一下,在主子冰凉如水的注视下,将昨晚的事儿从头到尾重述了一遍。
  “如此说来,你是被那小妮子迷晕的?”男人扬眉,语气中带着几分好笑。
  “正是!”
  逐月垂头丧气的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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