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厨房里,堆满了采薇卖野猪那次在集市上买的吃食,她看了又看,选了又选,最后将目光锁定在红薯上。
红薯,又名红芋,俗称地瓜,是一种补中和血,益气生津的食物,最重要的,是它具有丰胸的功能!
采薇的这具身子已经十三岁了,可平的像一块洗衣板儿,一点儿发育的迹象都没有,看着自己的小身子,再想想前世的波涛汹涌,她难免有些失落。
当然,失落只是暂时的,改善才是关键!
她拿出几个红薯,放在锅里蒸起来。
蒸红薯的间隙,她进空间去看了看,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竟然吓了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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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偶遇
蒸红薯的间隙,她闪进空间去看了看,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早上种下的东西,竟然都长出来了,几种生长周期极短的作物,已经长了足足半尺高,绿油油的一片,看起来很惹眼。
她在田里溜达着,畅快的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做了一会儿有氧运动,感到惬意极了,逗留片刻,又去了小院,摘了几颗果子吃。
不得不说,慈海真人种的果树,的确都是万中无一的人间极品,随随便便的几个果子,都能让人唇齿留香,余味悠长!
逛了一会儿,她估摸着红薯差不多蒸好了,就从空间里一闪,回到厨房,揭开锅,发现里面的红薯已经蒸熟了。
她把红薯捡出来,剥了皮,用杵子把它们捣成泥,趁热倒入些许糯米粉、糖霜和一定比例的面粉,在用勺子拌匀,捏成小面饼。
捏好后,她把一张张月饼儿大小的饼子摆在面板上,留着待明早起来,用油一煎,将两面都煎成金黄色,就成了。
弄好地瓜饼,大屋里传出娘欣喜的声音:“薇儿,快过来,来试试新袄子!”
采薇擦了擦手,从厨房赶了出来,看到娘正举着一件粉红色的细棉布袄子,笑得开心。
“快来,快穿给娘悄瞧瞧,看我的薇儿俊不俊?”
采薇高兴极了,几下脱去露着黑棉絮的旧棉袄,把娘手中的新袄子接过来,仔细的穿在身上,那兴高采烈的样子,比她前世穿上限量版华贵晚礼服还要开心!
新袄子一上身儿,一股暖流顿时涌遍全身,她弯着嘴角,在屋里转了一圈,笑眯眯的问:“好看吗?”
“好看,真好看!”
娘由衷的赞美着,眼中多了几分欣慰和几分感动!
仿佛看到了自己年轻时,那一舞动天下的倾国倾城的样子!
“长姐穿上新袄子可真俊呀!”
一旁的采菲都看呆了,觉得穿着土色打补丁旧袄子的姐姐,和这个穿着粉红色袄子的少女,根本就是两个人!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嘛!”
杜氏说道,伸手把采菲旁边的另一只鞋面取过来:“来,娘和你一起做,早些做完,明儿让你姐一身新行头去镇上。”
……
第二天一大早,没等天亮,采薇就起了身,到厨下去烙红薯饼。
因为今天她会和娘回来的很晚,她要做出孩子们一整天吃食的份量,还要给鹦哥,长眉和老乌龟各自带一份儿,所以昨晚她备料时,特意准备了很多,恐怕需要好长的时间,才能烙完。
弯腰屈膝,守着锅沿儿烙了近一个早上,采薇终于烙完了厚厚的一摞红薯饼,她直起腰身,抹了抹额上的汗珠。
那摞饼足有二三十张,金灿灿,油汪汪,香喷喷,看起来极好吃。
烙完饼,她又蒸了两晚嫩嫩的鸡蛋羹。一碗送进空间里,另一碗留给自家吃。
做好后,她小声的把娘叫了起来,娘为了给她把新鞋子做好,昨夜生生的熬到了后半夜,直到快四更时才睡下,如今也不过是五更的时辰。
和娘吃过早饭,她把剩下的饼子放进锅里,又唤醒采菲,轻轻的嘱咐了几声,娘俩离了家,栓上门,直奔周家而去。
周家也早就收拾停当,正等着她们娘俩,见她们到了,就由周叔赶车,余下的几人坐在板车上,向镇上出发。
路上,几个人商量着开店儿的事,不时的发表一些意见,讨论的热火朝天,不知不觉间,已到了镇上。
租赁店铺的事,采薇是想找个中人来办的,既省时又省事,但娘和周叔周婶子都不同意,认为他们这么多的人,分开各处去打问一下,就能知道,何必还要找中人,平白多花一份儿钱!
采薇无奈,只好由着他们,和娘一起,去了最繁华的金鱼巷,寻找出兑的店铺。
金鱼巷,镇上最繁华的商业街,街上的商铺生意都很兴隆,鲜少有出兑的店铺,采薇和娘携着手,一边走,一边打探着,走了许久,也没有找到合适的铺子!
——
街对面
松阁墨栏,小梁红窗的茶楼里,锦袍玉带的南宫逸,临窗负手而立,颀长的身躯巍然如山,墨染剑眉,玉琢星眸,深邃的眸子漫不经心的看着楼下那道粉红色的身影,许久,慵懒的一声:“追风!”
“在!”
侍立在一旁的方脸侍卫上前,跪伏在他的身后:“请主子吩咐!”
“去查一查,那个……丫头,来这里做什么?”
“是!”
追风应完,人以化一道黑影掠窗而去。
雅室一隅,侍卫首领逐月面色低沉,不安的瞥一眼自家主子,见他还是一副若无其事,风轻云淡的模样,甚至还有心绪去调查一个不相干的女子,不觉心烦意燥,忍不住开口。
“主子,李纯宗不肯出仕,当如何是好?”
南宫逸转身,玉般的容姿背衬着正午的阳光,仿若天人一般。
“他会出山的。”
他语气闲闲,却带着无法反驳的笃定。
逐月愕然!
昨夜随主子去拜访李纯宗时,吃了他的闭门羹,早起又去,那老头子虽见了他们,却是一副老无赖的模样,说什么都不肯承认自己就是二十年前无故消失的前国师,还涎着脸,向他们兜售他布庄里的破烂布匹,一副利益熏心的市井小民德性。
若他不是真正的国师,主子带着他们这一行人,翻山越冷的跑到这鸟不拉屎的边陲小镇,当真是太亏得慌;若他是,只能说这老家伙藏的太深,主子凭什么认定他会愿意出山呢?
南宫逸没理会逐月难看的脸色,不疾不徐的回坐在了桌旁,拾起氤氲着雾气的茶壶,浅酌了一杯,杯在手中,青丝杯边环绕,别样悱恻。
他自幼生长在险象环生的宫闱中,很小时便练就了一副察言观色的好本事。
李纯宗虽无心红尘富贵,但却是心怀天下的大善之人,知晓太子乃是刚愎自用,心思阴险之人,他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太子登上大宝,让天下百姓受苦的!
这厢
采薇还在和娘东张西望,且走且看着。
忽然,一声粗声大气的调笑传来——
“呦呵,这不是秀才娘子吗?”
突兀的调笑,吓了采薇母女一跳,赶紧把眼睛从店铺上收回来,警惕的看着出声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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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来冒泡,快粗来——
☆、第三十七章 张屠子
眼前的男人,长的五大三粗,黑脸阔腮,像一座大黑塔一般,此时,他正摸着下巴,挡在采薇母女的面前,咧着大嘴得意的笑着,*裸的眼神死死的盯着杜氏,那副饿狼似的的表情,让人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思!
杜氏大惊,吓得脸都白了,站在那里只剩下哆嗦的份儿!
这男人不是别个,正是六年前差点从穆连奎手中将杜氏买回家的张屠子。
张屠子今年三十多岁,生的牛高马大,性情粗鲁残暴,最喜淫乐,是十里八屯中最有名的混混。
当年,他在穆家村杀猪时,无意中看到了娇花弱柳的秀才娘子杜氏,顿时起了淫心,遂与穆家大房的穆仲礼勾结,出十两纹银,在穆家二老的手中买下杜氏。
只可惜,没等把可人儿弄回家,就被休沐回来的穆仲卿给撞上了,这件事只好作罢了。
张屠子却因没能尝到杜氏的滋味儿,一直耿耿于怀,天缘凑巧,日思夜想的秀才娘子,今日竟给他在大街上撞到了,他岂能错过机会?轻易罢手!
绕着杜氏转了一圈,他淫邪的笑起来:“嘿嘿…。秀才娘子,咱俩还真是缘分不浅啊!”
杜氏早吓傻了,靠在女儿身上,几乎站立不稳。
采薇安抚的拍了拍娘的肩膀,抬头对着张屠子,皮笑肉不笑的问:“张屠子,你家中父母是否安在?”
跟在张屠子身边儿的一个獐头鼠目的家伙,看到只有采薇母女二人,又见采薇生的一副好颜色,有心调戏她,便帮衬着起哄道:“小娘子打听张大的家事,可是因你爹迟迟不归,你娘空闺寂寞,有心给你娘再找一个后爹?”
张屠子一听,粗噶的哈哈大笑,无耻的说:“乖儿,爷做了你的后爹,定会好好疼你们娘俩,包管你们每天穿的是绸儿,喝的是油儿,每日里叫你们快活的似神仙!”
一边说着,一边在心里幻想着这娘俩躺在他炕上的模样,不禁神魂荡漾,不能自抑。
采薇两世加起来四十多年的人生历练,哪能瞧不出他的那点儿龌龊心思,登时气得火星乱蹦,几乎咬碎一口银牙。被这种下三滥的人渣调戏意淫,对她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她握拳冷笑,低声道:“问起你的爹娘,是因为不忍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不过,看你如今这般德性,都是他们养而不教的后果,活该他们晚年丧子!”
张屠子一愣,掏了掏耳朵,把斗大的黑脸凑了过来,问:“乖儿,你才刚说什么?”
油腻腻的大脸,泛着一股酒肉的臭气,采薇被熏得屏住呼吸,扶着娘向后退了一步。
张屠子以为采薇怯了,越发得意起来,不怀好意的笑着,步步逼近,跟他一起的汉子也凑了过来,想要趁机吃采薇的豆腐。
一群过往的路人,见有人在大街上公然调戏民女,都住了脚,围住他们看热闹。
采薇扫了一眼兴奋的人群,一面暗骂这些人的麻木不仁,一面沮丧的不行,要不是现在人在大街上,她定会大展身手,势必要让这两个人渣横尸当场。
不过,即便不能杀他们,对她来说,狠狠的揍到他们满地找牙,还是绰绰有余的。
只是,娘看到她会武功的样子,只怕又会多心呢!她握住拳,看着一步步逼近的两个无赖,心情有些复杂!
纠结间,忽然,人群中忽然响起一道中气十足的喝骂声——
“孙子,看招——”
喊声过后,一只黑缎白邦的鞋子砸过来,贴着张屠子的头顶飞过去,差点打到他那张油腻腻的大脸上。张屠子吓了一跳,瞪着牛卵大小的眼睛跳起来,破口大骂。
“老王八,直娘贼,活腻歪了是不是?敢打你张大爷!”
骂着,撸胳膊挽袖子,直奔行凶者而去。